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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6, 2014

黑弥撒: 南大刁爱青碎尸案

按: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96119南京大学食人案凶手是谁 刁爱青碎尸案真相图片_尚之潮 http://lizhi.shangc.net/ht/7693.html#ixzz2zTNgK1Q5

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b8GkEprK8F2Fr2Z-_Xw_hDeYk2unp9MS0kpTls2YURxhp5Gq8nsFy6YvqihsnDr5pi7_m3S59D8U1pOd4QJvta


作者:黑弥撒 提交日期:2008-6-19 21:49:00

案件背景: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时,已被切成了1000多块,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2:59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猪!

第一部分:文本的分析
1、从文本分析,楼猪的文章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措辞沉稳、冷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一般的“帖”不一样,文本极为工整,标点符号的使用非常严谨。比如引号、分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一般的网络文章都是毫不在意的。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

2、我们注意到,楼猪的文章注重细节,比如对于地名的列举、对于音乐类型的列举,以及对于“凶手”形象的描述。
这暗示出,楼猪具有如下人格特征:细致、很强观察力和记忆力。

3、显而易见,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楼猪的文章是“事实”,尽管如此,楼猪却依然反复强调,这只是“猜测”。以弗洛伊德主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楼猪在潜意识当中希望有一种强烈的“隐瞒真实身份”的欲望。
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文章第6小节的结尾,楼猪有这样的叙述:“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非常明显,所谓“不敢妄加猜测”与其后的“猜测的内容”是矛盾的,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变异的“舌尖失语”,失语的部分是“我知道”,但由于潜意识中对于这一表达的强烈抵抗,导致意识层面在呈现出的文本上,将“我知道”替换为“不敢妄加猜测”。

4、非常引人注意,楼猪对于“凶手”的人格描述,完全是正面的。
楼猪在倒数第2小节中有如下描述:“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如果不是在这样一个主题的文章中出现,完全可以将这一描述当作征婚启事(当然其中“亦有可能”的措辞需要修改)!
这暗示出:在楼猪“假想”的凶手形象中,该凶手是“完美无瑕”的——最重要的一点,该凶手几乎没有任何“人格异常”或者“人性的负面”。换言之,该凶手将无法从“现象上”判断出他的“邪恶”。这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5、楼猪在文章后半段对于“凶手”的心理分析,采用了传统的弗洛伊德的童年经验理论。但必须要注意到这样的描述:“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
一般来说,人格缺陷或者人格异常,可能源于“幼年期的心灵创伤”。但对于这一“创伤”的发掘需要极为细致的工作,且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资料才能得出可能的答案。因此,在文章中,尽管前面有所谓“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的掩饰,但“被害人像极了‘她’”、“他要为她‘赎罪’”的描述依然十分唐突和不自然。
特别需要注意到这一句话中的措辞:“他爱被害人……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必须充分认识到“首先”一词的重要意义。这几乎已经明确表示,楼猪在形成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如同前半部分一样。对于这一段的描述存在一个较为严谨结构,然而,这一严谨结构可能因为过于“逼真”而遭到怀疑,因此,文本刻意在这里打破了原有的叙述进程。然而,结构打破后的碎片依然清晰可见,证据就是“首先”一词(这与文章开头出现的“首先”一词不一样,开头的“首先”与叙事结构没有关联,只表示声明的性质)。
根据楼猪在文章前半部分表现出的叙事特征,以及极为唐突的“赎罪说”的结论,这一“首先”之后,必然应当跟随着“其次”,对“赎罪说”的心理动机、宗教(或其他信仰)意义、行为后果、情绪释放等方面有更为细致地说明。
事实表明,尽管楼猪故意或者无意识地破坏了“首先……其次”的叙事结构,其后依然对我上述内容作出了部分阐述。并且在“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的叙述中,带有极为明显的“价值上的升华”。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19:02 


6、继续要对第5点进行讨论,但单独作为一点,是因为本段不仅是对单一段落的文本进行分析。
注意到,从倒数第6小节开始(包括倒数第6小节上面的一点内容),楼猪对凶手的分析进入到“价值与意义”层面。在整个这一环节中,我们可以非常察觉到,楼猪的叙事特征与文本特征,相对相对前半部分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首先最明显的是,最后几个小节的段落,每一段的内容都相对前面较短。换言之,叙事的节奏感和变化感更强烈了。相比全文的第6小节,最后几段的内容短了太多。
这暗示出,当楼猪在进行最后几个小节的叙述时,情绪上可能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相比之前的稳重和深沉,这时的笔触更为活跃、激动。尽管楼猪有极强的自控能力,但潜意识中的亢奋,依然在文本上得以显示。
我们认为,必须要这一环节中的措辞和描述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
6.1、在第6小节中,文章说:“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这一小节虽然可以理解为“假设”,但是,主观情绪的流露过于强烈,甚至带有一种“诗意”,这很特别。
6.2、紧接着,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文章提到:“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这又是一处明显的“结构打破后的碎片”。根据楼猪在前半段的叙事,以他的叙事能力和逻辑思维,必然应当将“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猜测依据放在前面表达,然后再进行“合理想象”,这样才是符合思维逻辑的。但是楼猪已经控制不住情绪,完全相反地,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表达主观情绪,然后再来弥补,以在结构上表明,之前的情绪是“合理的想象”。这暗示出:之前的想象可能并非是“想象”,或许就是“事实”。
6.3、在主观情绪的强烈流露之后,楼猪对于凶手作出了人格画像,在这个画像中,凶手是一个“完美”的人,并且与“破案线索”毫无关联,几乎就是一味地表现其完美与正面。
6.4、在创作了完美的人格画像之后,楼猪在文章最后说:“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从逻辑上,如果一个人真的试图“提供帮助”,他会很早就对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因为提供信息对他本人是无害的,成本很低。而事实是,楼猪在过去的十几年都没提供什么帮助,现在突然提供帮助了。这不合常理。综合本小节的“整体分析”思路,楼猪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做出的这一表述,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在“完美犯罪”的成功实现中,楼猪达到了自我价值实现的高峰体验。
我们注意到楼猪的开头陈述:“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实际上,楼猪自己也是在讲故事,这一矛盾暗示出,楼猪的“故事”与他们的故事有极为本质的区别:楼猪的故事是“真实”的。注意到“有价值的线索”这一措辞,以及考虑到文章后半部分楼猪的亢奋,以及挑衅式的结尾,可以认为,楼猪有充分的自信,在本文中加入了“有价值的线索”,当然,这也说明,楼猪极可能就是凶手。


作者:很多的 回复日期:2008-6-20 14:20:03 

7、一般来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分析,所提出的“可能”必然是多样化的,因此才需要“排查”。但是从楼猪的陈述中,我们发现,楼猪完全没有“可能性多样化”的倾向。虽然他一直强调是“猜测”,但这种猜测却始终以一种“确定无疑”的姿态呈现出来。暗示出楼猪在写作的过程中,有一种高度的自信。
尤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楼猪在第6小节呈现的文本,这是全文最长的一段,非常着重于对于音乐爱好者的分析,并且指出“听这类音乐(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从常态上,这种辩护一般情况下是因为楼猪恰好也是喜欢听这类音乐的人。因为这段辩护与主题毫无关联。
其后用“CD媒介说”建立起凶手与被害人的关联,不是真正的凶手一定不会如此“确定无疑”。也许他们是在南大旁边的先锋书店认识的,或者是因南师附近的“小爽酸菜鱼”认识的,甚至有可能是在河海的舞厅里认识的。但是楼猪回避了“可能性的多样化”,这一点极为重要。

第二部分:对楼猪ID及其行为的分析。
8、楼猪ID为中文“黑弥撒”。黑弥撒是一种在弥撒后献祭动物以鼓励魔鬼的活动,多有撒旦崇拜。这与楼猪在之前音乐分析中的“死亡”、“哥特”相契合,说明之前关于楼猪正可能正是文章中所谓“CD媒介说”的凶手,亦暗示出楼猪人格上的某种倾向……(后略)

9、ID注册时间为“2006-8-13 22:14:00”,截至目前为止,最新上线时间为“2008-6-19 21:51:00”,在长达两年左后的时间里,该ID上站73次,发帖4篇,回复12次,“潜水员”倾向明显……(后略)

10、ID上线IP地址及其活跃时间分析……(后略)

第三部分:对楼猪其他文本的分析
11、我们注意到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楼猪提到:“我始终认为,所谓的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又联系楼猪ID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且为有神论,与其所谓“鬼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结论有冲突,因此……(后略)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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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红轩】南大校园刁爱青分尸案 [原创 2008-06-25 06:31:40]

凌晨2:19分,我喝一口茶,然后打开word开始边酝酿边写这篇文章。客厅的门吱呀呀的响声,撇开一条缝,我认真的看了看,没有丝毫的异常。我想如果那个南大的女大学生刁爱青真的在天有灵,想要沉冤昭雪,那么现在过来示意我如何来铺排这篇文章,我是很乐意的。

以下材料太零碎,线索太复杂,要理出一个头绪,又要足够的引起读者的兴趣,确实很难。结构要考虑到,悬念也不能没有,还请大家多多包涵,毕竟我想让我们这里的朋友了解更多的事情。如果这个案子真的因为这次发帖导致告破。那可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了。



一、屡次出现的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大一女学生刁爱青被人切割成1000多片,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事情被发现,是一个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警方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使得此案迄今未能告破。而后,此案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的怪异。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无奈罪恶势力太强大。

我们现在所能查找到的,是于2007年3月21日的文章,详细的介绍了这个案子的真相。

事情似乎不水落石出,永无宁日。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包括受害者的性格、年龄、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然后又对凶手进行了主观上的犯罪猜想,他写道:“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的这篇文章行文严谨,标点符号运用准确,推理非常谨慎。在关于两个人的相识的原因时,黑弥撒写道:“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文章最后,黑弥撒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在23:09:37黑弥撒回复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由此可以推断黑弥撒本人在发出此文之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也料想到此帖子的影响力。

黑弥撒的回复中有“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说明他本人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能自由进出戴笠楼。戴笠,让人很值得想一番了。



波诡云谲的神秘ID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第二天下午——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神秘人,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而且回复是用三次上传的方式进行。“很多的”这篇回复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由此有网友推断此人对此事非常关注,而且比较谨慎。,“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通过网民对“很多的”的关注发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在“很多的”的私人博客里面,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所以我对这类片(恐怖片——悼红轩注)完全感觉不到“恐怖”,也不会恶心。不过有些折磨人的场面,还是感到比较不爽。……”

而“很多的”在自己博客的文章中还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初夏的南京,天亮得很早。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摆在桌子面前,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请注意,这里出现了“雪菜肉丝面”这种南京特有的地方小吃。

而这个“雪菜肉丝面”,引起笔者本人的兴趣。在排查比对之后,笔者发现了一个疑点。……



恐怖ID描述杀人感受



此帖发出后的23日,有一个备受关注的ID出现,名字叫“WCAT666”。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恐怖电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基督教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

而“很多的”这个人,也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与“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请看一下WCAT666在2008年6月23日15:26:23的暴强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WCAT666本人文字运用的娴熟能力,以及沉醉于那种锐利刀锋的终极快感,让读者读来感觉到锋利冰冷的刀劈切割脆嫩肉体的沙沙声。这种黑暗、变态的犯罪心理描述,绝非常人所能及。除非本人亲身体会过。甚至文章的细节之处颇让人惊叹:“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如果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很难描绘的如此生动逼真。这种感觉,没有身临其境也很难联想到“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而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完——悼红轩注)吗?”

“很多的”文章中说:“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

这是什么样的巧合?这说明什么?

依此推论:

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

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

3、纯粹的巧合;

4、均为南京人。



相关诡异回帖及ID



此案至今仍为悬案,但在回帖中,我们注意到其中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继续进行搜索挖掘,笔者发现,“很多的”本人在2005年10月24日凌晨1:10:13秒发过一个帖子,是与ID为“胭脂江天”的人交流,原文如下:

“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

“胭脂江天”回复道:“我也记得你,我们床挨床的,你比我更习惯那种环境。”

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的”和“胭脂江天”认识,而且病床挨在一起,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这个线索查证一下当年的住院记录,起码有一个“陈”姓的病人在2002年到过南京脑科医院,而临床到底是何人,便可轻易查出。至于WCAT666其人,相信也会水落石出。

“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枪支)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他的回复: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很多的”的诡异不仅仅这些,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很多的”这样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对方的名字)。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一个群体作案,而且不止一次——悼红轩注)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搞音乐的人,作案并不带面具——悼红轩注)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自嘲?——悼红轩注)

由这段文字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能够切中要害、注意细节,而且有点津津乐道或者颇有赞意,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有任何的鄙夷色彩存在,这是一种变态心理的自我欣赏。



碎尸案迷雾重重



在天涯社区,此帖之诡异让很多人毛骨悚然,而天涯社区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相继将此类帖子全部删除或封锁。有人产生非常严重的抵触情绪,大家都在疑问“为什么要删帖?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发帖队伍中来,而天涯社区毫不留情,删除不止。

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的网友说:“本人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以本人看来,最近转这个案子的好多网友包括楼主实际上就是当时从事此案侦破的侦查人员,至少也是与此案有关的人员,是想如此大案又发生在学校,肯定是重中之重,绝对有专案组,也绝对有重大线索,或者说已经基本确定嫌疑人。但后来出于什么莫名原因不了了之。几位还算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心下不忿,时隔多年用此种方式捅破该案。为什么现在捅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阻力不在或阻力已经退休或调走或失事。”

有网友说:“这个重金属颓废圈子,只能是干部子女。北京多的是。尤其90年代。另外,假设黑弥撒说的是真的吧!玩重金属摇滚的,一般都吸毒。吸毒过量会死人,尤其是初次或头几次。在狂欢的时候,女孩被注射毒品死亡,大家没办法,才分尸抛尸,且不是一人抛尸所以地点是一南一北,事情也许就这么简单”

根据推断,可以想见也许“爱金属DE女孩”所说的更有几分可信度,因为她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难道刁爱青真的是一个爱好重金属又是吸毒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刁爱青失踪几天后,她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忽然那天她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买来了当地的《南京日报》,众所周知,这份报纸属于政府机关报,对于一个女学生来说,买这种枯燥无味的报纸很奇怪,那天她忽然就破天荒买回了这么一份报纸,她仔仔细细的查看,甚至连中缝的文字都没有放过,结果发现了公安局的认尸公告,仅仅凭借几十个枯燥的文字,这个女孩就觉得是自己的舍友,于是邀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查认尸体。工作人员说不要看了,太惨了,而其他的女同学均已放弃,偏偏又是这位同学,非要进去看一眼才放心,看后她出来大哭,并说:“是她,真的是她。”

从尸体被分割成1000多块看,此凶手很冷静、性格内向,内心强烈偏执,做事认真,坚韧极有耐性。这样的人受教育水平不会低,平时表现得可能非常温文尔雅,善待他人。而此人在行使犯罪之后,也许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忏悔,或者其犯罪同伙有人想要减轻心灵上的罪责,所以发出这些帖子文章进行旁敲侧击的提醒相关人员,给亡灵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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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论坛警察 时间:2008-06-26 14:50:38






我们大胆的猜想一下,发这个帖子,注册这个贴吧的人,与被千刀分尸的死者“刁爱青”到底是何关系?刁爱青——这个逝去的亡灵,在12年之后的2008年5月28日下午5:09分,被一个人忆起,谁会忽然想起一个12年前死去的人?除了凶手还能有谁?查询并不完整的IP地址,可以得知,是德州地区,或者说是山东省内。难道凶手并不在南京?如果南京有这么多人知道一些详情,而又有一个人在5月份就曾忆起她,那么这说明不是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也许他们真的是一群重金属颓废者一起犯下的罪行,但是,一个群体,怎么会一刀一刀齐整的割下去?谁的心理素质能承受得了?

笔者推断,被害人刁爱青晚上提前把被子铺成睡觉时的样子,这一点就足以说明被害人跟凶手肯定是认识的,凶手是被害人十分信任的人,绝非什么偶遇的投缘陌生人!被害人可能觉得约会会很晚提前铺床,或者直接准备去凶手处留宿一晚,很有可能凶手就是被害人倾慕的对象!

有当初在南大的学生回忆说:“被杀的女孩失踪前曾经和同学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作家,大概这是惟一的线索。所以学校的女生都被警方询问,有没有有一个自称是作家的人来搭讪过你?”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线索。

在悼红轩看来,破案线索肯定是有的,当年的公安局长既然能说出不破案不要乌纱、六月底肯定能破这个案子的话,说明当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只是后来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情,有了阻力。有人暗中爆料说:此事攸关高干上层人士,故案件不了了之。



关于发帖人黑弥撒的分析



黑弥撒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因为太多的人怀疑发帖人黑弥撒为杀人凶杀,黑弥撒将自己的QQ号码公布,甚至声称可以语音,可以视频。还说案件发生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初中学生。悼红轩寻找他的QQ号码,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已经被天涯社区删除,于是是我寄望于百度快照,结果没有让我失望,我如愿以偿的找到了黑弥撒的QQ号码,我并没有加他为好友。我先是进入了他的QQ空间,里面内容很少,看了一下没有什么可以佐证的言辞。

我们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的朋友都是有很多共同爱好的,所以才成为了朋友,于是我注意到了来踩他的空间的好友。按图索骥,我找到了他的朋友,名叫“关关“,进入他的空间,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文章名字叫《关于重金属》,文章写道:“本人是从91年开始听金属的,那时上5年级,班里流行听什么小虎队,王杰,也许是逆反心理,从来不屑一顾。也许这就是缘分,有次在街边卖D版磁带的板车上,发现一盘封面是个留长发,腿超细,拿着个Bass的男人,没见过,好奇便买了下来,3元....3块钱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虽然音质比较糙,但听的时候我居然不住的颤抖,后来才知道这乐队叫Iron Maiden(铁娘子)......上中学有了零花钱,知道了海淀图书城有卖打口磁带(洋垃圾)的,便隔几天就骑车去转转,虽然每次只买1盘或不买(买不起,1张Metallica 40),但是叫我认识了更多的乐队,Skidrow,Motley Crue.....伴随我至今。92年,我学会抽烟了。93年,对隔壁班的一个女孩感觉不错,被拒绝了。94年也是值得纪念的,我被学校开除了。96年,我披肩发了。98年,我进了迷笛音乐学校,认识了很多喜欢摇滚的朋友,感觉自己升华了。2000年,我头发过腰了,轻飘飘了。2002年,我文身了,我终于享受痛苦了。……”

黑弥撒本人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

从这里可以看出,关关本人在94年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96年,他披肩发了。这中间,我们无法去纠察什么。因为那是空白。而黑弥撒本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看来,他们都是一个圈子的人。而案件发生时,黑弥撒年仅14岁。

而黑弥撒在他的文章里面还特别澄清说:“,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

最后,奉上某位高人的回复,作为结束:

天涯ID:我是流氓俺怕谁

特别说明:

1.本人是南京人.男,40岁.

2.这个事情,很诡异.先说被害人,女,绢子,是江苏苏北的.

3.绢子的老家是农村,江苏人都知道,苏北地区比较落后,尤其是农村,她们高中的寄读生活,寝室里都没有蚊帐,很贫穷.

4.绢子来学校半年,冬天只是想打工,不回家的.谁知,出事了.

5.绢子内向,精神世界很充实,她,由于那时的环境,很压抑,很封闭,她有点自卑.

6.96年的南京,没有多少有钱的人群,但学校里,有很强的贫富差距,绢子,来自农村,条件很差.但,学习很好.

7.96届的学姐学妹,那时就谈恋爱了,绢子很郁闷,很想有奇迹发生.不久,真的发生了.

8.主人翁,是.....一个很健谈的男人,只有这样性格貌似开朗的外向性格,才和绢子的内向性格相补充,绢子陷进去了,爱上了那个男人.

9.男人很有水平,少年时代的初恋,是他的心结,一个同届的女孩子,拒绝了他.他很伤心.一直到读研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长相很像甘萍的绢子.

10.还是那个冬天,甘萍拒绝了他.

还是那个冬天,他得到了绢子.

11.腊梅的清香,刺激着郝,他得到的不是甘萍,只是一个外貌,郝很伤心.他的一生的追求,没有了.因为,甘萍毕业就出国了.

12.郝的父亲,职位很高.是.....复员在长乐路的.....,是副院长.郝有独立的住处.

13.螳螂,最后是把自己最爱的人,吞进了肚子.人是动物,也一样要把最爱,绝不留给别人.人也 动物.一样的.

14.不要把人类说的都高尚,不要把爱情说的都高尚.

一切的感情的付出,都是要回报的,回报不了,只有....

15.最后丢在珠江路的,是因为太重,目标也大,几个塑料袋.只有一路丢弃.

16.城南一直很僻静.96年的时候,晚上人很少.有一种幽寂.

17.绢子,一个很有棱角的女孩,很像她.家教,只是一个幌子.

18.一千多的刀痕,只是,一种满足,也是销毁指纹的最后的不是办法的办法.头颅也一样.

多少年了,为绢子默哀.甘萍,也没有回来.

19.所有的,都随梦回唐朝,消失了.

所有的,都随扬州烽火路,走远了.

所有的,都随回家, 遗忘了.

所有的,都随玻璃心, 破碎了.

所有的,都随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失落了.

所有的,都随岁月, 永远不在回来了.



献给无辜丢失生命的泰州女孩.

祝福你,在天堂安息.



以上文字仅供娱乐。

下图为热心网友提供的抛尸地点图:

悼红轩主人

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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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ckjack1008 提交日期:2008-6-25 22:09:00

我是南京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要不是天涯网友提起,我还真的快忘记了。但是记忆就是这样,一旦被提起,当年的很多事情都一下子想起来了。
首先说明,本人的记忆力相当好,现在说的很多细节,都是完整存在记忆之中被提取出来。
小弟95年11月进入新街口一家美商台资大型购物中心做实习生,和这个案件接触,就是在这家购物中心上班的时候。
96年初,具体日期我真的不记得,但是,那天突然全部上早班3点下班的员工全部被叫到地下室的员工临时食堂开会,说是公安局开会。
去了才知道,出现碎尸案,JC来征集线索。
好了,下面才是正式的,网上没见到的内容。
如果网友中有我当年的几百名同事的一员,你应该也有印象。
首先第一条,JC曾经锁定到犯罪嫌疑人,但是被此人逃脱!!!
开会的时候,JC最最强调的,就是,他们在新街口-阴阳营-上海路范围内大规模搜捕的时候,曾经出现过一个重大怀疑人,此人在被JC在华侨路汉中路交接口附近盘问的时候,抽身逃脱---根据JC的描述,此人从路口向西一直跑到沈举人巷后进入小巷居民区消失--后进行大量排查,却是毫无线索。以上是JC在我们的会议上的动员。
该巷子西通上海路,北通水佐岗,南大,东面绕回华侨路。全是小巷子。
由于我们公司就坐落在最近的区域,JC希望当时如有下班员工路过,希望提供线索。
再说仔细点--JC说此人在黑猫餐馆附近消失,如果你知道沈举人巷的情况(就是现在金伦大厦边上),应该知道黑猫就在口头。
第二条 JC说此人身材偏瘦,身高170-173左右(这段我记得不太清楚,只觉得当时的描述是个子不高,偏瘦)说话声音比较低沉。
第三条 关于包裹
我同学的父亲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内卫干事,在家里对他说,JC在内卫通气会上说(当年南京真是风声鹤唳。),其中最后一包是在一个窨井下面找到的,被找到的原因是因为埋放的窨井是个地面排水沟,(住在汉中门上海路等大学区的童鞋都知道,路边的水泥排水沟,上面是铸铁的长方形盖子),长方型铸铁盖子的一角挂住了红衣服--碎片是用受害人衣服裹着的。在仔细搜查地面的时候被发现的。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当年的信息。 下面开始推论。
第一,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关系。有网友说“实际上,一般姿色平庸出身不是太好,有点孤僻的女生反而是最容易在性问题上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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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九不离实 回复日期:2008-6-26 10:42:29 
mintao119 发表于:2008-6-25 11:41:11 第21楼
首先声明南京女大学生案发生时相关新闻报道资料相当稀少,其次我是济南的,当时对这个案件也并不了解,可能新闻被封锁了.第三,写下这篇分析的原因主要是痛恨罪犯的凶狠恶毒以及个人对刑事侦破的业余爱好,除此之外别无他想.下面就是我根据网上的一些相关资料所做的一些推理,不妥之处请网友指正.

1\从杀人后碎尸的动机分析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杀人凶手对被害人痛恨到极点.杀人凶手心理变态,杀人凶手便于抛尸及毁灭证据.

2\根据以上几点我们可以设想:凶手谋财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一个大学生的财力不会有这样的吸引力,何况96年.凶手变态的可能性也似乎可以排除,如那样完全可以不用抛尸,既然有能力碎尸也可以进一步毁灭消除尸体.偶遇杀人及流窜杀人的随机性也几乎排除,被害人已经是一名成年人,具备相当的自我保护意识,另被害人性格较孤僻应当不会跟陌生人接触并离开学校的.所以情杀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这样我们完全展开相对的推理!

3\情杀.两种可能,男人,女人,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往往认为男人做案的可能性最大,事实也是这样.但本案我认为公安部门可能忽略了女性做案的可能更大!原因如下,该女生孤僻的性格可能只有一种男人可以容纳,具有相当爱心耐心及年长的男人,并且这个男人有机会接触她,这种机会应该在校园生活中最多,因为该女生几乎没有什么业余爱好.如此推理的话,校园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同学和老师,根据我上面的推理,具有爱心耐心又年长博学的男人才能够足以接近吸引她,那么只有学长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无从调查该女生的家庭背景和成长资料,所以无法断定她是否有恋父情结或喜欢年长的男性,因为如该女生从小失去父亲或得不到父爱,那么罪犯就更有机可乘了!).

4\如推理假设成立的话,那么该女生能够长期接触的师长中男性老师里30至45岁的可以进行分析摸排,有人可能要问了,你不是说是女性做案吗?怎么写到这里成为男性了,呵呵这并不矛盾.推理如下,该女生与罪犯产生感情并有了身孕,罪犯妻子发现了这个秘密,但这位妻子为了多年的夫妻感情以及保护其丈夫的名誉地位,她主动邀约该女生谈心,并力劝该女生打掉孩子,不想这个女生已经深深迷恋上了她的丈夫,这样就会产生以下的两种推论

推论一\夫妻合谋做案,妻子擅长解剖,为毁灭证据并基于夺夫之恨,她残忍的分尸,一方面能将已有雏形的孩子搞掉并毁灭证据,一方面发泄了仇恨,最后就是方便抛尸.基于此我想当时负责破案的法医及警察应该仔细分析被害人的被分解的尸块中有无小孩尸肉,或尸块中有无类似现象.

推论二\妻子做案后丈夫包庇,丈夫基于爱恋和同情不同意与女生分手,女生也依恋男人,但丈夫也不想身败名裂与妻子离婚,只想女生打掉孩子就可以了.妻子愤怒之下想到了胁迫丈夫及利用丈夫,她先是假装同意女孩的要求,诱骗女孩子到了一个便于做案的地方,同时利用同为女性的便利消除被害人的戒备,在女生毫无提防的情况下让她喝下了含有剧毒成分或导致昏迷的药物,然后这位妻子便胁迫懂的医术的丈夫来下手了,最终目的就是达到发泄自己的仇恨和对丈夫的报复,这个懦弱的丈夫便这样成了帮凶!

5\如以上推论都成立,我推断杀人现场就在校园内,从被害人宿舍女生反映的情况分析,被害人被子摆放如就寝样,可以推断女生以为出去谈完事情后再回来睡觉,时间不会很久,但没想到这一去却成为永别.所以做案地点不会很远,如假设在校园内,那么什么人才有这样的条件呢,只有老师!而且是有能力控制一个区域别人无法进入的区域的老师,因为资料很少,我并不了解当时校园内各个科室及地理情况,所以无法准确分析具体哪个地方了.但我推断极有可能是在实验室或解剖室一类的地方,如分析成立那么即将产生的下一个推理判断便是凶手的具体身份了!

6\凶手身份.老师,夫妻两人,都对医学或生物学有研究,年龄大概在30到45之间,两人都应该是有一定名望的人,男性面貌分析属于慈眉善目型,稳重乐于帮助人,群众口碑很好,有机会接触女生们日常辅导.女性年龄可能大于男性,心理素质好,性格比较偏激,做事极端,自幼家庭破裂父母离婚,还极可能家庭中有过刑事案件发生,幼年受过刺激.

结论:建议警方将当年资料重新梳理一遍,哪怕微小的细节也不要放过,比如女生有无日记,便条,亲戚中有无相关话语流露,等等信息的搜集.呵呵,这只是我个人的妄论,希望能够给警方一些启发,就算不是所述这样也能开辟下思路,比如女性做案?懂得生物解剖?学者型人物?做案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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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怡西窗 时间:2008-06-26 15:48:02

咪咪110[发送私信] Re: 【悼红轩】南大校园刁爱青分尸案 [2008-6-26 15:02:44]
作者:雪衣女 回复日期:2008-6-26 13:34:10 
你们不要太哆哆逼人了.反正已经犯了错,再多的错我已经不在乎了.
[引用] [支持] [反对] [删除] [加入黑名单]
咪咪110[发送私信] Re: 【悼红轩】南大校园刁爱青分尸案 [2008-6-26 14:59:52]
作者:雪衣女 提交日期:2008-6-26 13:14:00
12年了,我一直奋不顾身的帮助他人,水灾我也去救人了,地震我也马上去救人了。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捐了。请你们给我一个重生的机会,不要再往下追查了。

    刁爱青,希望你过得好,你的骨头在我的床下,我一直都好好地保护它,我对不起你,希望你在天之灵过得好。
黑弥撒,666,很多的,我承认一些事上我错了,但请你们不要用这样的方式报复我。事情抖出来大家都一起死。何必呢。
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犯过错。请给我重生的机会。我现在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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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变态回复者wcat666(wcat wcat012)基本情况一览 (6月25日)(主要资料来自wcat,假设wcat=wcat666,其人天涯专为回复那贴注册,wcat应该有人使用,故可能改使用wcat666)
院校:常熟梅李中学86届 南大(与遇害者相同)
出生:1970年(案发时26岁)
身份:公务员 苏州相城区行管局?
邮箱:wyj@xgj.suzhou.gov.cn
姓名:wyj为首字母
相关电话:051251606397(被叫) 13506231814(主叫) http://club.it.sohu.com/r-bloghome-6018-0-3-10.html
相册:http://photo.163.com/photos/wcat012/
照片:http://img517.photo.163.com/wcat012/60318307/1622208657.jpg
个人档案:http://profile.163.com/love/1008962520
http://i.loveinhere.com/253/1260505/
爱好:侦探音乐和网络交(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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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论坛警察 时间:2008-06-26 16:34:45






来自天涯:
1、时间:通过网上搜索,此案进入人们视线的时间是1996年1月19日清晨,查看万年历我们会发现该天为星期五,并非双休,为正常工作时间。案发后公共安全专家大量仔细排查,并无线索,说明凶手善于伪装自己,工作生活并无反常,因此没有引起身边及周围人怀疑。其职业为其提供了很强的隐蔽性,使人难以觉察。
2、过程:与受害者如何结识的过程?我们都是在猜测,推理。共同爱好,凶手文化素质、涵养、举止吸引,能使受害者愿意与之接近。也许同时凶手还有一种“外衣”,能让受害者忘记设防,毫无顾及,就是他从事的职业,这种职业有一种威慑力,同时能使内向的受害者对之感兴趣,觉的很好奇,而且从中获得乐趣。
3、工具:受害者被分成了1000多片,工具是何等的锋利,“技术”何等专业水准,切割工具肯定也很专业,以凶手缜密的反侦察能力绝不会跑到市场上随便买个工具刀,钝了再磨!锋利的工具,难道仅仅就屠夫和外科医生有吗?
4、手法:肢解的手法,有医学常识,了解人体结构毋庸质疑。“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面对尸体很镇静的人,或者说已经习惯了尸体,这种人医生、屠夫,但是我个人认为医生的可能性很大”,不要忽略还有一个很隐蔽的职业,也是从事这方面的行业,技术和能力都很专业。
5、态度:凶手将受害人内脏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这点千万不能忽视,凶手做事很有条理,因为不是再犯,在一定程度上是来源于自身习惯。这种习惯是长期从事职业所造成的,形成了特定的职业习惯。
6、第一现场:凶手将受害人头颅、内脏蒸煮,说明案发的第一现场为一般人绝对不容易进去造访,凶手独居或则不被轻易察觉的工作环境,譬如实验室,只有这样才能躲避众人的视线。
7、第二现场:凶手将抛尸地点选择在鲜街口(可能就在市区,因为我对南京不熟悉),被很轻易的发现,凶手绝不会选择打的,或则徒步,谁会傻到这么容易留下线索,要想想他还有几个装尸体的箱子。因此凶手自己有很方便的交通工具,抛完尸体迅速撤离现场。96年私家车还是有的,公车私用也很方便的。同时上面我也说他很有条理性,在此刻不会落下什么线索在车上。
8、疑问?有车会什么不将尸体抛的偏僻点。我想凶手是为了尽快将尸体处理,因为逗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凶手担心遇见熟人。那个年代开车转悠很吸引人眼球的,而不是我们想的挑战法律。
9、性格:能这样变态的将受害人肢解,且很从容,具体“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公共安全专家那样大规模的排查竟然可以过关,我想公共安全专家根本就没有将他纳入嫌疑人视线。我们大胆的猜测,那种人pol.ice不会去怀疑?
10、“善后”:网上说案发那段时间,震动了整个南京城,却没有震动凶手,那怕是一点点痕迹,凶手能潜伏的如此之高超,实属罕见。想想pol.ice随时可能查到,哪有不畏惧的?问题就是在这!凶手很了解pol.ice动向及最新状况,觉的没有必要潜逃。
希望能早日找到凶手,不要忘记还有这样一个职业:法医。
以上为个人观点,不是煽动,不是反go-vern-ment,找到凶手就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有嫌疑的可能。愿死者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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