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kanyi @ky879145531 给李进进的家属提出一些忠告和建议。我很赞同这些建议,并进而提出一些更加可行的建议和忠告。
我虽然在网上公开揭露李进进关于蹲北京秦城监狱的虚假经历,并质疑李进进可能一直都效忠于中国共产党,但我一直认为李进进是一名知识渊博、道德品质高尚,可以作朋友的好人。不管李进进是什么人,我们都不能容忍中国政府派遣间谍谋杀李进进,我们要为李进进讨还公道,要帮助李进进的家属寻求正义审判。
下面就是我给李进进家属提出的忠告和建议。
【1】李进进的妻子、儿子、前妻要分别请律师一司法援助方式参与张晓宁杀人案的审理。家属律师要代表家属提出相关的证据、指控、和家属要求。
【2】王军涛通过明镜新闻向外界宣布他王军涛在李进进的电脑里看到了李进进在3月11日写下的备忘录。如果这个备忘录存在,这是李进进在死前留下的遗嘱,其中必定包含重要的证据证明张晓宁为何谋杀李进进。家属律师要向法庭要求派人搜查李进进的电脑,查到李进进的3/11日备忘录,作为审理杀人嫌犯张晓宁的重要证据。要求法庭调查质证3/11日备忘录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有人伪造、破坏这个重要证据,并调查王军涛非法进入李进进的电脑,以及非法散布李进进的遗嘱,干涉司法公正。
【3】家属律师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高光俊多次同张晓宁律师串通,幕后指导张晓宁律师。高光俊通过陈小平随时上网公布案情,误导舆论。家属律师据此向法庭控告高光俊违犯禁口令(gag order),要求法庭严惩高光俊,禁止高光俊以任何形式代理张晓宁。
【4】家属律师向法庭提出建议,证明高光俊、陈小平都是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属的好朋友,高光俊和陈小平在此案中有利益冲突。他们频繁同凶嫌张晓宁本人及其律师联系,违反了律师和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要求法挺严惩高光俊和陈小平,给他们颁布禁口令(gag order).
【5】鉴于杀人犯张晓宁的律师频繁地同受害人李进进的生前好友高光俊、陈小平联系,并通过VOA记者陈小平广泛地报道和散布该案内幕消息,建议法庭解除张晓宁目前的代理律师,为张晓宁另寻其他代理律师。
【6】李进进的家属的律师向美国律师协会举报高光俊违反律师执业道德,要求律师协会吊销高光俊的律师执业执照。
【7】李进进的家属律师向VOA和美国记者协会举报VOA记者陈小平非法报道和散布有关李进进和张晓宁的隐私和案情,要求VOA解雇陈小平,取消陈小平的记者执照。
【8】李进进的家属律师向FBI举报高光俊、陈小平、何频是外国机构代理人,他们涉嫌代理中国政府游说美国政府官员(律师、检察官、法官)来营救中国政府派往美国的杀手张晓宁,要求FBI对高光俊、陈小平、何频等人立案侦查。
【9】鉴于有众多的中国政府在美国的代理人涉嫌参与谋杀李进进,以及涉嫌帮助凶犯张晓宁脱罪、免责、保释,这包括何频、高光俊、陈小平、曾慧燕等人,李进进家属要通过律师向法庭要求将此案移交联邦法庭,要求FBI深入调查此案,调查何频、高光俊、陈小平、曾慧燕等人同嫌犯张晓宁的关系,括舆论宣传、司法支助、经济支持、下达指令等等等等。更要调查何频、高光俊、陈小平、曾慧燕等人东中国政府的各种秘密联系,以便查出他们是否接受中国政府指令来救援张晓宁。
【10】李进进的家属现在就要向纽约联邦法庭递交诉状,状告何频、高光俊、陈小平、胡平等人散布对李进进家属十分不利的消息,控告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张晓宁谋杀李进进,以及在张晓宁杀死李进进之后又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凶犯张晓宁免罪、脱罪、保释。
这一条最重要,必须及早对高光俊等人提起诉讼。
【11】一旦对何频、高光俊、陈小平、胡平、王艾等人提起诉讼后,李进进是家属要向联邦法庭以及审理张晓宁的纽约州皇后区法庭提出动议,要求对这些人发出隔离令和禁口令,禁止他们利用各种公共媒体、自媒体传播关于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件的消息。
目前,能够为李进进讨回公道,并让李进进的家属获得最大可能的补偿的渠道只能是李进进的家属公开向法庭提出起诉,起诉相关的责任人,并推动美国联邦法庭接管张晓宁谋杀李进进一案。其他人无法为此做出太多的努力。
我在这里只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无意强迫任何人按照我的建议去做。
但这11条建议,只适用于李进进的家人,其他人无法越俎代庖,无法替代他们向法庭起诉。
如果李进进的家属按照上述的11点建议和忠告来为李进进讨还公道,就有望将张晓宁谋杀李进进一案移交联邦法庭,并让FBI介入调查,从而将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变成政治谋杀案。
更重要的是,能够让李进进家属获得巨额经济赔偿,因为最终可以起诉中国政府派人谋杀李进进,让中国政府给予李进进家属巨额赔偿,同时让何频、高光俊、陈小平、胡平等人每人赔偿李进进家属数百万美金。这是对李进进的最大告慰,也是让李进进家属获得最大可能的经济赔偿。
Kanyi很关心李进进被杀案,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但这个建议就是不可行、无法操作。家属无法证明张晓宁同李进进没有恩怨。如果让家属向法庭提出张晓宁同李进进又说有笑地走进办公室,法庭基本不会接受,即便法庭接受了,要想证明张晓宁不是激情杀人,的需要几年调查。这纯粹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的调查方向。
目前,检察官是按照2级谋杀来起诉。想要升级这一指控,就需要增加证据,特别是增加某些同伙,变成合谋杀人(conspiracy)。很多人只是鼓噪什么政治谋杀,这很难找到证据,都只能是想象。
我已经提出了11点建议,这些建议都是让家属去控告一些同张晓宁相关的人。
目前,张晓宁有刑事起诉。美国有刑事诉讼优先民事诉讼原则,李进进家属只能在张晓宁的杀人案被判决后才能起诉张晓宁。对张晓宁进行民事诉讼是毫无意义。
李进进家属完全可以起诉那些高光俊、陈小平、何频等人,控告他们非法散布李进进隐私,以及非法盗取、伪造、修改、散布李进进遗嘱。
起诉这些人时,记住千万不要将张晓宁列为共同被告,否则,此诉状将被法庭搁置,直到张晓宁杀人案得到最后判决,至少要等三年。
另外,要到联邦法庭进行民事诉讼。递交诉状时,没人看诉状的具体内容。只要递交了这种诉状,这些被告人就成为张晓宁杀人案的利益相关人士,不得再介入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
Kanyi 提出的那些建议基本上都是想当然,无法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美国的法庭是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首先是要有资格成为案件的一方,才能向法庭提出motion。其次是所提出的motion是能够根据某个法律条款或案例可以被法庭接受。
很多人总是在鼓噪什么张晓宁是专业杀手、张晓宁是故意杀人,以为只要让法庭相信张晓宁是专业杀手,或是故意杀人,就能将其定为1级谋杀。
这种自证、心证方式,那都是自欺欺人,法庭根本不会接受这种心证。
另外,是否升级对张晓宁的指控没什么意义。最重要的是要将张晓宁的那些幕后帮手给挖出来,一旦将高光俊、何频、陈小平等人起诉到联邦法庭,家属就有权向法庭申请对这些人进行法庭质询,逼着他们讲出为何要盗窃、删改、散布李进进的遗嘱,为何要为张晓宁以精神病为名来免责、脱罪、保释,为何要在第一时间散布张晓宁是精神病,为何要派人尾随张晓宁去谋杀李进进,等等。
通过法庭命令的交叉质询(deposition),就可以将高光俊、何频、陈小平、王军涛等人的法庭供词作为合法证据,递交到审讯张晓宁的皇后区刑事法庭,要求将高光俊等人列为杀害李进进的共同被告。这就将张晓宁的2及谋杀升级为团伙谋杀,那将比1级谋杀还要严重。而且会促使FBI介入调查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
向联邦法庭提起民事诉讼,指控王军涛、陈小平、何频、高光俊等人非法盗取、伪造、修改、散布李进进遗嘱以及帮助谋杀李进进的杀人凶嫌张晓宁脱罪、保释,这是十分严重的指控,会激起西方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甚至将李进进被谋杀案变成一桩类似于辛普森杀人案一样的世纪大案,进而有望将他们作为证人出现在张晓宁谋杀案的审判台上,甚至是有可能将他们列为杀害李进进的共同被告。
这种诉状,有半天时间就能完成,甚至不需要请律师。
更重要的是,如果李进进家属在联邦法庭提起这种诉讼,李进进家属就可以通过联邦法庭要求FBI介入调查这些被告涉嫌同张晓宁合谋杀害李进进,从而让联邦法庭对这些人立案侦查,并进而深入调查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
很多人总是希望现在已经在纽约州法庭立案的张晓宁杀人案升级为联邦法庭立案,目前来看,此路已经被堵死。那么,就要设法通过其它方式申请FBI对涉嫌帮助张晓宁杀人的人进行立案调查。
李进进生前的备忘录,张晓宁有很多版本的故事;美国抓了什么样的中共特务?王军涛早就发现王书君、刘藩:将计就计|中国研究院完整版(上)
在上面的视频中,明镜火拍公开散布李进进生前备忘录。李进进家属可以据此向联邦法庭起诉明镜新闻网盗窃、伪造、散布李进进的生前遗嘱,严重损害了李进进家属的利益。要求明镜新闻赔偿几千万美金。
------------
李进进家属可以到联邦法庭起诉明镜网盗取、伪造、散布李进进的遗嘱,也就是所谓的备忘录。到联邦法庭进行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 赔偿额超过$7500.
2. 原告、被告在美国的不同的州,这一点很容易满足,因为陈小平是住在华盛顿,不属于纽约州管辖。
立案时法庭并没有人去看诉状的具体内容。交$450美金就可以立案。
递交诉状后就可以拿到法庭签发的给被告的传票(summons). 要求在45天内送达传票。这就如同郭文贵起诉夏业良、郭保胜等人一样。
传票送达后,就可以要求对被告进行法庭质询 (deposition)。法庭质询过程中可以集中质询被告们如下问题:
【1】被告们如何在第一时间知道李进进被杀,问出谁是第一情报源;
【2】如果第一情报源是陈军的助理,就可以继续质问陈军的助理为何尾随张晓宁进入李进进的办公室,是受何人指使进入李进进办公室,他都向哪些人通报了李进进被杀的消息,等等。
【3】高光俊以什么身份去监狱探视张晓宁,给张晓宁提供了哪些司法建议,高光俊是否曾经担任张晓宁的律师,高光俊为何散布张晓宁是精神病等等。
【4】王军涛如何获得李进进的3月11日备忘录?如何进入李进进的电脑?这个备忘录还有哪些人同王军涛一道看过?王军涛怎么能证明这个备忘录是李进进本人的留下的?为何就不是王军涛等人伪造的?王军涛是否修改了李进进的遗嘱?为何私自通过明镜火拍散布李进进的遗嘱?
【5】王军涛、何频、高光俊、陈小平都是在何时第一次同张晓宁进行联系?
【6】陈小平是通过何人了解了张晓宁杀人案被转到联邦法庭,以及又被转回州法庭?
【7】高光俊是否同张晓宁的辩护律师有过电话、电邮、通讯、见面等等联系?
【8】何频、高光俊、王军涛等人都是在什么时间散布张晓宁是疯子、是精神病?
李进进家属如果通过法庭对这些被告进行法庭质询,被告或证人都有向法庭宣誓,如果他们在回答问题中撒谎,将会被法庭制裁。上面的问题都是众所周知的事件,不过是让这些被告人在法庭上在重复一遍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从而就可以作为法庭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
【1】谁是第一时间向外发布张晓宁行刺李进进的消息。这必定是李进进的助手李国锋、李进进的女秘书、陈军的助理这三人中的某一个人。
【2】都是谁参与了盗取、伪造、篡改、散布李进进的遗嘱(3月11日备忘录)
【3】高光俊去监狱探视张晓宁谈话两个半小时的谈话内容。要求调用这个谈话的监控视频,或是对当事人张晓宁进行交叉质证。
【4】陈小平散布的关于FBI介入张晓宁案的消息来源。
【5】王军涛、高光俊、陈小平、何频、李国锋、陈军的助理等人同张晓宁联系或接触的时间和细节。
只要对上述人等进行法庭质询(deposition),就不难发现他们中是否有人同张晓宁是同伙,从而将张晓宁谋杀李进进案提升为团伙谋杀(conspiracy)。这比政治谋杀、一级谋杀还要严重的罪名。
王军涛说是看到了李进进在3月11日写的长长的备忘录,其中涉及大量的关于张晓宁的故事。这是李进进在生命的最后留下的最重要的文件。李进进家属完全可以将这个备忘录说成是李进进的遗嘱之一。
如果按照我提出的建议,李进进家属对高光俊提起诉讼,在交叉质证过程中高光俊就必须讲出他同张晓宁谈话的内容,如果讲假话,很容易通过对张晓宁进行交叉质证来看出哪些是假话,而且可以通过调用监狱中的某些监控视频(如果有的话),或是其他在场人员进行核实。
另外,王军涛在视频中讲过,高光俊已经向王军涛讲述了高光俊同张晓宁面谈的部分内容,高光俊曾经问张晓宁是否被性侵或被强奸,之所以问这些问题,无非是想搜集张晓宁有抑郁症的证据。在美国,但凡是被性侵或被强奸的人,都需要看心理医生,医生都会认为被性侵的人有抑郁症。
如果高光俊确实向张晓宁提出过这些问题,这就是证据能证明高光俊在引诱张晓宁以精神病、抑郁症来为自己免责、脱罪、保释,同时证明高光俊去监狱探视张晓宁就是为张晓宁出谋划策,甚至是可能为张晓宁请了公费律师。
在法庭交叉质询中,要问Who, When, Where, What, How这类问题,不要去纠缠Why一类的问题。比如,没必要问高光俊为何去监狱探视张晓宁。这类问题将给对方提供为自己免责脱罪的机会。这种问题的答案只会对对方有利,如果对对方不利,法庭不会接受对被告不利的口供作为证据。
-------------
r e l a x @aristotle2727:王有无资格看,还是家属给看的?作为证据应该检方手里有。
我说过,检方进行搜查,应该先向法庭申请搜查令。检方目前不会有这个“备忘录”。
我说过,检方进行搜查,应该先向法庭申请搜查令。检方目前不会有这个“备忘录”。
今后的法庭调查中,检方可以要求某些证人提供这个“备忘录”,并经过法庭质证后,才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搜查令一般很难获得法庭批准。
很多人对美国的司法调查和法庭审判都以为同中国相似,其实差别很大。主要是以下几点:
1. 美国警察在将嫌犯逮捕并移交法庭后,警察将不会参与进一步的案件调查和审讯。
2. 美国警察不存在预审制度,美国警察在问讯嫌犯时只局限于搜集嫌犯的基本信息和现场作案的证据。
3. 嫌犯被法庭立案后,美国基本上不存在对嫌犯的审问,检方或警察对嫌犯审讯的口供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检方调查案件基本上是通过法庭批准的交叉质证来实现,诸如证人出庭接受聆讯,嫌犯在法庭接受质证,等等。
4. 美国法庭通常会接受电话记录、银行账单、税务报表等等文件作为证据,但很少会将电脑中的文件作为证据。所以,美国检方一般很少去对私人电脑等私人文件进行搜查。
这就是美国对什么亨特的私人电脑不感兴趣,而对川普的报税单和银行账单感兴趣的原因。
私人电脑里的东西,很难证明其真实性。
今后的法庭调查中,检方可以要求某些证人提供这个“备忘录”,并经过法庭质证后,才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张晓宁杀人案,警方已经移交给法庭,包括所有的现场搜集的证据。
既然王军涛可以看到李进进电脑中的“备忘录”,就证明警方没有扣押这个电脑作为证据呈交法庭。警方没有法庭命令,也就不会再去搜查或扣押这个电脑。
刘刚
2022年4月13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