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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23, 2015

柴玲第三封公开信:再揭远志明强暴 驳袒护远的两牧师

原文网址: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25.html

这是柴玲刚刚发布的关于远志明的第三封公开信。关于这封万言公开信,我可以用一句话加以概括,那就是:

“亲爱的明,请你立即、马上跪下向我道歉,然后,我们继续拥抱,相爱到永远!你承诺你永远是我的奴仆!如果不答应条件,我折磨死你。”

我的更多点评:

关于柴玲柴大妈不得不说的话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22.html


劝女皇:献给柴玲柴大妈的童谣

儿时,每当见到有女孩躺在地上撒泼耍赖,我们就会齐声高歌一首童谣:

别哭了,上车吧!
谁赶车?你大哥!
谁窹被?你二妹!
谁殿后?你三舅!
谁吹笛?你四姨!
谁敲鼓?五大叔!


听到这首童谣,再拧再撒娇的女孩都会立即起来走人。

现而今,又见我们的六四女皇在地上撒泼耍赖,而且一闹就是三年,不过是跟打圈一样,要求跟她曾经有过一夜情的旧相好远志明再重新回来拥抱她。看到我们的女皇如此痴情,我不禁将这首童谣搬来献给我们的女皇,劝慰柴大妈:

别哭了,上车吧!
大红花,大洋马!
谁拉车?洋丈夫!
谁赶车?你前夫!
谁轿夫?十三牧!
谁敲鼓?曹师傅!
谁新郎?远教父!


我敢说,如果有人真能给柴大妈造就这种场面和条件,我敢说我们的柴大妈会立即从地上爬起来,立马登上八抬大轿,赶紧投入旧情人的洞房!现在上述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就差前夫前来敢车,还差远牧师来当新郎了。有了这两条,我们的女皇肯定会心满意足廖。

可我就不明白,凭什么柴大妈就真的将自己当成是慈禧太后,自以为是当代女皇了?

凭什么就有那么多人惯着她这个臭毛病,就真的将柴大妈当成女皇来供着哄着?

最不能让我理解的就是那个美国丈夫。他就真的不知道这柴大妈的真实心态?

还有那十三牧,他们就真的心甘情愿一直被柴大妈绑架着,就这么陪同柴大妈一直裸奔下去?

最最不能让我理解的就是远志明,他居然满足柴大妈的条件,在被柴大妈折磨几年之后,居然还能跟柴大妈去拥抱!真是没出息!

我最后只好给远志明一个个忠告,如果你还是忍不住要拥抱慈禧太后一样的雌性,我建议你买头母猪在家里供着,随时供你拥抱!或者干脆自我阉割去当太监,就不会有女皇继续折磨你了。

刘刚
2015年1月23日


柴玲第三封公开信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25.html

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就没有希望!

柴玲写给教会的第三封关于远志明性强暴的信---对徐周的回应

亲爱的主内兄弟姐妹,长老,牧师们,主内平安!

网上刊出了两篇关于2014年6月我跟远志明在两位中间人陪伴下会谈的文章,一篇来自徐志秋牧师所写的“让真相曝露在阳光下”,另一篇来自周爱玲牧师所写的“YZM及CL协调会的记录”。

由于他们文章的内容,有许多和我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请允许我藉这封公开信来作必要的澄清,以便教会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整个事情的经过和背景,请参考我之前发布的两封公开信。)

下面,是我的回应。

一、对徐、周两位牧师“仲裁者”角色的回应

三年前,2011年11月,我针对被远志明强暴的事跟他通电话对质,他没有认罪,并威胁我,如果我说出来会对我不好,还说他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言下之意,我不该再提起他信主前强奸的这件事情。

既然他不听,于是我按马太福音18∶15-17进行第二道程序。会面日期定于2014年6月24日。周爱玲是我当时的牧师,我邀请她作“证人”。徐志秋先生则是远志明请来的。

按圣经原则,第二道程序是让彼此的会面有个见证人,证明当事人说了什麽话。我的认知是∶在此阶段,见证人并不作判断和仲裁。我在距会面之前三星期(2014年6月2日)给远志明、周爱玲和云牧师的电邮里写得很清楚∶“爱玲牧师和云牧师是我的见证人”。

但徐牧师的公开文章里自称是“调解人”和“仲裁者”,周牧师称她和徐是此事件的“见证和仲裁者”,这实在是他们对自己角色的混淆,不是圣经的程序,更不是我的意愿。调解人和仲裁者是需要严格的训练的!当初他们参与会面时,我也没有被告知他们要扮演仲裁的角色。现在他们以“仲裁者“的身份公开发表文章,而不是以见证人的中立角色来陈述事实,所公开的文章里掺杂了许多没有经过核实的个人判断和臆测。

再者,周牧师公开发表的所谓的“协调会的记录”,事先没有发给我这个当事人过目,就径直发布了,并声称这是“最后版本”。他们这样做,我很震惊,也很伤痛。这完全不符合见证人所当秉持的中立公正的角色和立场,也不符合作为合法的会议记录的程序和定义。我个人和家庭也因此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

当我看到徐、周两位牧师的文章后,我感到被无形的两大棒子打来。我含著泪让我的同工给我按手祷告,让耶稣保守我的心。晚上,我第一次跟我的家人说了这个事情,怕他们在网上看到流言吃惊。家人都难过极了。我家人说∶“姐姐,你那时一人来美国,我们都不在,经历了那麽多的事情,还要再受这样的伤害┅”我们都泪眼汪汪的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了。

但是,我也看到过去我们求主让真相显露的祷告被应允了。两位本该中立的牧师,把自己的主观的评断和臆测公开地写了出来。大家可以看到,我作为一个企图揭发真相的受害者,要想得到公义是多麽的不容易。难怪会谈当天我感到那麽地备受压抑!那麽难让两位牧师听信我的话!但即使是这样,耶稣跟我在一起,神的扶持使我没有倒下。

我很感叹,两位牧师的披露,代表著的是过去三年艰难路程的一个写照。在整个的过程中,如果有一位牧师,一位长老站在中立的立场来讲公正话,行公义的调查,我就不至于把这些事情公布。

二.对周爱玲牧师所叙述事情的回应∶

1.周爱玲说∶“我们等到已过了聚会预定的时间,CL姐妹仍然没有出现,也没有来电话,后来我就打电话给她,她说她昨晚没睡好,不舒服,可否改时间会面,我说不可以┅┅”

我的回答∶那天我生病了。

作为一个受害者,在经过24年后头一次要去面对向我施暴的人,对我的身体精神心灵都是极大的压迫。我病倒了。感冒咳嗽,胸痛。会谈前晚因为吃了感冒药,早上睡过了半小时。我丈夫看我很弱,愿意陪我一起来。我告诉他们我丈夫想陪我一起来会谈,但远志明极力反对。周牧师在电话中说,“这事拖了这麽久,我们大家都很忙。不要再有变化了。”

我先生见状,很耐心的跟我说∶“我把这一天的工作都取消,我在这里等著。你需要我,我马上就来。”但他最终没有加入会谈。

是的,我的确是迟到了,但没有不来参加当天会谈的意思。

2.周爱玲说∶“虽然他们二人对于此事各执一词,但是至终他们都同意认犯了淫乱的罪,得罪神,得罪对方及自己的配偶”。

我的回答∶我绝对不同意以上的说法。请周牧师立即撤回以上的言论!

事实是∶我记得是徐牧师在会谈中提出要我和远志明照这个观点(都犯了淫乱)来彼此认罪。我当时就予以强烈抗议,事实上周爱玲牧师当时也不同意徐牧师的这个提议。但如今事隔六个月之后,周牧师为什麽改变了她的立场和证词?

对周爱玲牧师所说的“至终他们都同意认犯了淫乱的罪”,这个我绝对不同意。请立即撤回。

3.周爱玲说∶“但我们提醒YZM∶‘依照CL的个性,若不照著她说的去做,她不会擅罢甘休的!等到她在网上乱写,你的名声,神的名及教会都会大大受损的!’”

我的回答∶说这些话是对我个人的人格攻击!也相当误导人。

请问,说我会在网上乱写,我的动机是什麽?只因别人“不照我的意思做”,我就公开地到网上“乱写”?不要忘记,我有丈夫、有孩子、有家人、有教会、有同工,有员工。如果我单单为了让别人照我的话去做就乱写,我难道不怕伤害我的家人吗?我丈夫、我家人、我教会的长老和同工,他们会允许我乱写吗?此外,在美国这个法制的国家,乱发表言论攻击别人是要担当法律责任的,难道我不怕被人控告毁谤吗?我会这麽无知吗?

难道我不知道作假证是违反十诫,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不按耶稣的意愿去做是对神的反叛吗?难道我宁可犯罪,宁可失去宝贵的永生来捏造一件无中生有的诬陷吗?如果不是远志明的确强暴了我,至今还在抵赖;在调节过程中编造谎言来再次诬陷我,我凭什麽要去测谎,写信,冒著受人误解的风险非要把这件罪行公布哪?

在最近的Bill Cosby被15名妇女指控他灌药性强暴事件中,Bill的律师说那些妇女是为了出名。一位电视女主持人说,“这是什麽好名。你给我多少钱我也不会愿意出这个名。”

我不是一样吗?如果远志明已经为他的性强暴真心悔改,并向其她的受害者认罪忏悔,那我干嘛要继续冒著忍受更多的误解,非议和羞辱来网上披露哪?

“You can’t make me something I am not”。你不能把我这个人胡编乱造。这是一个电影里的一句名言。我是追随基督的,我只愿主的意愿成就!愿公义的主耶稣在他们跟我之间裁决!

4.周爱玲说∶“CL反驳说他们只见过一次面,但并没有对YZM性爱的描述部分提出异议或抗议。”

我的回答∶我当时正思想著,那远志明是记错人了?还是在故意撒谎?此外,我对远志明提出一个不同的版本,非常震惊和愤怒,这是我当时没有一一提出异议和抗议的原因。

事实是∶远来会谈之前给我电邮,说要来彻底道歉。所以我去的时候是认定了彼此要和解的心态去的。因此,我当时就没有想到需要对整个会谈的过程留下录音。

但问题是在会谈中,当我看到远志明当场提出一个不同的版本(说我们之后还继续有男女关系),他的谎言让我倒抽好几口气。他编谎言说帮我搬家,帮我买东西,说我们之间有亲昵的举动,说我穿睡衣来应门,事实是这些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他说的这些谎言让我觉得倍受羞辱(把我说成是主动在勾引他),特别当我感觉到作证人的两位牧师有倾向相信远志明的这些谎言时,我太震惊、太愤怒了。

其实,极少被性侵的受害者会愿意出来举报向她施暴的人,原因是她们不愿意再次被施暴者的谎言所伤害,也不愿意自己的人格受这些谎言的羞辱。这些内心里的痛苦挣扎和顾虑,我都有过。但后来我还是选择站出来揭发,原因是当我阅读了有关强奸犯若不被制止,会有极大机率再犯的资料之后,再加上远又有了名气的保护,就更难使可能的受害者出来指证了,我觉得我有责任告诉教会,使远不再伤害其他的人。

但我在会谈当中,我确实又再次尝到了被远所编造的谎言的羞辱。要不是来之前我读到一句经文∶“辱骂你的人的辱骂,都落在我的身上。”(罗马书15∶3)我真不知如何面对这个令我愤怒的困境。我当时是靠著这节经文才能止住心中的愤怒。

因此我沉默不语,也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我正努力克制自己愤怒、悲痛、被羞辱、震惊等交织的情绪。并不是因为我赞同远志明所说的一切。神鉴察!

5.周爱玲说∶“柴玲要求远志明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柴玲依据路加福音19:8,认为YZM应该效仿撒该,悔改后赔偿别人”

我的回答∶我当时完全没有这样说。可能周爱玲牧师误会了我的意思。

事实是∶会谈中的对话大致如下。远志明说∶“如果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的已经过去,看哪,新的已经来临”,所以他不需要道歉。我说这不对,撒该的悔改才是真正的重生。我还分享了神如何让我来公布自己曾经堕胎的事。

7.周爱玲说∶柴玲要远志明登报道歉。

我的回答∶我从没有说要远志明“登报”道歉。可能周爱玲牧师误会了我的意思。事实是∶在会谈过程中,我曾谈到了要对媒体发个简单的公开声明(因为媒体曾要求我澄清谁是强暴我的人)。但是当时远志明反对。于是我才提议,由我起草一个声明,大家一起过目同意后再对外发表。

我的这个提议,当时徐、周两位证人牧师都不顾远志明的反对而“同意接受”了。会后我也很认真的起草了这个声明,并在2014年7月13日,跟备忘录一起发给他三位了。但由于没有收到三人任何的回应,所以我起草的这个对外公开声明就一直没有发出去。

8.周爱玲说∶“CL虽说她听说当时YZM也曾有强暴或同居等类似的事件发生,但CL也无法当场提供受害人的名字或任何刑事记录做佐证”

我的回答∶关于同居,事实是∶远志明在会谈当场已经承认了同居。他承认“小马”是他朋友的妻子,跟他从巴黎来普林斯顿的。

关于其他受害人,事实是∶虽然我没有其他受害人的名字,但在会谈当天,我要求当场打电话向苏晓康求证有无其它受害者。但远志明说不要,不要。两位证人也没坚持,我的电话没电了。求证电话因此没有打成。

此外,我在2012年把苏晓康的名字和电话都给了周牧师,并请她转交刘彤牧师。还有,在会谈后的第六天(2014年6月30日),经过祷告,为了继续查明真相,我鼓起勇气再度给苏晓康打了电话。这次与苏晓康先生电话交谈的结果,写在2014年7月13日的备忘录中。证明远志明的版本(说我与他继续有男女关系)是不正确的。详情在第一封公开信已有交待。

以仲裁者自居的两位牧师,不晓得事后有没有作进一步的查证?

9.周爱玲说∶“最后由我为他们祷告,祝福,彼此握手,拥抱结束。”

在结束走到停车场时,远志明突然要求拥抱。我吓了一跳,马上本能的反应,用两手往前一档,说“No”。又说,“你真正忏悔后,我们再拥抱”。但他还在要求。徐志秋和周爱玲都极力劝告和鼓动我跟远拥抱。

于是我勉为其难地和他拥抱。但事后我觉得痛苦恶心极了。第二天我在董事会上忍不住说出来,长老和牧师都吓得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说,“是什麽样的和解需要你这样做。要一个被性强暴的受害者跟施暴者拥抱┅┅”遗憾的是,这正是我会谈当天的真实经历!

三、对徐志秋牧师评论的回应∶

1.徐志秋说∶“C回忆二十多年前的某些细节,与她现今在波士顿所从事的女童救助事业惊人地吻合┅┅或许柴玲的大脑太过活跃,记忆发生了时间错位,把今天的生活内容植入过去的记忆。”

事实是∶徐志秋牧师当时在场就曾经就此点提出质疑。我回答他说,“是什麽,就是什麽。不是什麽,就不是什麽。”

另外周爱玲牧师也提到∶“实在不明白为什麽远志明在强暴之后,要说些跟一胎化政策的事情。”

我的答复是∶柴玲只为自己的见证真实负责,不为犯罪者的思维行动负责。远志明当时确实说了这些话。

事实上,周牧师在2014年11月14日跟我和我先生对话时,也曾问过这个问题。当时我的先生连想也没想就回答她,∶“这很正常,很多强奸犯都是这样。他们知道做了一件极其罪恶的事,他们的良心使他们不得不谈或做些好的事情来掩盖来自内心的谴责。或许远志明把自己跟那些强暴执行一胎化政策的人来比,觉得自己还不是那麽罪恶。有些罪犯经常过分的表现好(over compensate)来掩盖他的罪恶。”

为什麽远志明这样说?要请他自己说明。徐牧师不能因为我所陈述了当时远志明所说的原话,就怀疑我有记忆错位。

2.徐志秋说∶“柴玲的人生跌宕起伏,遭到许多人的拒斥与攻击,很有可能留下记忆创伤┅┅正如柴玲叙述去年六月的会面,把我误认为是徐永海牧师。”

我的回答∶首先我为自己把“徐志秋”牧师的名字误以为是“徐永海”而致歉。但徐牧师据此来推论我有记忆创伤,是一个错误的推论。

事实是∶我因在旅行途中,远志明发来电邮告知了“徐志秋”牧师的名字,但因我从手机看电邮,字很小,加上天黑就没看清楚名字。我第一次的回电是写的“徐永海”。虽然在会谈中也被纠正过他的名字,但第一次的印象始终胜过后面的,我就一直以徐永海称呼他。这证明我的第一印象的记忆是超好的!

徐牧师是学法的,不是学医的。他对我记忆的怀疑与推论,没有经过核实和调查,更没有经过医学的鉴定。此外,我们一般人把一个初次见面,只见过一面的人的名字记错,相信也是很多人的经验,徐牧师是否能够因此得出结论说这些人也都可能有记忆错位的问题?

徐牧师以我记错他名字,加上我人生曲折,就推断并对外宣称我可能有“记忆创伤”,这是不是太武断了?这是不是对我个人的伤害?别人会不会因此而不再能信我所讲的话?以仲裁者自居徐牧师居然公开讲这些没有经过核实调查的话,公正性何在?有没有考虑过说这些话的严重性和后果?

事实是∶感谢主的保守,重要的事情,我的记忆很好。我的家人也可以为此作证。

其实对被性侵的受害者来说,被强暴的整件事是刻骨铭心的,怎麽会记错呢?连周牧师在她所公开的协调会记录上不是也说∶“同时我也讶异CL对于24年前所发生的事,她记得那麽清楚!”

怎麽会记不清楚呢?那是刻骨铭心的痛苦记忆!

3.徐志秋说∶“即便柴玲成gong地通过测谎,也不能排除她真诚的记忆错误。”

请问徐牧师,您这个推论有咨询过测谎专家吗?您是否在质疑给我做测谎的专家的专业水平吗?必须提醒你,我的测谎结果是经过专家和律师背书的。您以仲裁者自居,但没有去核实就冒然下此断语,让我不得不再次质疑您的公正性。

4.徐志秋说∶“远志明态度真诚谦和,屡次向柴玲道歉。”

周牧师也在她所公开的记录提到∶“YZM也很诚意地多次向CL道歉”。

事实是∶远志明一次也没有对性强暴而道歉。

会谈中,由于我对“双方都犯淫乱罪”的这个版本强烈提出抗议,并要求远志明和我都去测谎来证明自己的版本。这时远志明说,“好吧,我按你的版本来道歉。”看了不解的徐志秋,并马上接著又说∶“像耶稣一样,本无罪,替有罪的担当。”请问,他是在道歉吗?他是在“像耶稣一样”,自己“本无罪”,要“替有罪的”来担当罪。他说这话,既羞辱了人,更羞辱了主耶稣。他要真无罪,我不就是在诬告吗?我凭什麽要单单诬告他,不去诬告别人哪?

5.徐志秋说∶“我认为柴玲单方面公布自己的版本,对于远志明牧师并不公平。”

我的回答∶如果远志明认为我所公开的事情不是事实,他完全可以站出来为自己辩解,并且去接受测谎来支持他的辩词,正如我所采取的形式。但大家都见证到了,他一直选择沉默。是害怕?选择逃避?

不错,有人可能认为,即使我说的都是事实,但这些已经过了法律的追诉期。我这样做并不能改变什麽,只会搅乱教会,做法不明智。但是更多的人也在鼓励我,说因为我这样说出来,一大批可能的受害者将备受鼓励,说不定愿意把她们的经历说出来,得到医治。我衷心的盼望透过我勇敢地站出来揭发此事,以致再没有别的姐妹受我所受的痛苦。

其实,如果远志明所在的机构或远志明的按牧团,对其采取负责任的态度,敦促远志明不要再保持沉默,勇敢公开地回应指控,那麽,我就不需要一直以公开的形式来喊话了。

我深信∶天上的法庭没有追诉期的期限!

6.徐志秋说∶“在清理和饶恕过程中,24年前发生在普林斯顿的往事,让她无法释怀。她私下作过几次尝试,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才逐渐走向公开,形成今日之事态。”

我的回答是,我之所以把这些事情公开,动机很简单∶制止可能还在继续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性暴力和性骚扰,维护生命和尊严!

据司法专家说,性强暴是排在谋杀后第二个最残暴的罪行。是杀肉体,杀灵魂的罪恶。3%的男人犯90%的性强暴。这等于说∶一个强奸犯是有90%的可能是惯犯。而揭露强奸犯就是营救生命。阅读这样的资料,加强了我公开揭露远志明强奸我的事情的意愿。

事实是∶我被远志明强奸的事一直埋在心里深处,连我丈夫都是到了2012年11月(在此事过了22年之久以后),我才鼓起勇气对他第一次披露这件比被受追杀还恶劣的伤痛。我当时还是有些担心先生的态度。但感谢神,我先生非但没有怪罪我,反而说∶“让我们来看看这次神要做什麽。”

之后,我们在神面前祷告寻求神的心意,并领会到神的心意是要洁净和圣洁。我们看见耶稣基督正大刀阔斧的在美国各界动工,以揭露性强暴的问题,例如最近的Bill Cosby性强暴的事件让公众更加了解性暴力对受害者在心灵、精神、家庭、健康各方面的严重侵害。神也通过暴露一个球员在电梯里打女友的录像来致使NFL来推出“No More!---我们可以一起结束家暴和性强暴的运动。”我们看到神的工作!。

7.徐志秋说∶“我们也愿意与您站在一起,见证神在远志明个人生命和婚姻家庭中的救赎大能。信主之后的远志明与信主之前的远志明、二十多年前的远志明和二十多年后的远志明,已经不是同一个远志明。”

我的回答∶事实是,徐牧师在自己的文章里说他是在1997年才认识远志明的。那时远已信主了。如此说来,他从没有见过信主“前”的远志明,徐牧师怎麽好说自己“见证了”远志明“已经不是同一个远志明”呢?

在周牧师的记录里说到∶“YZM则称在信主以前,干过许多坏事,比CL现在指控强暴的更恶的事都干过。”

强暴是非常邪恶的罪,而远声称自己干过比强暴的罪“更恶”的事情,请问,以仲裁者自居的徐牧师,您对远说的这些“干过比强暴的罪更恶的事”,有没有深入调查和了解?你真的了解信主前后的远志明是如何的吗?如果你没有深入调查和了解,又如何为他作这样的见证呢?又如何叫人相信您仲裁的公正性?

8.徐志秋说∶“再揪住他二十多年前的过错不放,不是一个愿意实践饶恕的人应有的做法。”

我的回答∶事实是,我不止一次讲,我愿意饶恕,也多次饶恕。但饶恕不代表纵容罪恶,饶恕也不代表罔顾教会的圣洁和公义。请问,如果我们心里饶恕了杀害我们家人的杀人犯,我还要不要报警,使杀人犯接受他该承担的罪恶,并且确定他不再伤害其他人?我的报警是表示我不饶恕吗?这完全是两码事。

事实上,连徐牧师在会谈当时自己也说,“没有真相怎麽和解?现在两个版本距离这麽远?”徐牧师该不会忘记了自己当时所说的这些话吧?

目前,远志明根本不承认他对我的性强暴,反而在继续编谎话说我跟他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而有了婚外情。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继续公开揭发他过去的恶行。这跟饶恕没有矛盾冲突。

四.关于徐、周牧师“各写备忘录”的回应

徐志秋牧师说∶“这次协调会的内容及结果将由徐牧师及周牧师两位见证人各写一份备忘录向YZM的机构及教会报告。”

我的回答∶事实是,写个备忘录是我提议的。当时徐、周两位牧师没说一句话。事后他们也没有告诉过我,说他们会各自写一份备忘录报告给远志明的机构。他们也没有写任何的备忘录,直到2015年1月12日。

事实是∶那天会谈后,大家同意先由我(柴玲)写一个备忘录的草稿,再发给所有参与会谈的人过目,等大家都“没有异议”之后,再一起发出给当事人,并向双方的长老汇报;还要根据这个大家都同意的备忘录,起草一个简短声明,为的是针对公众媒体的疑问给一个交代。

我于2014年7月13日,也就是会谈过了19天,给他们发去了这份会谈备忘录的。当时我还在欧洲,即使在电脑和网络都不方便的旅行途中,也尽快地设法用我的小手机发出去给他们,为要力图准确及时地反映我们当时的会谈内容。

事实是,我所发给他们三位的备忘录草稿(可以在我给教会的第一封信中看到),他们过后没有一个人回信给我,没有人对这个备忘录草稿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提出任何的纠正。

但是,在会谈过去六个月后,徐、周两位牧师突然公开发表了所谓的“会议记录”,我太震惊了。

更有甚者,我写的备忘录草稿,都发给他们了,但他们所写的“备忘录”,却没有发给我这个当事人(直到几天前才在网上看到)。而他们却声称他们所写的是记录的“最后的版本”。

他们以见证人和仲裁者自居,但他们这样的做法,实在太难让人相信他们的公正性了。

五.求证所引述“神州传播协会”对此事作出回应的真相

徐志秋牧师在公开信中说∶“应C的要求,会谈之后,我向Y牧师所在的“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主席谢文杰弟兄,汇报了会谈结果,报请该机构董事会参考备案。

谢文杰表示,“神州传播协会”成立于1999年,而此事发生在1990年,董事会无法为机构成立之前的事公开道歉。他也表示,董事会将继续与机构所有成员合作,要求机构成员过得胜的基督徒生活,活出生命见证,荣神益人。”

我的问题及请求∶

1.徐志秋牧师是什麽时候得到神州的上述答复的?

2.既然是应我的要求向神州汇报的,为什麽没有把神州的答复及时告诉我?为什麽到了2015年1月12日才在网络中公开?(我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不及时的把信转达给当事人是否是做中间人的失职?

3.谢文杰弟兄的这个“表示”,是不是神州对我和公众的正式答复??(我恳请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回答这个问题。)

我自己所属的教会曾经在2014年12月19日就远志明性强暴的问题,已写给神州协会董事会请求调查,但是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就整个事件努力尝试解决,已经整整三年的时间了。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就是请求对远志明负有监督责任的机构,出面组织在其机构以外具公信力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并积极劝勉鼓励远志明出面公开说明和回应,并对其公开的说明接受测谎。如果他还在犯罪,他必须停止犯罪。

但这三年来,我一直不但得不到帮助,反而从接触到的几位华人牧师那里,得到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在读到徐、周两位牧师所谓的“让真相曝露在阳光下”的公开信之后,我再一次受到极大的伤害,我好几天不能吃饭、不能睡觉、不能正常生活。后来靠著主的恩典才站立起来,打起精神来回应两位牧师错误信息。如果没有上帝,我就绝望了。但只要有上帝,我们这些受害者,就有希望!这是我得以在这些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之后继续走下去的理由和力量。

Bill Cosby涉嫌性侵的诉讼案中有一位叫Andrea Constand的女控诉人在《华盛顿时报》写的标题和内容相当震撼人心∶

Bill Cosby raped me. Why did It take 30 years for people to believe my story?”(Bill Cosby强暴了我,为什麽人们30年后才相信我的话?)听了多叫人心痛!而我,或许还有其他姐妹,正在经历在这过程中,我要面对很多人对我误解和不谅解。特别是很多人质问我,认为我把事件公开是不对的。但问题是∶远志明牧师不是单单在一个固定教会服事,他是跨教会的牧师,他整年奔波来往于华人众教会中。而远志明本人、他的机构和按立团,到目前为止没有出面对众教会(包括邀请远志明去服事的教会,包括给他们机构奉献的教会及个人)有任何的交待。他们的沉默,对我这个受害者、对众教会都是不负责任的态度。相信也不合神的心意。因此,身为受害人,我认为我有责任公开此事。教会必须圣洁。

事实是∶为了公开此事,我个人和家庭承受了外人难以想像的痛苦和压力。特别要面对那些对被性侵的受害人的心理及反应不太理解的弟兄姐妹,间接的质问我为什麽不懂得抵死反抗?事发当时我有没有喊叫?事后为什麽不报警而要拖这麽多年才告发等等。虽然这些质疑对我造成很大的伤害和痛苦,希望以后有机会他们可以慢慢了解实情。但面对这些,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流泪,一次又一次地祷告,一次又一次地实践饶恕。

我只盼望,远志明对他在信主前(或者信主后)所犯的性侵的罪真诚地认罪悔罪,并真诚的给每个他侵犯过的人(不论是性侵或骚扰)来道歉,并停止犯罪,使基督的心意得满足,让教会得洁净,并因此给基督带来荣耀。

同时我也感谢许多为我祷告,给我加油鼓气的弟兄姐妹和牧长们,还有爱我、支持我的家人和教会。

最后,容许我再次说,我们永远可以找出真相,你愿意吗?

写于2015年1月13至21日

2015-01-23

3 comments:

  1. 刘刚呀,你不明白,这是神在使用柴来搞翻《旧金山共识》那帮假基督徒的,这个时代因你们而启,现要又要在你们手里结束!你的《牧师卧底张前进》是白写的么? xyz3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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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柴玲们开启的这个时代,就让柴玲再来结束这个时代的假见证吧!
    http://blog.sina.com.cn/u/3727008742

    我也是认为 神在使用柴揭露《旧金山共识》这伙撒但会的人,我先休息一会,先喘口气,这是一个时代(89),那年他们是风云人物,现在还是,谁也躲不过一个时代的大趋势,没有柴远事件,谁又有可能搞翻这一代撒但会的人,不可能!即然他们开启了这个时代,让柴再来结束这一代人的假见证吧!祷告柴不要受华人异端的影响,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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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支持柴玲,继续爆远志明一伙的罪行,让公正的平民审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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