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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6, 2016

从聂树斌的肾说到中国监狱里的活摘器官

本文网址: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6/12/blog-post_6.html

我刚刚发文:

聂树斌案昭雪:为章含之换肾,许永跃程维高批示速杀聂树斌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6/12/blog-post_3.html

就有张鹤慈之流出来继续诽谤聂树斌是强奸杀人犯。


中国被枪毙的强奸犯最多。为何?盖因中国的高官们,特别是那些被高官圈养的情妇们最喜欢换一个强奸犯的肾,即便他们的肾完好无损,也要设法换上一个强奸犯的肾。中南海大红门内传说这比吃一万个伟哥还要激发性功能!这是中国枪毙强奸犯的最最主要的动力。

于是,中国司法机构制造了无数的强奸犯!即便是没有强奸犯,也要抓出无数的强奸犯!即便是不够枪毙,也要斩立决!因为有太多的高官和高官情妇在那里坐等强奸犯的肾!

这就是中国高官们的共产主义:按需杀人,按劳取肾!

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庆幸医学界还没有完善移植阴茎的技术。否则,我相信中国大多数男人的阴茎都会被移植进中南海,成为高官们的生殖器了,或者就是让中南海里的皇帝拥有上万个阴茎,从而能满足三宫六院的成千上万的宠妃们。


有网友评论:明朝嘉靖年间,山西一珠宝商被人全家灭门,一仆人屈打成招并被问斩。随后案情突变,经查真凶实为一流窜盗贼,并起获大量赃物。刑部特意挂牌督办此案!真凶被凌迟!制造冤案者,包括县令在内6人问斩、4人绞刑、7人判流刑发配1000里!刑部发布公告,还仆人清白,并为其家人赐银6000两以抚恤!

下面是我的一篇旧文。这篇文章可以帮你了解中国的监狱是如何将活摘人体器官变成一个无本万利的产业链。

见证活摘

原文网址: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3/04/blog-post_10.html

活摘人体器官,是中国总参特务机关用来创收和筹集特务经费的重要产业之一。详情请见:

总参“731”在行动:揭秘刁爱青碎尸案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731_24.html

日本“731”兽行曝光,刁爱青碎尸案真相图片大全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842.html

总参“731”在行动:拯救薄熙来和周永康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731.html


常常见到法轮功媒体讲到活摘,也常常见到有中共五毛来论证活摘仅仅是法轮功制造的神话。

我不敢说中共监狱中的活摘是比比皆是,但凡一个囚犯就会被活摘。但我敢说,大多数的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是多多少少是要被活摘几个零件的。我不妨讲几个我所经历的活摘事件。

1. 活摘死刑犯

1977年恢复高考,我有幸考上了中国科技大学。但我的姐姐却连连落榜。无奈,她赶上了末班车,在七八年成了最后的一批知青。那一年,同我姐姐一样的几个公安家属的下放知青,就想尽各种方式回城就业。最后,公安局联合几家医院及其它机构,就为这些公安家属的下放知青们特意成立了一个卫生学校,校址就选在我姐姐下放的那个知青点的几间砖瓦房,教师是从医院、兽医站、公安局临时借调的医生、兽医、和法医,这些兽医教师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到那里去挣外快的。卫校的主要培养对象就是法医,说是毕业后充实到公检法机构担任法医。

我姐姐常常给我讲起他们学校的授课学习。那教学质量是远远不如我当年就读的“二工读”学校,那简直就是工农兵大学。我姐姐最最津津乐道的是她们学校的一个王忠老师,那是汉语拼音都不会的“贫管会”,那是zcs和zhchsh不分,r和y也不分。这王贫管一上课就要讲陈景润,开口就是“陈景淫”,学生们一阵哄堂大笑,他就改口是“陈景孕”。管太阳叫作“义头”,经过同学们反复纠正,他也就能改正为“立头”,打死也讲不出“日头”来。可想而知,那学校也就是中央党校那个水准,是我们当地公安局的子弟党校。

我感到那个公安兽医卫校纯粹是误人子弟,就几次让我爸爸去跟上级反映,要他们加强对学校的管理,设法让学生们学点儿真本领,不要误人子弟。

了解了我的意见,公安局确实加强了那所公安兽医卫校的教学和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实习课程。后来,我姐姐告诉我,她们的课程大多都改成实习了,是到兽医站实习,到死尸房实习,还到法场实习。

记得是83年,正赶上严打。我们那个小城市也要严打。平常每年大概也就枪毙五、六个人。可那一年,每次也都是枪毙七八个,可一年里竟然枪毙了四五次!

到法场去看枪毙死刑犯,那曾经是我儿时象过年一样的狂欢节日,亲朋好友都要象赶庙会逛集市一样地结伴去法场观看枪毙死刑犯。我曾经去过几次,都是无法挤到前排,只是在远处听到几声枪响,然后就听那些亲眼目睹了杀头场面的人来绘声绘色地讲述那刽子手是如何举枪,死刑犯又是如何应声倒地毙命。讲得跟说书一样,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那年我回家探亲,正赶上枪毙人。那法场离我家很近,走过去也就是半个小时。我爸爸我姐姐都要去法场,而且还都是工作人员。我这次就不必亲自去法场了,就等着姐姐给我讲述法场的真实情景了。

我姐姐很晚才回家。回家后,她就说恶心,恶心得连饭都吃不下。后来,我们一再问,她才讲述这次的法场实习过程。

我姐姐以及他们卫生学校的学生,分成几组,由法医带着,坐上几个军用车,是有帆布罩着的那种军用车。他们在车里等了很久,等到公审大会开完了,那些死刑犯都游街示众几轮了,就将那些死刑犯分别送到这几个帆布军用车上。就在这几个军用车上,法医就给死刑犯注射了几针,那些兽医、法医随即就开始摘除这死刑犯身上的一些零件廖。首先是眼角膜,这是最抢手的货。 我姐姐说,那次就有省里的高官将家里的病人和医生不远千里地运到法场来了,坐等眼角膜。

我姐姐还告诉我们说,有些零件是要等到枪毙完之后在解剖过程中再次摘取的,这通常是肝脏和肾脏,而且,那些强奸犯的肾脏尤其抢手。很多预备性的摘除工作,特别是消毒和保鲜工作,在开往法场的路上都已经做好了。

在刑场上,常常见到死刑犯是被几个看守兵(就是后来的武警)架着到执行地,周围观看的人们还会拍手叫喊:“看,这个死刑犯吓瘫了!”

“他们哪里是被吓瘫了,”我姐姐跟我解释说,“他们那是被活摘得昏死过去了,但他们还有一口气,还有知觉,因为他们已经被打麻药了。”

还有死刑犯的下身都湿透了。周围围观的人会高声叫喊:“看,这个死刑犯吓得尿裤子了。”

“他们哪里是尿裤子了,”我姐姐告诉我,“那是活摘得不干净,是血染了下半身!”

待这些死刑犯被执行了死刑后,立即就又被拉到那个军用车上,这些法医、兽医们就继续进行着活摘,要摘掉肾脏,肝脏,心脏,那都是早有买家早有人在坐等这些抢手货。

我们那里曾经有一个高官,后来被揭露有生活作风问题。这个高官竟然振振有词地说,那不是因为他的党性不强,而是因为他换上了一个强奸犯的肾脏,因而性功能超强,强得超过了党性!





2. 活摘婴儿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在中国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般每家都会有三个以上孩子。很少有独生子女。在我们那里,如果某对夫妻只生一个,通常都会被认为这对夫妻没有生育能力,那个独生子女多半会是领养的。

我家隔壁姓班,是独生子,独子叫班耀红,跟我同龄。周围的孩子都说他是领养的,这班耀红就常常回家跟父母闹,说他们不是他亲生父母。这班耀红父亲是我们当地的信访办主任,算是个官。可不久就被这班耀红给气死廖。班父亲死后,班耀红就将老母亲赶出家门,占了父母的房产。不久,这班耀红就酒醉,死在街头,算是上帝对不孝之子的惩罚。

可见,在那个年代,在我们那个小地方,独生子女往往遭受歧视,独生子女也往往不孝。就因为这样,那些只有一个娃的家庭,就通常会想尽各种办法再另外领养一个娃。我家楼下有一个家庭记得是姓宫,我一时想不起那家的姓名了,姑且称其为宫姓夫妻吧。宫姓夫妻也是只有一个娃。那个娃当然也是领养的。宫姓父母就四处找人想再领养一个娃。他们经常来我家,让我父亲帮忙给领养一个死刑犯子女。他们每次来我家谈论这些事情时,都是神神秘秘,不让我们这些小孩子听到他们的计划。

后来,这个宫姓夫妻真的领养了一个死刑犯的孩子,随后,他们就立即搬家走人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才了解到,这个宫姓夫妻领养的是一个黄姓死刑犯的孩子。那个黄姓女人是同奸夫一道毒死了自己的丈夫,被判死刑。在监狱里,这个黄姓女人貌美,在看守所里还能勾引看守兵,好象是不止一个看守兵和狱警给黄姓女人播了种,皇女终于怀孕了。那几个看守兵都被处分遣返回家了,这个黄姓女人也暂时逃过了死刑。孩子一生下来,就被宫姓夫妻给领养了。黄姓女人也随即被执行死刑了。

这个应该算是活摘婴儿罢!

3. 活摘狗

我曾经因为参与8964 天安门民主运动而被中共判刑六年,在监狱里,我见过许多犯人用自伤自残的方式来寻求保外就医。

在中国的监狱里,大多都有一个老残队,那是专门关押那些老弱病残犯人的。那些病残犯人,通常都是自伤自残的。在老残队里,通常都会有一些犯人是不用自己的食道管吃饭的,而是将咀嚼后的食物倒在一个插在胃里管子里,直接送到胃里。这些犯人大多都是自伤自残后而失去了食道管,不得不在肚子上开一个洞,将一个塑料管子通过这个洞插到胃里,管子的外端还要接一个漏斗,以便将咀嚼过的食物通过这个漏斗送到胃里。这就是所谓的“插胃管”。 这个胃管还要不时地活动一下,以免这个胃管同肚子上的肉长到一起。在夏天里,这个胃管周围都会溃烂生脓招苍蝇,还会生蛆。听起来都会恶心,如果是亲眼所见,大多都会呕吐。

我这里就讲几个自伤自残的犯人。

1990年,我被送到凌源第二劳改队,刚去时是被关押在教导大队的矫正队。相邻监舍关押的是四大队犯人。四大队有一个大高个儿犯人姑且称之为高犯罢。高犯听说喝火碱能够保外就医,就偷了一碗用来清洗厕所的火碱,在厕所里偷偷地喝了几口。可这个高犯自伤自残的技术不到位。那些技术到位的老犯人不仅要掌握所喝的量和度,而且要在恰当的时候高喊救命,才能够刚好烧坏食管,被送到医院时能够保住小命,还能保住食管,而且还能保外就医。可这个高犯喝的量太高,浓度也高,喊救命的火候也不到位。等到人们将他送到医院,整个食道管都烧坏了。他成功地获得保外就医了。回到家里,高犯家人花了六万元人民币给他做了手术,换了一套狗的食管。

高犯家里是有钱,只是给他活摘了一个狗食管。如果他家里还有权,那就一定能给他活摘一套死刑犯的食管。

没过多久,高犯就又被监狱收监了,还关押在四大队。我经常见到这个高犯去上厕所,高高的,瘦瘦的,瘦得象个髑髅,象个孕妇一样地要扶着墙走路。

还有一个犯人叫阿祥,曾经跟我一道被关押在反省室里有三个多月。这个阿祥就是为了换个工种,就吞食了一个十公分长的大铁钉,立即被送到禁闭室反省。医生强迫给阿祥吃韭菜,以便将钉子缠住,再大便出来。医生每过几天就给阿祥做X光透视,眼看着那长钉子一天一天地下沉,就要走到肛门了。可是,医生又一次透视的时候,居然发现这个长钉子又到了喉咙了,而且钉子还变形了,变成了一个勾型钉子。狱医和狱警连夜审讯阿祥,阿祥只得坦白从宽。阿祥坦白说,他是在大便时将钉子便了出来,可阿祥立即从大便里将钉子又捡了出来,还将钉子在厕所的门把手上给弯弯了一个勾,随即将这个弯钩钉子就着自己的大便就又吞了下去。

这个阿祥就这样地吞钉子吞自己大便,但最后还是没有换成工种。

4. 活摘器官储存库

下面的故事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讲过的。

监狱中有钱的犯人可以用钱打通关系提前回家。还有很多没钱的犯人,那就得想尽其它办法提前出狱。

1991年,我在凌源第二劳改队教导大队。同我同号的有一个犯人叫老王头,我忘记他的名字了,记得好象是被判八年刑期。其实他并不老,也就是四十多岁。他没钱,也没有关系,但却能整天享受大犯人和特殊犯人的待遇,不用去劳动改造,每天就躺在床上,呆在牢房里,监狱每天给他吃小灶,吃香的喝辣的。让我等一直搞不清老王头的来历。我几次问他,问他家里到底有何背景,他都是闭口不答。突然有一天,他就突然被监狱的救护车接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监狱说老王头保外就医了。

他妈的老王头一点儿病都没有,怎么可能就突然保外就医了哪?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多方打听老王头的下落。后来有老犯人告诉我,老王头是专门被养起来的猪,是专门等着给人换肾的,只要有了下家买主,他就立马去医院换肾,然后就保外。

我为此还向几位跟我要好的监狱警察核实,监狱警察都是一笑置之,或者就说“你懂得的啦”!

老王头这种被养的猪,在监狱里是多得是。那不是每个犯人都能有幸成为这种被养的猪的。那要看你是否具备条件,你的身体是否足够健康,你的血型是否匹配,等等等等。

就换肾问题,我问过监狱里的犯人,他们是否愿意被换肾。除了那些有钱的,十个有十个说愿意!你想啊,你在监狱里呆上五年,说不上哪天就被喝凉水死了,或者是捉猫猫死了,那还真不如割下一个肾,或是挖出一个眼珠,立马走出监狱,享尽人间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从我上面举出的几个监狱犯人的例子来看,阿祥为了休几天病假,就不惜吞铁钉、吞食自己的大便。那么,如果让阿祥摘掉一个肾并因此走出监狱,阿祥肯定是求之不得。

高犯为了获得几天保外,不惜吞食火碱,烧坏自己的食管和肠道。如果能让高犯获得自由,高犯甭说是献出一个肾,就是献出两个肾,外加两个肝,再加双眼的眼角膜,高犯保证也愿意!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还提到一个叫王维佳的犯人,见链接:

秦城监狱轶事(10):捡绳犯罪(少儿素女勿进)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1/03/10.html

王维佳仅仅是为了在监狱里换一个工种,就不惜将自己的大腿伸到卡车下,被卡车压断。王维嘉说他是用一条大腿换得自己从监狱的一个死角到另一个死角!那么,他宁愿用他身体上的任何器官来换得自由!

可以想见,中国监狱里任何被判处五年以上的犯人,有99%会愿意用一个肝或一个肾来换得自由,甚至就是换得在监狱里不再从事强体力劳动!

针对监狱私自拿犯人器官卖钱一事,我偷偷地写了几封信,写给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美国总统克林顿,英国首相梅杰等等西方民主国家领袖。我将这些信抄写几份,让一些将要走出监狱的刑事犯帮我带出去,并发给我的朋友。但是,这些信都落到了凌源监狱的警察手里。凌源监狱就此信还向司法部几次申请要给我加刑,但都没有被批准。

凌源监狱的售卖人体器官行为被司法部发现了,当然被司法部劳改局骂了一通。在1992年,司法部下达文件,要求每个在监和新入监犯人都要填写两个合同书,一个是人寿保险,另一个是器官自愿捐献保证书。这两个保证书说是犯人要自愿填写,但是,任何犯人不填写是完全不行地,有胆敢推迟填写的,那是一定要挨打地。

奇怪的是,监狱不仅不让我填写这两个保证书,还不准其他犯人告诉我他们填写了这两个保证书。就怕我再次给他们揭露出来。

可以说,强迫监狱犯人签写器官捐献保证书,这也是吴弘达的功绩。正是因为有吴弘达对中国劳改制度的攻击,才使得中国司法部严令下属监狱在售卖囚犯器官时必须事先获得犯人本人的“自愿捐献保证书”。当然,这一纸保证书也是流于形式,是每个犯人都必须得签署的。但这至少让中国监狱在售卖人体器官时不再那么理直气壮廖。


刘刚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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