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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28, 2016

网友“注d册d凯d迪”真名李幼生,活摘刁爱青的主操刀手!

原文网址: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6/01/ddd.html

这里摘要转发网友“注d册d凯d迪”在凯迪的猫眼论坛对刁爱青案的分析。

从该网友的分析结合该网友的其它帖子,我们可以断定以下几点:

1. 该网友就是参与活摘刁爱青器官的主要操刀手。

2. 该网友就是他所说的中共军队特务组织成员。

3. 该网友在活摘刁爱青器官时,切下了刁爱青的三根手指头,又将事先准备好的三个其他人的手指头用502胶水粘到刁爱青的尸体上。所用的502胶水是从他儿子处借来的。

4. 该网友切下刁爱青的三根手指头,就是为了用一种十分隐秘的方式向公安局报案。

5. 该网友用一种很巧妙的方式将刁爱青被活摘的罪恶曝光于天下。他将刁爱青的三根手指头,同2000多片碎肉放在一起,撒到南京的各个地点,包括刁爱青的母校南京大学。从而让人误以为是一起女大学生被奸杀再被碎尸的大案要案,将此事件闹得全国尽人皆知,迫使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立案侦查。

6. 该网友有在美国生活经历。

7. 该网友医术高明,是军医。

8. 据我研究,该网友就是当时为上海第二军医大学的李幼生。

9. 刁爱青案刚一被发现,刁爱青同宿舍刁爱青下铺的同学就买了一份南京地方报纸,从报纸夹缝中发现了一条公安局发布的认尸通知。这个女生也一定是特务组织成员,也了解刁爱青被活摘的内幕。这个女生就应该是当时南京大学图书馆系系主任的女儿,应该是王瑛杰。其父王小民,是总参特务组织的头子之一。这个女生去认尸体,应该是同李幼生一道策划的。李幼生担心南京市公安局又象以往那样,将这起案件当成无名案而不立案,于是才安排王瑛杰去认尸,于是尸体就有主了,而且是女大学生。这就迫使南京公安局无法蒙混过关,不得不立案侦查。

更多信息和分析请见链接:

针对南大女生刁爱青碎尸案,习近平和江泽民殊死决战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6/01/blog-post_91.html

总参“731”在行动:揭秘刁爱青碎尸案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731.html

日本“731”兽行曝光,刁爱青碎尸案真相图片大全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842.html

陈炳德儿子陈之平的散文:胭脂河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22.html

公安部回应南大碎尸案成悬案:永远追查到底
http://legal.gmw.cn/2016-01/21/content_18593247.htm

20年前“南大碎尸案”已过追诉期 今日起正式成为悬案(北京青年报)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0121/c1008-28071681.html
北青报记者昨日查询时也发现,最初发布该则信息的“老南京”已将相关文章删除。
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http://enewstree.com/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9409
这里给出了我的博客上的一个链接,但不是我的文章。



下面是网友“注d册d凯d迪”的部分发言摘要。很精彩。其实,在这个帖子下面,有很多人对该网友进行死亡威胁、恐慌,很明显,那些人就是那个特务组织的成员。有了这个帖子,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是谁杀了刁爱青。可是,南京市公安局就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不敢深入调查。可见,南京市公安局早就知道谁是凶手,但南京公安局知道他们也惹不起那些杀害刁爱青的特务组织,也就只好睁一眼闭一眼,假装没看见。

这个帖子有共有 558604 次点击,1052 个回复,71页。我这里只是摘录了前5页。

刘刚
2016年

注d册d凯d迪:[原创]1996年南大刁爱青三根手指碎尸案(正确?)分析
提交时间:2012-4-28 17:27:3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283694&boardid=1&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


据网上资料来源:南大校园刁爱青分尸案受害女姓名叫刁爱青,江苏姜堰人,南大鼓楼校区成教院的大一女生,1996年1月19日(雪)遇害.组合起来就是119。

根据网络各方信息汇总。

被害者情况:女性,扬州姜堰沈高人,身材微胖,短发,姿色并不出众;死亡时身穿红色外套;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班大一新生,住在四舍——四舍属于成教生住所,管理混乱,往来人员复杂。

过程:1996-01-10,死者在傍晚吃完晚饭出走,当年春节很晚,是02-19,所以当时死者尚未放寒假;1996-01-19,尸体被发现。死者床上的被子01-10清晨是叠好的,但是晚上被铺平了,似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身穿红色外套。

尸体情况:内脏以及头部有明显被煮过的痕迹,尸体被切成一千多块,头颅在龙王山被发现, 华侨路和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由于冬天死后大约72小时-96小时就会出现绿斑,所以死亡时间不迟于01-14,从肌肉切片走向和头颅切割位置来看,具有一定的人体解剖学知识,医生或者医学院相关人员犯案的可能性极高。凶手很细致的实施了碎尸过程却留下了可供辨认的头颅以及三根手指,这看起来非常矛盾,或许他并不愿意死者成为无人认领的孤魂野怪,可大胆假设凶手的切割过程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否则使用强碱煮沸的方式可以更彻底的消除痕迹。

首先关于2000块肉,只有三根手指肯定是是刁爱青的,因为手指上有独一无二的指纹,通过大量采集刁爱青个人物品上残存的指纹,可以断定。

确定了手指是刁爱青的以后,可以把手指的DNA和其他2000块肉(包括头颅)进行比对,以确定每一块肉是否和手指来源于同一个人,可惜有的肉被煮过。

三根手指我也觉得很蹊跷

下面重要的就是头颅面部的确认,头颅被煮过,面部容貌会有所改变,让一个宿舍的同学辨认,这位同学和刁爱青仅仅认识3个月而已(从9月新生入学至1月),而刁爱青的父亲没有看过头颅。

父母养育了女儿20年,从生下来,就会仔细端详,每天给孩子喂奶,洗澡,记录孩子成长的每一天,孩子身上的每一处细节,都深深铭刻在父母的心中。

如果让头颅的父母仔细分辨,哪怕是煮过的,两位老人分开头颅的头发,观察每一处细节,甚至闭着眼睛用手掌抚摩后脑颅骨的轮廓,就能准确判断是不是自己女儿。

关于把尸体切成2千块,从容不迫,刀法专业,可以认定尸体来源合法,所以操作人员没有心理负担。

三根手指的来源是否合法呢?分很多种情况,如果一个机械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轧断三根手指,属于意外,那么就是合法来源。
如果一个人自残,断指明志之类的,也不违法。
如果一个健康人被别人切断三根手制,属于故意伤害罪,显然违法。
如果一个人死去了,手指被人切走,没有经过亲属同意,也是违法的。

抛尸的目的,显然是希望被人发现,而且是及时被发现。

失去了三根手指的刁爱青是否还活着?

谈谈法律问题:
只要尸体来源正当,肢解尸体的人能拿出充分的证据说明尸体来源的合法性,没有杀人和伤人,就无罪。
抛碎肉的人,制造了恐怖气氛,如果是故意为之,有点小罪,如果是被人利用,无罪。
获取三个手指的人肯定是故意伤害罪。

如何弄到三根手指,这是问题的关键

古代兵法36计里面有一计,叫做“偷梁换柱”,精妙

刘胡兰就义前,毅然切下自己三个手指,交给战友,说:将来为我报仇啊!说完,她昂首走到敌人的铡刀下

有几个认识误区:
1.切肉的人一定是凶手
2.抛尸的人一定是凶手
3.抛尸是为了隐藏肉块

人人生而平等

露出水面的只是冰山一角

这几位切尸体,抛尸体的人也许早就被抓了,人家本来就没想跑,尸体来源合法,切尸,抛尸又不是死罪,大不了关进精神病院,人家早想到了

三个手指是关键

只有三根手指是刁爱青的,其他部分包括头颅都是来自另一个正常死亡的女子

可能性1.刁爱青自己,给手指注射麻药,止血,切下,缝合。
如果真是这样,需要多么坚强的毅志啊

好像有个叫666的医生,就把自己强壮的左臂切下,泡在福尔马林里面,每天欣赏自己的杰作

@这绝对是马甲2012 2012-04-07 16:34:04
刁的家人完全没有追究下去的意思 这样的话只有2种可能 一种,有高层施压;另一种,他们已经有了能让他们满意的处理结果,或者说是赔偿结果。
-----------------------------
用纳税人的钱,购买一条纳税人的命,声称,是为了全体纳税人的共同利益
同意的,请举手,您开个价,我愿意购买您女儿的命

在刁爱青之前,还有多少个受害者?

在刁爱青以后,这种事停止了吗?

大量的人,都默默地失踪了,尸体被秘密焚化。
刁爱青临死前,用三根手指,留下一个玄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知道真相的人越来越多

看了看关于手指移植方便的报道,1996年的时候已经成熟了,主要是缝合血管和神经,如果给尸体换手指,用502胶水粘上,不知牢固不牢固

间歇性幻想型精神病

推测凶手是个职业杀手,给钱就杀人

拼到最后,就是两派:血债派和非血债派

人的本性是善的,洗脑也不可能根本改变
666认为,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恐惧会使人变恶
我认为不全是
历史上舍身取义的,大有人在
正义和生命哪个重要?我选择正义
19岁的年轻人,明白这个道理吗?
不要忘了,自古英雄出少年(包括少女)

刘胡兰,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人,参与暗杀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的行动,1947年1月12日被阎锡山逮捕,因为拒绝投降,被铡死在铡刀之下,时年15岁。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作者:新独秀 回复日期:2012-04-15 15:35:13  回复

有几个认识误区:
1.切肉的人一定是凶手
2.抛尸的人一定是凶手
3.抛尸是为了隐藏肉块
————————————————————
看过有关此案的几十个帖子,唯有这个帖子、这个观点和我的推理不不谋而合。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32:34 跟帖回复:
消费观察——理性看待消费 第 4 楼

此帖欲语还休,大有深意。
我觉得:似乎只有此帖中的观点,才能将本案中的诸多疑点解释清楚。。。
作者:新独秀 回复日期:2012-04-15 15:47:02  回复

很多帖子中的观点都有一些说不通的地方。。。这个帖子是漏洞最少的。。。。

分析整个事件,应该有三个团队参与:
一.“摘器官”团队
1.刁爱青死亡
2.摘取器官
3.焚尸灭迹
4.刁爱青的三根手指流出
二.“揭盖子”团队
1.找个20岁左右女性尸体(此女子不是刁爱青)
2.切成2000块,内脏整理好,头颅煮一下,装入数个包内
3.搞到刁爱青的三根手指(这是关键)
4.把三根手指放入其中一个包内
5.把装有碎肉的包四处抛出,制造轰动效应
6.确认三根手指的指纹,和刁爱青个人物品上残留的指纹,完全相符
三.“捂盖子”团队
1.我捂
2.再捂
3.继续捂
4.使劲捂
5.捂了16年

也有可能此团队内存在那些不明真相、以为是常规操作者。。。

汉语成语:欲盖弥彰
欲:想要
盖:遮掩
弥:更加
彰:明显
解释:想要掩盖坏事的真相,结果暴露得更加明显
历史典故:崔杼,齐国大夫,他谋杀了齐庄公,却叫负责记载历史的“太史”,把齐庄公之死写成是病死的。太史不同意,因此被崔杼处死了。但是继任的史官仍然只记“崔杼弑君”的事实。崔杼一连杀了三个史官,他的弑君之罪不但隐瞒不了,反而愈闹愈大,罪行愈显著了

招募特务的方法:
1.欺骗
2.恐吓
3.威胁
4.利诱
5.洗脑
以上方法不一定对所有人都有效
包括大脑植入电极的人


“随机选上”???
刁爱青祖宗八代的底细都查过了吧
不查清楚,就动手,风险很大,万一是钓鱼的怎么办?

我看懂楼主的意思了。楼主说这个案子,大致如下:
1、有人经过精心调查筛选,选中了刁爱青,杀死她,是为了取她的器官。因为她的血型符合、体质良好、器官符合要求,而她又没有显要的背景,她死后焚尸灭迹,可以成为一桩普通的失踪案。
2、在参与此案的人中,有几个人心地善良,想要把此案巧妙地捅出去,又不至于明显得罪团伙老大。于是,在焚尸灭迹前,悄悄地割下了刁爱青的三根手指藏起来。后来,他们弄来了另一具合法年轻女尸,精心切割、蒸煮、装包,再将刁的三根手指装入其中一个包,抛尸,故意制造轰动效应。他们就是想告诉大家,刁已死,要警方查案。(这就是楼主说的揭盖子)。
3、案发后,团伙老大很紧张,于是通过各种方法来掩盖真相(甚至买通校方有关人、作假证、误导警方、阻止警方)。(这就是捂盖子)。

楼主还表达了如下意思:
悄悄割下三根手指,怕被老大发现少了三根手指,于是,事先把另一具女尸的手指割下三根来偷梁换柱,当时就是用502胶水粘的。

大脑植入电极

特务组织欺骗年轻人入伙的方法
家族特征

刁爱青的分数不够
谁帮忙考上南京大学的?
莫非是看中了她的器官才“破格”录取的?
高中的时候或者复读的时候就已经被“选中”了吗?

挑拨人民互相残杀???

反人类罪

一手遮天???
能遮住美国吗?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34:35 跟帖回复:
欲知--追踪后事如何 第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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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距今已经十六年年了,案子发生的时候我只有三岁,也是最近几天我的室友在网上看这个案子,才引发了我的兴趣。
这个案子的最初描述,以及以后黑弥撒,潜水啊潜水,灰色轨迹,还有那个什么轩主的帖子我都看了,网友的剖析也看了不少,不过我有几点问题希望能提醒大家。
第一,分尸手段,是一千到两千刀。这个信息我认为能对最近灰色轨迹的推断提出挑战,如果是教师分尸,或者是重要亲属进行分尸,他们的任务无非是处理尸体使其容易被处理,而且要考虑到当事女生们的心理感受,因此,他们受女室友的要求分尸到达1000多块,是非常不合理的,既费时,又费力,而且还容易造成更大的心理阴影。据我估计,分尸如此多的刀数,说明两点必要性和可能性,一是分尸者喜欢这种做法,有变态的心理需求;二是分尸者非常淡定,有充分的把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完成分尸。
第二,买报纸认尸的细节。有网友对这个细节抱有很大疑问,而我觉得这个细节应当是整个案件最关键的破绽,在天朝体制下,考上好大学的不是书呆子就是有关系,真正关心时政,关心国家命运的知识分子是非常少的。尤其像南京日报这种连知识分子都不屑一顾的刊物,一个普通南大女生,居然突然就在那一天,突然买了那个报纸,突然就知道室友可能是被分尸了。这绝对是个不可能的巧合。在刁爱青被害案件中,这个买报纸的室友肯定是知情人。
第三,潜水啊潜水啊的帖子和什么轩主的采访帖子,反映了共同的问题。共同的问题就是,倾向于实地考察,自己调查该案件的尝试都遭到了封堵和报复。按常理说,过去十几年的案子,有人去查,有关部门也应该是持懒得干涉的态度,除非有关部门事先已经被警告,这个案子必须被压下去。尤其是轩主找到爱卿的父亲,结果马上就进了警局,可见有关部门对这件案子讳莫如深。而且这个忌讳保持了十多年。如果不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势力在背后干涉,绝对不会产生南大对潜水被袭击保持沉默,轩主被送进警局的事情。
结论:这个案件应当是某个拥有巨大权力的男性,为满足个人的变态需求,收买了南大某管理层的人士以及那个看报纸的女生,物色和控制被分尸的人选,而这个倒霉的人选就是没有任何家庭背景的刁爱青,然后秘密将其骗出,进入一个特权专用的秘密场所进行杀害分尸。那个托某系主任关系进来的刁爱青,很有可能就是被该系主任骗出来的,当然也可能是其他方式,总之,骗一个单纯的农村女孩,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她人脉不广。
但我还想说一点,很可能在事发之前,幕后主谋收买的南大管理层人员和看报纸女生等协同作案的人员并不知道主谋想要干什么,也许只是知道一个其他不是很严重的原因,所以才会帮助主谋作案,而主谋则采取事后应对的方式,向JF施压,向南大施压,向知情者施压,最终压下了这桩悬案。
总之,这是特权和公民不平等的悲剧,我们期待温总理的改革能够真的让公平正义焕发光芒。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35:34 跟帖回复:
第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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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事情很简单,而且案子已经破了,不过不能公开而已,破了也没有用,都别在瞎骂警察无能,当年警察尽职了,不过没办法,谁也动不了!!!不是情杀,不是谋财,和你们想的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个说黑弥撒,那个说666,都扯淡,别瞎猜。不过网上有高手或者是别的地方的老刑警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这个世界有光明就有黑暗,有生就有死。有真相也有秘密,只是有的秘密我们还是少知道或者不知道的好。凶手不是人,别害怕,我说的是凶手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大家想的什么高干子女什么变态杀什么的,你们侦破小说看得太多了,高干子女可能会杀人犯法什么的,但是还没有到这个程度。就案件本身而言,2000多刀,没有精湛的技法和刀法是做不出来的,给你条鱼,你给我切个200刀就是个高手了,更别说刀刀整齐!!!为什么是女人你可能问了,因为女人好摆布,为什么是学生,因为学生不太引人注意。农村的孩子就没有人关注了。为什么那样多刀,因为需要。需要什么?肯定不是需要炒菜,是因为需要研究!别以为警察是万能的,这个案子警察都查明白了,但是迫于压力,动不了。也不能动!因为这个案子可能就根本没有私利在里面!别说警察,就是警察局长也不能动。说到这里你能明白点了吗?下面是个分析的流程图--死者-某种原因-晚间出去-遇见某人-可能是贩卖组织的的某人-在某种原因下死亡-中间暴利-在来到某个地方-为某地提供某源-接受地可能不知道某源是非正常死亡-也可能见怪不怪-尸源切片研究-某环节出现纰漏--没有销毁-再到闹市区-案发-某年-某院-某成果研究成功--世界领先-某显赫医术人物--若干年后自杀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39:06 跟帖回复:
第 7 楼

弱肉强食
【解释】:指动物中弱者被强者吃掉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稀泥。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留其精华,去其糟粕。这不光是动物界的自然现象,整个大自然同样如此,也包括我们人类。
大象吃蚂蚁
后来,狮子也吃蚂蚁
后来,老虎也吃蚂蚁
后来,豹子也吃蚂蚁
后来,狼也吃蚂蚁
后来,猫也吃蚂蚁
后来,老鼠也吃蚂蚁
后来,蚂蚁们一起上阵,把这些凶手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三个人都是被迫自杀的,A和B互换三根手指,A自杀,B和C一起切A,2000块,加B 的三根手指,B自杀,C通知120,来车把B拉走,取器官,焚尸,C把2000块和三根手指抛出,C自杀。
B是刁爱青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
明明叫的是120(急救中心),怎么来的是殡仪馆的车?莫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有个恶鬼,想吃A型血的人的器官,于是找了100个A型血的年轻人,让他们分别考入南京的100所高校,夜里,恶鬼去吓唬这100个年轻人,99个扛住了,刁爱青没扛住,吓死了,恶鬼就把她的器官吃了,其余部分焚烧了,恶鬼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刁爱青的三根手指流落民间了,奇怪,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过了段时间,恶鬼又饿了,夜里去吓唬剩下的99个年轻人,98个扛住了,1个没扛住,又被吃了。。。。
武则天的这句话很有深意:
“狄仁杰,如此,我命你不日前往南京,一个月内速破此案,如今神都洛阳,天涯论坛都已遍传此案,甚至谣传本朝上层有所谓什么组织,专门做如此下作之事,贩卖人体器官以供上层使用,谣言不止,国事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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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44:11 引用回复:
第 8 楼

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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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7:50:38 跟帖回复:
第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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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华,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江苏通州人,1985年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博士。

1981.09-1985.07 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9.08 南京大学哲学系团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政治辅导员;

1989.08-1991.08 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1.08-1995.04 南京大学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1995.04-1998.12 南京大学团委书记;

1998.12-2003.11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2003.11-2005.12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青联主席;

2005.12-2006.01 泰州市委常委;

2006.01-2006.02 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02-2007.01 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2007.01- 2011.5 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

2011年5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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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历

孙文德,男,汉族,1952年3月生,浙江宁波人,1978年12月入党,1970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历任南京灵山煤矿工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防暴支队支队长、鼓楼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市反贪局局长(其间,1998年10月明确为正局级);

2003年1月任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3年3月起担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4年2月明确为副市级);

2006年7月任南京市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年7月任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年12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代理厅长、厅长。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8:04:00 跟帖回复:
第 11 楼

关于器官储备库,这个事一定要特别小心,否则会出重大问题
比如,某人被建立器官储备库,等这个人自然死亡了,本人愿意贡献器官给需要救助的人,这是大善之举,好事
但是,如果不征得本人同意,偷偷地建立器官储备库,需要的时候,“按需杀人”,杀掉一个无辜的健康人,这是大恶,是反人类罪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强烈的求生欲望会使某些有特权的人丧失伦理和人性,把自己的生命的延长,建立在杀死无辜健康平民的基础上
恶鬼一直在吃人,到现在也没有停,刁爱青没什么特殊,只是三根手指流出,其他人都被掩盖了
.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8:09:45 引用回复:
第 12 楼


转至第11楼第 11 楼 街坊军的枪 2012/4/28 17:52:12 的原帖:
这么多年了! 又见刁爱青的帖子 帮楼主也帮屁民自己顶出真相这个案子不是查不查的问题,而是公布不公布的问题。既得利益者不要继续干这种缺德事了,知道真相的人,谁不在骂:是人干的事吗?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8 19:12:40 跟帖回复:
第 17 楼

你是否想过,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你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你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活。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12:59 跟帖回复:
第 24 楼

我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我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
如果我觉得别人的不幸与我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我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
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活。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24:39 引用回复:
第 25 楼

转至第23楼第 23 楼 有有有有 2012/4/28 21:20:03 的原帖:
贩卖器官的团伙,应该与医院、医生有关,肯定有医生参与。

2000多刀,是为了研究?应该是的。但研究什么?
2000多刀,不是为了研究,而是为了把事情闹大,让更多的人民知道这个案件。在南京,这种事早已不是秘密,很多人心知肚明,包括医生和警察。 .


回帖人:
.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30:31 引用回复:
第 26 楼

转至第22楼第 22 楼 firstnj 2012/4/28 21:10:17 的原帖:
南大碎尸案一直是兄弟论坛天涯的热点,希望我们论坛也能多多参与一下
越接近真相,被删的可能性越大
天涯上,能保留的帖子,大多数是远离真相的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42:37 跟帖回复:

第 28 楼

具体实施是特务组织干的,设圈套,制造矛盾,欺骗,借刀杀人,看似做得天衣无缝,谁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50:24 引用回复:
第 32 楼

有的人升官,有的人保送考研,有的人给点钱,有的人给点好处,有的人搬家,有的人出国,有的人送精神病院,有的人灭口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7:55:55 引用回复:

第 34 楼


转至第31楼第 31 楼 李风江 2012/4/29 17:47:30 的原帖:
赞成楼主的看法,从网络上的分析来看,这个案子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出来的。应该与金字塔上层建筑有关。另外,看楼主的表述,好像你了解内情啊。
本来只是个刑事案件,不是很在意,但是从天涯上捂盖子的力度分析,得出结论:此案威胁到执政的合法性。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8:22:58 引用回复:
第 37 楼

假如100个人,血型合适,可以给100个人每人制造一个性丑闻,99个人脸皮厚,挺住了,1个脸皮薄,含羞自尽了,好的,目的达到,我们只需要1个。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8:41:59 引用回复:
第 40 楼

做案应该有明确目的。应该是器官贩卖集团做的,目的是牟利。当时能有条件接受器官移植的,只有高官最可能。2000刀,应该是培训团伙里的新手。刁的器官可能被移植到了某高官身上,于是案件被压住。
高官策划,特务实施,动机就是偷盗人民的器官
2000刀,切的不是刁爱青,是别的尸体,刁爱青只有三根手指流出,尸体其他部分被焚毁,器官被移植
手指是活着的时候切下的,还是死亡以后切下的,都有可能

被切2000块的不是刁爱青,所以脏器在不在,没有意义,刁爱青的尸体,应该被严格销毁了
医学狂人,再狂也不敢杀人,俗话说,人命关天,只有被赋予杀人权的人(刽子手),才能合法杀人
三根手指到底是怎么流出了,困扰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19:37:32 引用回复:

第 48 楼

转至第48楼第 48 楼 生命之树 2012/4/29 19:30:38 的原帖:

如果你没力量维护正义,就不要过分探究真相。

在这特色土地上,良善本来就少的可怜。

【恶】没被铲除,反而暴露了好人。这就损失大了。

我还活着,估计两个原因:
1.大脑植入电极的人,还有利用价值
2.器官储备库成员,还没到用的时候

解释一下,大脑植入电极,可以接受一些简单的信号,控制某些行为,但还远远不能真正改变一个人
器官储备库,建议大家,没病不要轻易抽血,包括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这种小便宜别占,保护自己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20:02:25 引用回复:
第 51 楼

转至第45楼第 45 楼 注d册d凯d迪 2012/4/29 18:54:21 的原帖:

假如我是刁爱青,有人告诉了我真相,我会毫不犹豫切下自己三根手指,然后慷慨赴死
转至第50楼第 50 楼 李风江 2012/4/29 19:53:35 的原帖:
为什么?不这样做的话,会威胁到家人的安全?
知道真相以后,人的第一反应是愤怒,然后是悲伤,毕竟谁也不想死
一定会试图反抗,但怎样反抗呢?报警?有用吗?如果报警有用,王丽娟就不会跑到美领馆
切下三根手指是最好的反抗,事实正是如此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21:34:06 回复 50 楼:
第 54 楼

威胁家人,肯定会的,株连九族

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女同学,长得挺漂亮,特务组织给她安排一个任务,让她勾引一个男的,她不肯,特务组织给她妈妈下毒,她得知妈妈病重的消息,很伤心,为救妈妈,无奈只好同意,但后来还是没有成功,那个男的可能看出来了,死活不上勾,只好作罢。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22:00:45 回复 54 楼:
第 55 楼

上大学以前,每天和父母住在一起,有父母保护,不容易下手

在南京下手比较方便,刁爱青刚来南京3个月,认识的人不多,没有父母保护,离医院近,抽血化验方便,销毁尸体容易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29 22:06:24 回复 54 楼:
第 56 楼

只挖出凶手,其实只找到一个替罪羊而已,幕后的主谋才是元凶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30 9:28:42 跟帖回复:
第 61 楼

想留下一个人已死亡的证据,切下手指,是个不错的办法
因为手指上有指纹,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可以作为身份的标志,还可以验DNA,还可以检验是否含有氰化钾等,泡在福尔马林里面,可以长期保存不腐烂,方便携带,切下以后,为了怕被人发现,可以弄个别人的手指粘上去,用什么胶水合适,需要做实验,去超市买个鸡爪,切断,再粘上。

第 75 楼 注d册d凯d迪 2012/4/30 20:06:04 的原帖:

应该属于没有被恶鬼吓死的那种人
如果有人告诉你,特务可以不遵守法律,要明确回答,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如果有人告诉你,杀了你像捻死一个蚂蚁,要明确回答,你可以杀死我,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有人告诉你,那些人背后放人血,要明确回答,血有的是,随便放
如果有人告诉你,做一点点违背良心的事,可以得到好处,要明确回答,我只做人,不做狗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30 20:35:32 跟帖回复:

第 77 楼

拼到最后,就是两派,血债派和非血债派,没有第三派
拼这个字,很形象,刀刀见血,斗争是很残酷的
绝对忠诚的人是没有的

经历过所有抗生素,依然活着的细菌,叫超级细菌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4-30 22:08:09 跟帖回复:

第 81 楼

这两派指的是特务内部分的两派,拼指的是特务内部的火拼,三根手指流出就是火拼

老百姓之间是不拼的,谁和谁都没有仇,理念不和,不来往就是了,谈不上动刀子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1 8:49:45 跟帖回复:
第 91 楼

作者:韦光鹏 回复日期:2012-05-01 04:36:17  回复

不好意思各位,这几天我好象得了抑郁症,感觉生不如死,非常的痛苦和难受,内心一直在煎熬。今天去开些抗抑郁的药,要不然我真的挺不过来,压力太大,以前的一些经历太痛苦,这段时间终于堆积爆发了。所以对各位的一些问题无法一一回复了,等我恢复一些再和大家交流,谢谢各位!
——————————————————————————————————————
提醒韦光鹏,某些药物可以导致抑郁,检查你开的药看说明书,抗精分药千万不要吃,会加重抑郁,推荐吃氟西汀,单一用药,足量足疗程
估计你已经被盯上了,检查自己吃的食物喝的水,保护自己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5 19:39:27 引用回复:
第 106 楼

转至第103楼第 103 楼 宁为百夫长 2012/5/3 12:14:28 的原帖:
有三个难解谜题。
一是头和身体为什么要煮过?
二是为什么要分尸成千块?
三是为什么要抛弃三根手指?一.头颅煮过,既要可辨认,又要模糊容易错任
二.分尸千块,是为了引起轰动
三.抛弃三根手指,是为了引出刁爱青的失踪

.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5 19:48:00 跟帖回复:
第 108 楼
.

人吃人,今天吃了别人,明天可能被人吃
杀人权被滥用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5 19:50:13 跟帖回复:
第 109 楼

我认为,只有刽子手有权执行法院的死刑判决,合法杀人,其他人无权杀人,否则必须偿命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5 22:14:02 引用回复:

第 119 楼

转至第118楼第 118 楼 本兵不帅 2012/5/5 20:46:11 的原帖:
扯淡

以那个地位,合法的尸源有的是。
假如每年死刑3650个,每天10个,假如你,今天病了,你只能在10个人中挑选,选不到,等1天,增加10个,再选不到,再等一天,记住,每天只有10个可供选择,你的病能等多久,关键是病等不起 .

这3650个人,有不愿意捐赠遗体的,有吸毒的,有肝炎的,有艾滋的,有血型不合适的,而且配型需要时间,犯罪是随机的,看守所里的嫌疑人,没有宣判之前,你凭什么去配型?你有什么权力提前宣判人家死刑?等宣判了,立即执行,中间时间很短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7 11:52:14 跟帖回复:

第 124 楼

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器官如果要用于移植,必须死亡以前就做过配型,如果死后做配型,时间来不及,因为器官离开人体无法保存,很快就会死亡
一个严峻的问题是:这个交通事故,是偶然发生的呢?还是人为制造的?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9 20:37:40 跟帖回复:

第 126 楼
东厂杀人,西厂抛尸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10 16:00:37 跟帖回复:
第 131 楼

2012-05-09 16:05:18
刁家姐夫家的人——帮助刁联系上南大的人——帮助刁进南大进南大的系主任 刁的同舍室友(包括潜水说的被袭女生也是她宿舍的)——认尸的老师(包括班主任和666)——认尸的系领导 刁的同舍室友的亲属的关系——刁的老师的亲属关系——帮助刁进南大的系主任的亲属关系 把上面这三条线串联起来
-----------------------------
都是特务
-----------------------------
想到了 系主任是同舍女生的父亲 班主任是她的母亲!!!!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12 19:03:24 跟帖回复:
第 136 楼

转帖:按需杀人(2012-04-14 23:09:52)转载▼标签: 杂谈
按需杀人

被《发现》(Discover)杂志誉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国际知名专家、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生物伦理学(Bioethics)中心主任卡普兰(Arthur Caplan)教授。他在近日发表学术演讲时,都毫无保留的表达了对于“按需杀人”的反人类罪行的强烈谴责。对卡普兰教授来说,能够许诺在三周内替你找到一个肝,只有“按需杀人”才能做到,而许多家医院,特别是军用医院,一度就是这样公开招揽顾客的。在美国或欧洲,澳洲等国,一般需要好几年、甚至十来年才能等到一个器官。

卡普兰教授3月13日在美国费城医学院(The College of Physicians of Philadelphia)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学术演讲时说:“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Killon Demand)”。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12 19:44:39 跟帖回复:

第 139 楼
@无从忆起 2012-05-11 20:10:24
@注d册d天d涯 2012-04-23 07:50:16
请问:什么药物可以治疗足踝关节肿胀?一种注射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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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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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足踝关节肿涨是人为的,特务组织为了限制别人的自由活动,制造一个意外,把毒素注入脚踝,使之很快淤血肿胀,活动能力受限,注射一种特效的针剂,一周左右可以好,这种针剂不是链霉素,不知道复方苦参碱是否有效,高手请指点,国内的朋友不敢说,请国外的朋友告知。

注d册d凯d迪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2-5-14 9:44:28 引用回复:
第 149 楼

转至第148楼第 148 楼 秦朝天空 2012/5/12 23:30:07 的原帖:
这是不是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掐架,互相揭短呢?
楼主不是一般人啊。东厂当然希望把杀人的事做得不留痕迹,西厂手段更高,弄到三根手指就让此事大白于天下,东厂拼命捂,无奈互联网传播太快,西厂隔段时间就炒作一次,用强大的民意敲打东厂,弄得东厂删贴也不是,不删也不是,越删越说明其中有鬼,欲盖弥彰就是这个意思
作为普通百姓,不关心神仙掐架,关心的是:只要我遵守法律,法律就必须保护我的生命安全,如果不幸被杀,不要求事前派保镖保护,而要求事后严惩凶手,用法律的威严镇摄坏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第 722 楼 注d册d凯d迪2 2013/4/10 22:14:50 的原帖:
http://bbs.tianya.cn/post-free-2352950-1.shtml
这是天涯的一篇贴子,名字是狄仁杰传奇之密查1996南京碎尸案
里面讲到,三根手指,摘器官,宫廷政治,相信,作者是揭盖子团队的人
转至第776楼第 776 楼 没毛病 2013/4/11 22:19:09 的原帖:
这个故事写的很不错,但是如果对事情没有点了解的,还是看不明白的。对这件事了解有限,只看明白了一点。

注d册d凯d迪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4-12 23:39:52 跟帖回复:
第 813 楼

刁爱青被摘的案子能爆光,说明,邪恶组织内部,也有好人

.
注d册d凯d迪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4-12 23:42:14 跟帖回复:
第 814 楼


两派特务都盯着韦光鹏,一派如果杀人,另一派必然察觉

注d册d凯d迪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4-13 11:53:56 跟帖回复:

第 821 楼

正如股市,楼市,多方,空方,可以相互转换一样,捂和揭也可以转换,当年揭盖子的特务,达到政治目的以后,可能转化成捂
第 859 楼 注d册d凯d迪2 2013/4/14 15:35:59 的原帖:
http://bbs.tianya.cn/post-free-2353816-1.shtml
南大碎尸案综合线索
希望只是密码被盗
韦光鹏本人不要被灭口

注d册d凯d迪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4-13 13:14:59 跟帖回复:

第 823 楼

对方:你是一个有教养的人。当然,重新发帖风险会更大。说不定你一发帖警方就会来找你的麻烦。不过这视乎你权衡值不值得。不是为了正义与否那么简单。难说你会被灭口。
既然提到了灭口,恐怕不是说说而已
两种选择:
1.不重新发贴,会被灭口
2.重新发帖,警方就会来找你的麻烦
韦光鹏选择了1,于是,被灭口

注d册d凯d迪2 | 只看此人 | 不看此人 | 2013-4-14 17:27:16 跟帖回复:
第 862 楼
.


不愿意重新发贴,说明,韦光鹏不愿意当特务
当年,我不愿意加入,特务威胁过我,送到南京军区总医院摘器官,我说爱摘就摘。说要杀我父母,我说炖熟分我一碗,金钱,美色,利诱,统统没用,要听话的狗没有,要狼尸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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