刘路发布了“关于举行《情人》一书作者真伪听证会公告” ,见链接:
刘路 “关于举行《情人》一书作者真伪听证会公告” 2016-02-10 08:23:58
http://www.duping.net/XHC/show.php?bbs=11&post=1349983
我看这就是一个虚假广告。我现在就此公告中的不实、虚假之处,质问公告发布者刘路。
1. 刘路此公告首先发布在《独立评论》论坛,时间是2016-02-10 08:23:58。但刘路在公告中却声称是《博讯》首发。请刘路给出《博讯》首发的链接和发布时间。
2. 如果刘路是在《独立评论》首发,刘路为何要声称是在《博讯》首发?为何要将《独立评论》硬说成是《博讯》?
3. 《博讯》是否同意发布刘路的这一公告?
4. 如果《博讯》不曾同意发布刘路的公告,刘路为何能够代替《博讯》作出首发决定?
5. 既然刘路在未经《博讯》同意之下就声称《博讯》首发,刘路为何不在公告中同时声明是由《纽约时报》或《新华社》首发呢?那样岂不是更能欺世盗名嘛!
刘路的公告,仅仅是这个首发媒体及首发时间就造假穿帮。其他的内容,可见就全部是自欺欺人的、骗人骗自己的虚假广告了。不过就是同西诺一样,是在借用《习近平与他的情人们》来炒作自己,并借此炒作这本由刘路本人撰写的《习近平与他的情人们》,为自己骗得更多的稿费收入。
刘刚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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