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12月初就到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唐宇华和赵岩。很多网友关心这一诉讼的进展,我今后会不断将诉讼进展状况发布在这个博客上。
2011年12月8日,我委托我的几位朋友去唐宇华住所,给唐宇华递交传票。按照联邦法院的规定,传票可以由任何不是原告直系亲属的成年人送达,接收传票的人可以是能够证明同被告人相识或有关系的人。
下面的几张照片显示,我的朋友将装有诉状和传票成功送达给唐宇华的过程。
2011年12月6日,我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起诉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文汇报》驻联合国总部记者头目唐宇华、前中共警察赵岩,以及其他共十位被告。这是我递交诉状后在联邦法院门口留影。
2011年12月8日,我的几位朋友将诉状和传票送达给唐宇华。这是唐宇华家住宅楼的门卫在接收的装有传票和诉状的黄信封口。
这位门卫说唐宇华有几周不曾回家了,但唐宇华的家人还住在这里。门卫在诉状上签字后,承诺要将传票送交给唐宇华本人或其家人。至此,给唐宇华的传票已经成功送达。按照法庭规定,唐宇华必须在45天以内对诉状所提出的指控向法官作出回应。
这是唐宇华的住宅楼一楼的会客厅。
曾霞敏
2011年12月14日于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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