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9年6月19日到1995年6月18日,我先后被中共关押在北京K字楼看守所、北京秦城监狱、沈阳大北监狱、长春监狱、凌源第二劳改队。在此期间,我多次给各个国际组织及西方各国领袖写公开信,要求国际社会谴责中共政权使用暴力镇压平民、迫害政治犯、以及种侵犯人权的暴行,并要求国际社会抵制中共政权申办2000年奥运会。
方励之教授和李淑娴教授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宣读了我的这份公开信,还有我给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发的公开信,要求国际社会抵制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我的一系列公开信都被翻译成英文,并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宣读,激起国际社会对中中共侵犯人权暴行的愤怒谴责。
这才使得中共政权派国务院新闻办主任曾建徽带领大队人马从北京前往凌源第二监狱同我谈判,也才有中共派遣《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北京周报》、《新华社》等等中共大外宣媒体到凌源第二劳改队采访报道我。他们对我进行歪曲性、污名化报道。
我随后又写出公开信,揭露中国大外宣媒体对我的污名化报道。于是才有中共允许《纽约时报》、《美联社》、《波士顿环球报》、《洛杉矶时报》的记者前往凌源第二劳改队采访报道。
可是,魏京生、小腿疼、黄慈萍、若迷、AlphaQ 等人居然就是反复造谣,先是说我吹牛,纽约时报不可能去监狱采访我,因为纽约时报就从来没去监狱采访过魏京生。然后又说我父亲贿赂了监狱警察,才使得中外媒体去监狱采访我。最后又口径一致地说我叛变投敌,配合中共上演双簧,就是为了帮助中共政权获得美国的最惠国待遇。
这群人,居然对我在监狱里发出的公开信视而不见,居然造谣我是中共特务。他们就是颠倒黑白,信口造谣。
鉴于魏京生、夏业良、李洪宽、蒋杰、黄慈萍等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一直造谣我是中共间谍,还造谣我在中共监狱中就是怂包怂蛋,充当中共卧底,更鉴于魏京生等人根本看不懂英文,我就将我的一份发给联合国的公开信从英文再翻译成中文,以供魏京生等人继续用我的这些亲笔公开信作为证据继续指控我是中共间谍。
刘刚发给联合国秘书长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公开信
1991年4月,我被从北京的秦城监狱转到离我的家乡比较近的吉林省长春监狱。可就在这同一个月里,我又被强行转到位于辽宁省的凌源第二劳改队。将我从长春监狱转到凌源第二劳改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我被告知这次转监决定是由中国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做出的决定,这明显地违反了中共自己所制订的刑法中关于中国被判刑犯人应该在家乡附近服刑的原则,将我被转往离我家乡遥远、又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辽宁省凌源第二劳改队服刑,这不仅仅是违反中共自己所制订的法律原则,而且就是蓄意对我进行流放式的政治迫害。我反复要求将我送回我的家乡所在地长春监狱服刑,可中共的有关部门就是拒绝受理我的请求。
自从被送往凌源第二劳改队关押,我经常地遭受监狱警察的殴打、歧视、侮辱、谩骂、以及各种非人道的迫害。
1991年4月22日, 我同原本被关押在吉林省长春监狱或辽宁省大北监狱的十几名政治犯被送到凌源第二劳改队。我们刚刚被带下囚车,就遭到凌源第二劳改队的十多名警察的毒打和用电警棍电击。其中一个外号叫“刘事儿”的警察,一边电击我们,还一边恶狠狠地说:“看我今天电废了你”。凌源监狱的警察们告诉我们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见面礼,而且这将是我们在凌源第二劳改队的家常便饭。
凌源第二劳改队要求新入监的犯人对《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俗称58条监规)都能倒背如流。监狱里每天都要对我们进行各种形式的“背诵监规”考试,通常是让那些管理我们的杀人犯或强奸犯随机地让某个政治犯背诵某条监规,连标点符号都不能错。只要出现一个错字,就会被挨一个耳光,或是踢一脚。如果全背诵对了,还要逼着我们倒着背诵,比如将“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能背诵成“范规为行造改犯罪”。如果背诵错了,也要挨打受罚。
在1991年4月29日,因为无法忍受这种无休无止的洗脑考试,我发动了11名政治犯拒绝参加这种故意折磨人的考试,参加集体罢考的有:
刘刚,北京公安局通缉的21名学生领袖之一,刑期6年。
张铭,原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85级学生,北京公安局通缉的21名学生领袖之一,刑期3年。
孔险峰,原北京经贸大学学生,刑期3年。
冷万宝,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刑期8年。
梁立维,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刑期3年。
李维,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刑期11年。
唐元隽,原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刑期20年。
李杰,原吉林省伊通县银行保安,刑期5年。
司伟,原吉林省通化市水泥厂工人,刑期4年。
安福兴,原吉林市石油化工厂工人,刑期5年。
李静鹅,原吉林市石油化工厂工人,刑期3年。
由于我们坚决拒绝回答试卷,监狱长张爱笃带领几十名警察和犯人打手,包括教导大队大队长杨国平,教导大队中队长刁烈,狱政科干事李扬、刘国栋等等对我们进行毒打,随后将我们全部戴上脚镣背铐,再用8千伏 电警棍电击,就是所谓的“电疗”。然后将我们11人分别关进严管队或小号进行惩罚。
我和孔险峰被关押在严管队反省室,我见到孔险峰的脸颊又红又肿,肿得连眼睛都无法睁开,那是被警察李杨等人抽耳光打的。李扬自称是武林高手,打犯人的拿手绝活是“单风灌耳”,也就是抡起膀子对犯人抽耳光。
从孔险峰的脸上,我也就知道了我自己的脸被打得也是又红又肿。
我被关押在严管室里,每天由20多名刑事犯打手24小时轮流看管,每天被强迫“坐凳”反省。所谓“坐凳”就是坐在一个两米长、半米高、10公分宽的窄木凳上,必须腰杆挺直,一动不动地端坐,稍微动一下,那些犯人打手就会对我们拳打脚踢。每天从早上6点一直坐到晚上8点,长达14小时。每天坐凳反省后,都会两腿浮肿,腰酸背痛,甚至是难以行走。
在凌源第二劳改队,一般只是对那些打架斗殴的犯人才会被关押严管队反省室,通常关押不会超过一个月。但是,我们这些政治犯仅仅因为拒绝参加考试,就被关押反省室或小号长达3个月。
从1991年5月到1993年1月,我被三次关押进严管队反省室,总共长达8个月。但对那些刑事犯,即便是发生打架斗殴或是偷偷喝酒,也通常是关押反省室一周到两周。
中共监狱对政治犯的迫害程度要远远超过对杀人犯和强奸犯的迫害程度,而且是使用杀人犯、强奸犯、盗窃犯为打手对我们政治犯进行监管、殴打、和辱骂。这是中共监狱对政治犯的极端歧视性迫害。
1991年6月4日,为了悼念天安门大屠杀的死难者,我宣布进行绝食。在当天晚上,狱政科副科长王银山、杨宝玺率领狱政科邹干事、刘国栋、王金等人先是对我进行毒打,然后对我进行插管灌食。他们一边观赏对我进行灌食,还一边使用非常肮脏下流的语言对我进行侮辱谩骂。王银山等警察对我恐吓:“我今天就扒你几层皮”,“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最为讽刺的是,王银山等警察每次对我刑讯的地点居然就是朝阳市检察院在凌源第二劳改队的驻寨办公室里进行,而那个办公室的功能就是中国检察院用来监督调查监狱违法违纪行为的。
从1991年6月到8月期间,我们这些参与罢考的政治犯被关押在专门惩罚犯人的“矫正队”,每天都要遭受监狱安排的一些犯人打手的殴打、辱骂。其中的的头目是杀人犯王连生,王连生经常率领一群打手对我们进行刑讯逼供,搞所谓“夜审”,就是对我们拳打脚踢,逼迫我们下跪求饶。
在那期间,中国南方遭受洪灾。监狱里强迫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捐款”,我们这些政治犯不准家里寄信寄钱,每个月监狱给的零用钱只有3.5元人民币。我被强迫捐款2元人民币。政治犯司伟没钱捐款,矫正队中队长李某率领王连生等等犯人打手对司伟拳打脚踢。我不得不增加捐款10元人民币,才让监狱警察停止了对司伟的毒打和惩罚。
在凌源第二劳改队,政治犯被集中关押在教导大队,由十多名刑事犯人充当打手来昼夜监管。政治犯被强制进行糊火柴盒,每天劳动十多个小时,每周七天没有休息日。政治犯不允许阅读书籍和报纸,甚至是连电视新闻都不准看。每天起床后和睡觉前还要被强制进行坐凳反省(一种体罚)一小时。生产指标总是给制定得让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如果不能完成生产指标,就会受到殴打、辱骂、电警棍电击等刑罚。
1991年11月15日是美国国务卿贝克访华的日子。我发动14名政治犯进行集体绝食、罢工,抗议中共政权迫害政治犯,并提出了诸多具体诉求,包括:
1. 贯彻中共刚刚发表的《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切实保障政治犯的人权。
2. 转到家乡附近服刑。
3. 禁止强制劳动。
4. 不得使用刑事犯来管理政治犯,政治犯同刑事犯完全隔离。
5. 禁止坐凳体罚,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体罚。
6. 禁止洗脑。
7. 禁止各种酷刑,禁止对政治犯使用电警棍等器械进行人身伤害。
8. 严惩那些对政治犯进行殴打的违纪警察和犯人,包括大队长杨国平、中队长刁烈,管事犯人白恩才、吕红军、刘国军、孙军、王连生、王伟等人。
9. 允许给家人通信,并允许家属定期接见。
10. 要求同司法部进行对话。
我们的罢工绝食从早晨6点开始。晚上半夜时分,监狱长张爱笃率领几十名警察和管事犯人对我们参与罢工的人实行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将我们全部关押进小号(单独关押)或是严管队反省室。一直关押到1992年1月19日,我们这些参与绝食罢工的政治犯才陆陆续续地被解除严管。在被关押反省室期间,我多次进行绝食抗议,也因此多次遭受监狱警察和犯人打手的毒打。
只要我拒绝坐凳体罚,严管队的中队长王世军、干事彭士龙就会带领十几名犯人给我坐所谓的“人工老虎凳”,就是他们一群人将我扯胳膊扭大腿按在长凳上,还有人对我锁喉、捂嘴巴、顶住腹部,将我强行给按成坐老虎凳的姿势。在警察的直接指挥和怂恿下,残暴的犯人打手李传波、张跃、胡伟、郝戈、杨军、贾志忠等人经常对我拳打脚踢和恶毒辱骂,造成我头痛和胸痛。
中队长王是军还经常对我说:“别看我们打你了,我们保证让你痛彻心扉,还让人看不出你被打过。”
警察们一边欣赏那些犯人打手对我殴打,还一边说:“他们不是在打你,而是在帮助你提高思想认识,帮助你认罪伏法。”(彭士龙原话)
几个月后,我的家人来接见我时,我向我的妹妹展示我的头上被打的伤痕,大队长杨国平居然对我的家人说我头上的伤不是被打的,而是冻疮和疥疮。
1992年10月2日, 我的父亲和姐姐来到凌源第二劳改队接见我时(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十几位亲友包括我弟弟和妹夫来到监狱探视我,但监狱不允许其他人见我),我向我的家人讲述我在监狱里被王银山、李杨、刁烈等十多名警察毒打的经过。在场监视我的李杨和刁烈暴跳如雷,对我和家人大吼大叫。就在当晚,王银山进入我的监舍对我进行辱骂,随后就开始伙同他的警校老同学杨宝玺以及十几位犯人打手将我按倒在厕所的水泥地上,使用6根1万2千伏的电警棍对我电疗。
在他们电击我时,我咬紧牙关,就是不喊不叫。
王银山见我不求饶,就一边电击我一边吼叫:“我让你挺,我让你死挺,我让你有刚(东北方言“有刚”是勇敢的意思),你能挺,我就继续电,直到你哭天喊地跪地求饶。”
直到最后他们让我对着录音机说是我先打了王银山,并且说今后不敢打了,他们才停止对我的电击。这就是中国监狱的刑讯逼供。就是让犯人在他们准备好的供词上画押签字,否则就一直酷刑不止。
此后,我被关进严管队反省室直到1993年1月6日,那是因为要过春节了。
在我被关押反省室期间,严管队中队长王是军,狱政科科长杨宝玺、副科长李扬使用各种刑讯逼供手段让我承认是我试图谋杀狱政科副科长王银山,让我在他们准备好的审讯笔录上签字画押,遭到我的严词拒绝。
自从我被转到凌源第二劳改队,我一直都是处在严管状态下,随时都有众多的刑事犯围在我的周围进行监视,我没有任何机会去谋杀一个监狱警察。中共的警察就是这样颠倒黑白、胡说八道。
1992年10月2日,我又一次开始绝食,以此抗议中共警察对我的残暴毒打、恶毒辱骂、以及长期对我进行非法严管。我一直没有进食,直到10月8日,副科长李扬率领犯人打手杨军、刘远超、郝义国、王福生、郑生义、毕庆奎、尹玉华等人对我强行插食管灌食。
李扬还对我宣布:“我们尊照李鹏总理的指示,对你实行革命人道主义,以便保障你的生命。”
李扬还威胁说:“如果你的家人胆敢给人民政府造谣抹黑,我们将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而且将你的全家都送进监狱。”
从1992年10月2日到1993年1月6日,为了抗议中共警察对我的酷刑和种种迫害,我经常进行绝食抗争。在最初的两个月,我每周只是在周三和周日各进食一次,每次约500克食物。在第三个月,我每天只进食一次,每天200克食物。经过这样的三个月限制性进食的绝食抗争,我的身体健康持续恶化,体重骤减。在我进行这种绝食抗争过程中,严管队中队长王是军依旧是每天带领十几名犯人打手强制给我坐“人工老虎凳”,或者是将我按倒在水泥地上。
王是军还亲自扭我的胳膊,并殴打我,一边打一边恶狠狠地说:
“我就不信我整不服你,你个小反革命犯,你个小流氓恶棍。”
“即便是我掉了脑袋,我也要除掉你这个威胁党和国家的危险分子,除非你低头认罪,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
“我要让你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什么是绞肉机。如果你继续抵抗改造,我们就让你在我们的绞肉机里被绞得粉身碎骨。”
“如果你不认罪悔罪,你就甭想活着走出凌源第二劳改队。我们从来就没有那样的先例。这个规矩也绝对不会为你破例。”
关押我的严管队反省室有70多平米,有些窗玻璃破碎,室内寒风凛冽,又潮又冷。我被关押在反省室长达一个冬天。只给我提供很简单的被褥和衣服,我经常被强制坐凳或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从1991年11月至今(1993年1月)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只是被允许洗澡5次,从来不允许到户外放风晒太阳,也不允许晾晒被褥,长时间不准洗脸,不准洗脚,不能洗衣服。因为长时间被关押在反省室遭受体罚、酷刑等等惨无人道的迫害,我感染了痛风、胃痛、胸痛、痔疮、皮肤溃烂等等病症,但是,监狱不允许我看医生,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被禁止去医院看病。
我并不是说凌源第二劳改队的所有警察都是毫无人性,但是在监狱长张爱笃的控制下,那些对我稍微表示同情的警察都会被调走甚或降职。 任何管理我的警察只要是对我表示出丝毫的同情就会被认定是政治立场不坚定,这就构成了充分的理由让他们降职或调到其它岗位。
相反地,那些对我毒打最凶狠的警察都会被提拔重用。例如:
杨国平先是被提拔为全监狱管理犯人的最重要的岗位狱政科科长,随后又被提拔成为相当于副监狱长的工会主席;
刁烈被从中队长提拔成大队长;
李扬被从狱政科干事提拔为狱政科副科长;
杨宝玺被从狱政科副科长提拔为狱政科科长,并且成为辽宁省各个监狱最年轻的狱政科长;
狱政科干事刘国栋被选送到大学深造,等等等等。
在凌源第二劳改队,衡量一个警察是否称职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他是否打人凶狠以及他是否有能力让犯人感到毛骨悚然。一个警察能够立功、升职的捷径就是是否敢于对我拳脚相加和使用最恶毒的语言进行辱骂。这就使得那些争强好胜的警察们都要试图来向我挑战,因为他们都知道,只要谁有办法能够战胜我,或者是将我打得低头认罪,他们就会得到嘉奖和重用。无论是谁,只要是能够战胜我,就会被公认为是最有能力的警察,不仅能被提拔重用,而且还能出书立传,去全国巡回做报告,甚至是得到中共高级领导的接见。
上述被我指控的恶警目前都是直接管理我的警务人员,他们有权力随时进入我的监舍对我进行辱骂、殴打、刑讯,甚至指挥一群犯人来对我围殴,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我进行所谓的“电疗”以及让我体验各种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乃至绞肉机,甚至是使用所谓的“革命的人道主义”方式来剥夺我的生命。
狱政科副科长李扬就反复威胁我说:“我可以随时命令你走到监狱大墙附近,然后一枪击毙你,让你倒在监狱大墙的警戒线外。我击毙你是因为你企图逃跑,我无罪反而有功。即便是调查出来是我故意陷害你,我也就是失职罪,最多判7年徒刑。”
目前,所有的那些毒打过我的警察们都知道我下决心要举报他们或起诉他们。于是,他们千方百计地阻止我去控告他们,这包括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和更进一步的殴打。他们总是对我吼叫道:“我打你了,你能把我怎么样?你还以为你能起诉我?我现在依旧是共产党员!我依旧还穿着警服!我还照样会提职升迁,而且还会继续管理你。只要由我来管理你,我让你连一个诉状都送不出去!”
如果任由这些对我施行酷刑的警察为非作歹、无法无天、肆意作恶而不受到惩罚和制裁,反而是因为对我毒打而不断地受到嘉奖和重用,那么,毫无疑问,这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人权的肆意侵犯,是对犯罪的纵容,也必将会危及我的生命安全。
狱政科长杨宝玺几次对我说:“我可以让凌源第二劳改队的几千名犯人每人戳你一手指头就能戳死你,或者让每人都吐一口唾沫就淹死你。我们谁都不会有任何责任,你都不知道该去指控谁。你死了,就更没机会去控告我们了。”
我发誓,我必须珍惜和保护我自己的生命,我必须坚强地活下去,就是为了有一天我能亲眼看到法律受到尊重、正义得以伸张、人权得到保护、民主自由在中国真正实现。一定要将那些肆意践踏人权的中共恶警送上审判台,将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刘刚
199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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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
2022年6月3日 翻译整理
六四纪念日,中共特务开始有组织地对刘刚泼污造谣
共特齐墨发动有组织的污名化刘刚
附录:大赦国际翻译的刘刚公开信英文稿
上网搜索“Liu gang, Yang Baoxi, Wang Yinshan, China Daily”,很意外地搜索到我从监狱传出的一封公开信,并被大赦国际翻译成英文,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我的公开信被翻译成英文。见下面的链接和截屏。
👍----徐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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