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网址:http://bbs.tianya.cn/post-free-2325591-1.shtml
http://www.dutianya.com/m85225/1.html
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3 11:22:00 做记号
我懂一些心理学,最近才知道了这个案子。由于出于对心理分析的兴趣,以及心中一点使命感的驱使,花了很长时间,将网络上的大部分能找到的关于此案的信息都浏览了一遍,尤其是黑弥撒的这个帖子,我是精读过的。以我的心理分析,凶手很可能已经在这个帖子上留言。而且,也许并不惊奇,我怀疑其中的一个发言人很可能是凶手,或者凶手之一。
黑弥撒原帖位置: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311521.shtml
网上的很多离奇的分析都会涉及一些奇怪而诡异的推理,心理学上讲,很可能只是因为人们对事件故事性的一种不自觉的渴望,一些人喜欢自己的推理能“引起注意,制造轰动,引人入胜,带来追捧”,而正是这些离奇的故事,受到了大众的选择性注意,并受到了追捧。实际上,生活和电影和小说比起来,总是很令人失望的,真实的生活总是很平庸。我再不是很严格地从统计学的观点来印证一下。我特别查过新闻,百度新闻翻了几十页,看过近几年警方破获的碎尸案,约摸95%以上是单人作案,只有极少数的有单人以上作案。如果我没记漏,就只有3个案子是单人以上作案的:云南大学的张超案,一对夫妇在自己住处肢解了10个女孩却只为劫财(这个已经很轰动了,但也只是为了劫财),还有一个是深圳一宗黑社会仇杀。在中国,估计大家和我一样,从未听说过有一宗已破获的杀人案是和神秘的宗教团体有关,或者是因为某种迷信的仪式,某个变态的团体,某种思想上的东西。所以这个案子的真相,很可能没有很强的故事性。
如果凶手是两个人或以上,那么这两个以上的人必须拥有共同的杀人目标,受害人没钱,社会关系简单,姿色一般。可以适用于受害者的动机很可能为劫色,情杀,变态杀人。我不能排除多人作案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涉及到共同目标问题,从统计上说,很少。
而现在再来看,我为什么分析到凶手很可能会在这个帖子上留言。我来还原一下凶手的人格(或其中一个凶手的人格)。96年的碎尸案,尸体被整齐地切成2000多片,内脏被煮熟并整齐地放好,肠子被整齐地叠放,衣物也被叠起放好,头被整齐地切割。从以上事实,得到以下的推断:
1. 凶手是一个细心而冷静的人。
2. 凶手对血腥情景的心理承受能力极强,又或者,凶手在慌张了一阵之后冷静下来,然后用理智强迫自己极其地沉稳地进行分尸(时间是足够的)。
3. 凶手能细致分尸,不显急躁,自我控制能力很强。
4. 凶手起码具有比较好的逻辑思维,有一定文化的可能很大,学生时代很可能学习理工科。
由以上的人格推断,凶手几乎不可能是一时控制不住的情绪杀人,因为根据我分析的凶手性格,凶手是冷静的。推断:
5. 凶手很可能是故意杀害了受害人。至少,杀人这个行为是经过考虑的。当然,万一凶手是情绪杀人,心理会经过一段恍惚期,但在过后,与我之后的分析也不矛盾。
一个人主动杀人以后有两种考虑:1.不想活,杀完人后就求死,或自首或自杀。2.想活,并自信自己能逃过警察的调查。显然,凶手属于第二种。
6. 凶手自信地认为自己杀了人以后,能处理好后续工作,不会暴露自己。
这个推断很好地呼应了为什么凶手处理尸体如此地一丝不苟,如此地淡定。同样地,在我看过的几十页上百起的碎尸案中,凡是有报道凶手被捕前心理状态的案件,凶手几乎都是觉得自己的处理手法很高明,自信自己不会被捕的。很新鲜的例子,合肥碎尸案的凶手,在警方大肆搜查自己所在小区事依然淡定,被捕时正在看电视喝酒吃花生米。
然后结果怎么样呢,结果是,凶手真的逃过了警方的调查,警察并不能抓到他。而这个事实,会加强凶手的两种心理:
7. 凶手对自己所作所为有优越感,自认为高明,而会将自己的行为赋予一定的意义,根据其对尸体的处理,我认为艺术化是一个很可能的意义。
8. 凶手对自己更有自信,尤其是提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以此为乐。
这种心理,就是未归案的案犯很喜欢回到自己的作案现场,关注自己的案件报道的心理学原因。这种行为能扬起案犯心里的兴奋,优越和自豪,因而会主动追求这种乐趣。实际上,很多未归案的案犯将自己的罪行看做是作品(masterpiece)。举个例子,一般人如果写了一篇自认为很好的文章,都会忍不住多读几遍,尤其是这篇文章得到了外界的认可。
说了这么长,说明凶手很可能在黑弥撒的这个帖子里发过言,因为这个帖子在当时的关注率最高,人气最旺,在这上面发言的兴奋度最大,并会产生一种自虐式地坐过山车式的快感——将自己置于一定的险地,看有没有人把自己抓出来。当然,虽然这个可能性非常小,但凶手因为兴奋和自信,却会低估这种可能性。
为了严谨,那么凶手有没有可能已经改过自新了?有,毕竟事情过去十几年,凶手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无从估计,改邪归正的可能性不能杜绝,而我刚才的分析,针对的也只是凶手在案发时和案发后一段时间里的心理分析,长期的话,我不能保证,只能说凶手改正心态的可能性偏少,所谓禀性难移,要发生令凶手品性大变的事件,可能性不大。
按当时的凶手的犯案条件,我们知道:
9. 凶手有独立的住所。相对的封闭,才能让凶手放心将作案时间拖至一个多星期,并且细心地切割尸体。
10. 由此推论,凶手至少当时18岁以上,已独立,但根据前面分析的心理特征,那么在统计学上说,18岁就是异常值。所以更准确地猜测是,凶手在25岁以上。
所以,几乎可以肯定,凶手在当时的心智已经成熟,日后品性更改的可能性很小。
说到改过自新的问题,这里穿插一段关于雪衣女的分析。雪衣女自称自己是凶手,并说自己已经在忏愧,多做善事,并改过自新。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但仔细分析,她有很大破绽。也就是,她说她一直将受害者的遗骨藏于床底。我一看到这一句话,立马就判断她是假的凶手。因为:一,如果她已经忏悔,觉得对不起受害者,她应该安葬受害者的遗骨(所谓入土为安);二,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她已经忏悔并觉得良心不安而要不断做善事来化解的话,她根本不可能将遗骨留在身边,更不可能在床下!因为床是人最私密的空间之一,遗骨意味着它提醒你犯下的事情,令你良心更不安,你不可能安睡。所以,雪衣女是假的,只不过是一个想吸引注意力的人,而雪衣女这个名字,很可能是看了其中一种说法而有意改的。而且还有一点,一个乞求别人放过自己的人是不会改这种引起别人怀疑的名字的。
好了,既然从心理上,我们分析出凶手很可能已经在黑弥撒的帖子上留言,那么他的留言应该是怎么样的呢?首先来总结一下,看帖子的人大概有哪几种心理:1.旁观者心理(看客);2.参与者心理(推理案情,提出假设);3.纠错者心理(对一些发言的错误忍不住纠正);4.表演者心理(借题写小说,诗词或片段);5.知情者心理(知道当年一些情况的人)。上面我分析过凶手的人格特征和性情变化,大家不难推测,凶手极可能以4.(表演者心理)的姿态出现,其次以纠错者的姿态出现,再次以知情者的姿态出现。其他的两种姿态应该说对凶手的心理吸引力不大。那么,凶手最可能发几贴呢?一贴。因为:1.凶手是不想暴露的,而且是个细心谨慎的人;2.凶手发帖旨在满足自己的心理兴奋点,达到目的即止,并无兴趣版聊;3.言多必失,以凶手之谨慎,应该避免;4.凶手会以马甲发言。
嗯,说了这么些特征,一些没什么可疑的人物可以排除了。首先我说说,黑弥撒和很多的。我为了方便,将他们两放在一起说。黑弥撒发这篇帖子,与其说他是在推理,还不如说他在讲故事。他加入了太多个人的想象——很多的随后很快地指了出来,并推断他很可能就是凶手。而后面的讨论基本围绕着黑是凶手来进行的。纵观怀疑黑的观点,有如下几个理由:1.黑突然提起了一件久已无人关注的事件。2.黑描述得太仔细,太真实。3.黑的名字和空间灰暗。这几点,在我分析完黑的性格后,也许一点都不奇怪。首先,黑弥撒在遭到怀疑后公开了自己的qq,并声称可以视频,我看到这就认为他并不是凶手。如果他是凶手,这种行为等同自杀,因为暴露私人信息尤其是相貌是逃犯的一个大忌,而且后面事实证明了,黑果然被警察带走了调查。
我对黑弥撒的性格分析:在后页里看到黑和另一个网友的对话,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在原帖里面第三页找到,我就不贴了。大家注意到,黑的q名叫独行侠,这可谓很好地概括了黑的性格。空间灰暗,关注没人关注的灰暗事件,而且在对话和发帖中语言简练,从来都是陈述语气,给人一种酷的感觉。这正是“独行”。关注一件陈年案,想为冤魂尽自己一点努力,这正是“侠”。所以对黑的怀疑1和怀疑3就应该可以解释了。再来看看怀疑2,即很多的对黑的文本分析。很多的分析的非常精彩,过程完全没错,但是结论忽略了一点:这样过于故事化的推理,除了可能是因为作者就是参与者以外,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作者为了更仔细的进行推理,一般会以自己来代入角色,黑把自己带入了凶手的角色,便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一些个人的东西带进了推理结果——摇滚乐,神秘团体等等作者自己爱好和关注的东西。而这也就是解释了为什么黑弥撒在对凶手性格的描写上毫无贬义,因为他可能更多的在描写自己。总的来说,黑弥撒的投射推理犯了一个错误:过度代入角色,没有在分析时跳出来保持客观,以致推理变成了过度的个人发挥。其实站在今天这个时点,也没必要对黑进行这么一番分析来辟除他的嫌疑,因为警察已经找过他了。
好了,我再来分析一下很多的。很多的出现在黑发帖不久,在帖子靠前的位置就写出了几千字逻辑严谨的评论,很有水平。所说内容大家可以去看原帖第一页,具体概括见上一段的内容。很多的,他基本也不可能是凶手。第一,他的发言很靠前,我们可以理解为,回帖靠前的人基本都是由于偶尔路过而进入帖子的,其中就有凶手的可能性太少,凶手的发言,应该会在这个帖子受到关注之后。第二,如果很多的是凶手,其发言并不会对其带来多少心理上的兴奋,以很多的的逻辑,除了想嫁祸给黑,没有更多的动机将自己暴露在第一页。第三,如果很多的是想嫁祸给黑,他根本犯不着这么做——黑的推理离奇离谱,对破案没有什么帮助。第四,如果他真的要这么做,他应该以马甲发言,而他似乎没有。所以我们可以将很多的发言动机理解为:一种表现自身知识和刹那思维火花的欲望(这就是很多的最后自称的无聊)。
今天先到这,关于揪出凶手的推理先放一下。毕竟我也是有职业在身的人,而且也想更详细逻辑更严谨地写出推理的详细过程,所以不宜草草结文。这样也可以让大家发挥下主动性,根据推理出来的一些凶手的人格特征来推断疑犯。如果大家反应还可以的话,自然也给了我更多的动力去精研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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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3 11:54:47 做记号
占三个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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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3 11:57:28 做记号
第一次在天涯发帖,原来天涯不可以编辑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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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3 12:16:19 做记号
有一个人,我不能完全肯定他是凶手。但如果他是凶手,一切都显得非常合理,合理得有些异常。我会给出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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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3 12:27:08 做记号
我今天不能写完,由于在国外,现在已经凌晨5点了。大家先不要着急,可以自己推理一下,在这里顺便提醒一下新坛友,如果我后面的推理发言靠后,可以点击只看我的回复来看,我就不急着写了。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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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12:55 做记号
继续我的推理。我声明一下,可能有人质疑我的推理的可靠性,我只能说,我基于心理和人性的推理会比根据网上的一些或真或假的线索的推理来的可靠。因为,人性总是相似的。时代在快速的变化,人性还是那样,没有多大的改变。人都怕死,人都需要性,人都趋利而避害,这些都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不能保证我的推理都正确,但我认为这样的推理是一个网友想接近真相的最好方法。
有些人问我,可能凶手根本就不会上网。凶手在2008年的时候很可能已经是个40岁左右的人,也许凶手根本连上网都不会。
关于这个疑点,我首先的承认凶手有不会上网的可能性。但马上,出于我对心理学的了解,我有足够的理由推断凶手是个会上网的人,并且,很可能经常上网。
事实表明,凶手性格上有一定程度的扭曲。凶手细心,谨慎,且性格上有不能告人的一面。也就是说,凶手性格有两种可能性:1.性格古怪,不为周围人接受,朋友较少,喜欢独处(这个喜欢也许是环境所迫,心理的自我正当化)。2.人前性格正常,人后才将其性格阴暗面显露出来。其实无论哪一种,其性格扭曲的一面总得想办法释放,要不人格得不到施展,内心会很痛苦的。那么,释放这种人格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呢?没错,就是上网。匿名,真假难辨,五花八门,安全,这正是凶手最恰当最有效的人格释放途径。在这里,他不仅可以就自己扭曲的一面找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还可以关注自己犯下案件的讨论,甚至可以发表一些人前根本无法说出口的话。这也意味着,黑弥撒的帖子,对凶手的心理而言是一顿丰盛的大餐。
之前我说过,凶手很可能接受过高等教育,而且在2008年,互联网也已经兴起了7,8年之久,以当时凶手40岁左右的年纪,较深的文化水平,很难说不会上网。而且在互联网刚兴起的时候,凶手正是30出头的青壮年,很难说这样一个人竟然不去接触网络。
好了,既然我认为凶手很可能会在黑的帖子上发言,于是我浏览了帖子上每一个回帖。在看帖子之前,我的内心带着三个期望:第一,凶手极可能以表演者心理的姿态出现,其次以纠错者的姿态出现,再次以知情者的姿态出现。第二,凶手的发言很可能不会太靠前。第三,因为凶手的发言必然会引起轰动效应,使自己成为众人怀疑的目标,所以,他很可能会保证自己只是众人怀疑的目标之一。也就是说,凶手的发言,最可能在已经出现了其它被怀疑者并沸沸扬扬之后,再发出。看到这里,也许有些坛友已经看出来我说的人是谁了。没错,事情的真相很可能是不会很新奇的,我找到的最吻合的发言人就是wcat666,他很有可能是凶手。为什么我加了个“很”字来提高可能性?也许显得不太严谨吧。但是,如果你看完我的倒后推理过程,也许你并不会觉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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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13:41 做记号
当对一个缺乏证据的事件进行推理的时候,最好采用一种方法,就是代入答案法。如果一味地从题设出发,进行正向推理,就会分叉过多,工作量庞大,而且很容易偏离了轨道。因此,就像挖隧道一样,最好两头挖,正逆向推理同时进行。我在找到了可疑的答案之后,马上进入了逆向推理过程。
首先,我谈谈我是怎么确定wcat666就是我要找的疑凶的。这个确定步骤,暂时还属于正向推理过程。Wcat666在他帖子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对他产生了怀疑(在原帖第四页):
Wcat666:“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为什么我要怀疑这一句话呢?因为,在wcat666发言之前,帖子上根本没有人问过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这说明了,一,帖主并不是想回答问题,其实,他只是想快点说出接下来的话,以致自己竟然无意识地编造了一个不合理的理由;二,帖主回答的问题应该是帖主在网上其他地方看到的,说明帖主对这个案件的关心;三,这句话本身就是一种对公众的挑衅,帖主也由此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但更大的满足还在于后面的话: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 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 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 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当然,这样的描述,也有可能只是一个无聊的人用来哗众取宠而编造出来的。但是,这样细致的描述如果是一个人编造的,他下了相当的功夫:他耗费相当的脑力来编造情景。那么,我们就要怀疑,一个普通人发这样一个贴而得到的满足感是比不上凶手的,但付出的努力确比熊市后更多。这样做的动机就不太充分了,因为如果只是哗众取宠,这样的描写显得过于费力。并且,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他应该继续发言,而帖主并没有继续。
进一步让我对他产生更大怀疑的,是这句话:
“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
这一句话,怎么读怎么拗口,怎么读怎么觉得和片段的整体的阴沉,诡异,犹如恶魔之笑的风格格格不入。这种风格的片段,怎么会如此突兀地像一个做错了事而向读者说明理由的人那样陈述日光灯剩下一根的原因呢,因为,剩一根就剩一根,解释了也没有让片段更诡异。如果作者尽是一般人,他不会去写这么一句话的;写这么一句话的人,我大胆猜测他是凶手。这一句话,对整个片段来说是一句过度陈述,破坏了片段的整体语言风格。那么,这一句话被提起的原因,很可能,它是真相。如果是凶手,在写这段话的时候,肯定在拼命回忆当时的情景,他回忆的很细,并且也想写得尽量的细致,因为这样会引起更大的轰动效果,心理的满足感更大。在尽力回忆当时场景的时候,凶手犯下了一个错误,即一味地追求写出细节,不自觉地把与行文风格不相关的细节也添加了进去。这个细节,就是【】里面的那句话,这个过度细节,是一般哗众取宠者所不应该写进去的。
在wcat666发言之前,至少已经有另外三个嫌疑人在原帖中出现,他们分别是“黑弥撒”,“很多的”,“我是流氓我怕谁”,如果算上网上其他地方被怀疑者,则可能更多。因此wcat666不是唯一被怀疑者,而是四个之一,而且前面用真身发言的被怀疑者足够多,网友乐此不彼地发掘他们的博客,成了最热门人选。而w,他用的是当时刚注册不久的马甲,里面空无一物,看客即便是好奇也似乎查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故根据大众心理哪里有娱乐哪里去的原则,蹦蹦跳跳地去八卦其他嫌疑人去了。
由此,我的正向推理结束,早已被人怀疑wcat666是我这篇文章的主角。在下面,逆向推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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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14:30 做记号
假设wcat666真的是凶手,那么,突破点在于,这个账号能留下关于他的一些个人信息么?似乎没有,这是一个纯粹的马甲。但我注意到,此人马甲在2008年6月22日注册,是在黑弥撒6月19日的3天之后,时间上符合帖子变火——》凶手得知然后注册马甲的逻辑。凶手在6月23日出现并发言,没有马上就发,符合凶手谨慎的性格特征。凶手在发言之后,没有马上弃用马甲,而在6月27日以后,在讨论朱令事件的帖子上留下了一句话:
“朱令无辜,孙维何罪?”
说下这句话的作用有:首先,朱和刁都是恶性事件的含冤者,这很可能是作者的心声(自我正当化)。其次,这表明w在受到怀疑以后没有弃用账号并继续发表变态言论,给人一种“其实我就是变态点,但是我不是凶手。”的错觉,因为当时的黑弥撒和很多的也没有弃用账号,单就自己弃用显得嫌疑很重,所以这样也减轻了自己被怀疑的程度。自从6月27日以后,w很长时间没有用账号发过言,为什么呢?因为6月27日以后,黑弥撒的原帖被天涯封了。凶手觉得这事情可能会告一段落,于是没必要继续装坦荡,因为言多必失,言多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自己危险了,所以他选择了淡出事件;然后,他再一次的发言已经到了2009年的9月10日了,那时候不仅事件平息,而且黑弥撒的帖子已经2度被封,并且已经不允许回复了。也许,当初发言的时候他就没想到事情会闹得那么大(这就是我刚才推断过的,凶手因为兴奋和自信,会低估被人揭穿的这种可能性。),也许他也会后怕。当然,这些都是我猜的了,不是很严谨。
然后,我们来看看有没有办法找到wcat666的个人信息。空间里空无一物,发言没有任何个人信息,这都是我意料中事了。唯一可切入的,是w的这个名字:wcat666。这时,我们要打一个赌:要么,凶手极其谨慎,这只是一串毫无意义的字符,或者临时想到的名字;要么,凶手由于注册当时过于兴奋或者由于对事件轰动性的低谷,注册时用到了自己常用的字符,则这样的或者类似这样的组合是凶手常用的用户名或者昵称。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就印证了上述我猜想出来的凶手为掩盖事实而做的一些努力,因为如果是一个随机的名号,则似乎直接弃用即可了。
当然,如果我的猜测不对,凶手确实是随机取名,那么我的推理可以说只能到此为止了。但是我当然仍然要赌一回第二种可能性,于是我去发掘了当年网友人肉wcat666的一些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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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18:01 做记号
首先,疑点一:666是曾经有很大嫌疑的嫌疑方南京军区总医院的网址后缀。
医院网址:http://www.njzy666.com/index.action
疑点二:网友找到的疑似wcat在交友网上的资料:
http://i.loveinhere.com/253/1260505/
上面显示,wcat,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1970年生人,毕业院校南大,职业类别:其他行业,工作状况:保留(只字不提自己的工作),身高:175(有知情者曾经说过,警方排查的时候有一个人突然逃跑,目测身高在173左右),喜欢的影视节目:侦探推理。这样的描述,竟然和我们推理出来的凶手有如此多的吻合程度。而此人在交友网站发布交友信息,似乎说明了他的人际交往不顺畅,而且找的还是红颜知己,不禁令人遐想。
疑点三:网友找到的疑似wcat的网易相册:
http://photo.163.com/wcat012/#p=0&m=0&page=1
当然我不能确定相册里的人和案件有关系,希望大家尊重这个相册。但是,可以看出的一点是相册中的人年龄都在40多岁左右,和我们的推理出凶手的年龄段吻合。
最后令我怀疑的,是曾经有这样的一个说法。某个貌似是当年南大的学生曾经说:
“当年我们的老师曾经说,有一个医学院的研究生被警方盘查很久,但最后证据不足还是家人背后使了劲,便从嫌疑人名单中排除了。”
这个说法谈论的人很少,因为它“不够离奇”,是最普通的说法,但是,后来很多离奇的说法都可能是由此说法发展而来的,比如,军区总医院移植说,比如高干子弟说。
好了,下面的我不再使用推理的语气,我也大胆地猜测一下:凶手就是学医的,并且很可能成为了医生。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生来就有的,他必定经过后天的一些磨练,才能形成像凶手那样极其强大的对人类尸体的心理承受能力。虽然从技术上判断案犯很可能是屠夫,厨子,医生,兽医等几类职业的人,但同时从技术和心理上判断,同时具备两者的只有医生。毕竟,屠夫和兽医面对的是动物,厨子面对的是一块肉。
我们再来看看抛尸地点,除了网友们制作了一张尸体发现的地图,我还在黑弥撒当年的帖子最后一页找到了一条有用的知情者信息:
“作者:mac96101008 回复日期:2009-04-01 13:01:10
回复
作为曾经的南大学生.我想我对那时的情况是比较熟悉的.那个时候.龙王山是南大埔口校区背后的一座山.上山的话有几条路,【一是从学校靠东边体育场边上上去】,再就是从学校西围墙外上去,或者从另外一面气象学院那边上去.
95年南京的私家车数量相对很少.从鼓楼到埔口要过大桥,公交车当时也比较少,要到埔口,要么坐汉高,要么在泰山新村转车.再一个比较方便的就是坐南大的校车.但是坐校车要有证件,有几个小保安经常会查一下.
所以,我一直相信凶手应该是南大的人,而且是可以有机会经常坐校车的人.要么是当时在那边有课的老师,要么是当时的某个辅导员,要么是随着导师到那边上课的研究生.”
而我自己调查到的结果是,当时龙王山离南大刁出事的校区有6公里远,走路或者骑车会令自己暴露很长的时间。一般的凶手抛尸的时候都会是最紧张的时候,心理会非常地忐忑不安,因而会尽量地缩短抛尸的时间,一是因为心理紧张,二是因为怕暴露。受害者头颅的发现要比第一包肉片的发现要晚。凶手可能在抛弃头颅之前,就已经知道案件已经暴露了。如果这位知情者说的是正确的,那么最方便,最不显眼地抛弃头颅的方式就是坐上南大自己的校车到浦口校区。如果有人问,那校车上那么多人,被人认出来装尸体的袋子怎么办?因为后来装尸体的袋子被当做证物来寻找知情者啊。我只能说,直接将装尸体的袋子放在另一个袋子里面就得了。尸体煮熟,不会滴出血水,而且还可能,因为当时尸体已释出异味,是凶手不得不为了方便隐蔽抛尸而将尸体煮熟来除味。而且,一个学生背一个大书包,也显得很正常很隐蔽吧?
【】里面说的学校靠东边的体育场,我在某一篇帖子上曾经看到过一个知情者说最后一包尸体的碎片,就是在东边的体育场旁边一个树洞里面找到的。这个,也恰恰地印证了mac所言不虚,也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我的猜想。
行文到了这里,我的推理也就快到了尾声了。总的来说,我推理的结果并没有标新立异,和这些年来很多说法也都没有矛盾之处,所以说,结果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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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20:01 做记号
关于医院说和高干子弟说,要联系起来并不困难:凶手是军区里面某位高干的儿子,在南大研读医学,毕业以后进入以666为名字后缀的南京军区总医院工作甚至子承父业,认识受害人,并与受害人有暧昧或者男女朋友的关系,图谋杀害了受害者,出于对专业知识的验证和毁灭证据而细致地肢解了尸体,并利用自己南大学生的身份乘坐校车方便抛尸。因为清楚受害人害羞的性格或者是和受害人认识不久,认为自己不会被受害人生前向别人提起。又或者,尸体的头部已经煮的面目全非,自认为别人认不出来。
当然,以上说法只是众多可能的联系之中的其中一种,并没有严格的推理,大家不必当真。
文章写道这里,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说实话这篇文章我是在恐惧之中完成的,诚如前面所说,心理分析的过程需要将自己投射到凶手的影子里,用凶手的思维思考,这样的心理负担是极巨大的。我庆幸我终于可以安心地从凶手的投影当中完全地分离出来,要不是这样,我不担保自己的心理不会出现问题。
至于有人问我写这篇文章的动机,我在文章一开头就提过,是某种使命感和对心理分析的兴趣使然,如果说还有其他的,那可能是因为我自认为自己接近了真相。就像我刚才分析“很多的”的时候说,很多的的动机很可能是:一种表现自身知识和刹那思维火花的欲望。我也一样,但我这个不是“刹那”的。
我想,如果我的这篇帖子能被警察看到,wcat666会不会成为警察第二个盘查的对象?我希望会。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wcat666真的什么都没做过,那就当我这次是见笑了,我也笑笑然后继续我的生活,我对受害者尽力了。如果他真的做过,那么冤案得雪,人间尚有正义在。
最后作为结束,给大家一组电影对白,似乎很符合事件的风格。
《杀人回忆》,最后的场景。
宋康昊:你为什么要向里面看啊?(沟渠底)
小女孩:前些日子一个男人也在这往里看!我问了他同样的问题 为什么他要看那里。
宋康昊:他说了什么?
小女孩:他说想起以前在这做的事情,所以他回来看一下。
宋康昊:你看见他的脸了吗?他长什么样子?(激动)
小女孩:平常的那样。
宋康昊:他长得帅吗?
小女孩:很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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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4:21:35 做记号
由此,我的推理结束了,大家自由发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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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sdf萨特 日期:2011-11-24 09:23:03 做记号
@致盲粉 2011-11-23 12:07:34
楼主想做第二个黑弥撒去警察局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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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警察不会找我的。我能做的都已经做完了,即便找我我也不能再提供什么线索。何况,我的线索并无新意,都是网上出现的一些我认为比较靠谱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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