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9, 2017

评开庭审理盘古案:针对郭文贵的超限战,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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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郭文贵的超限战,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Shy‏ @snipersoul222,6:47 AM - 9 Jun 201:刘大湿的缠讼超限战理论,美国还没开始,在大连先开始了。

刘刚:

国内就不存在什么超限战了。法庭就是共产党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办案,连辩护律师都要服从党的领导,想咋判你,就是共党一句话,其它公检法司照着剧本演戏而已。

但由于“主犯”郭文贵没有被抓捕归案,抓捕郭文贵亲友不过就是将他们当人质,迫使郭文贵自首到庭。可郭文贵居然就在海外爆料,这就使得人质失去作用了,

于是才上演了这么一出捉放曹的游戏,将郭文贵的亲友们都草草地审判释放,共党给自己的绑票行径找个体面的台阶,就坡下驴而已。结果还被很多人认为新老领导如何如何开明、依法治国了。

释放郭文贵国内亲友不是超限战,而是结束国内法庭诉讼,开始海外对郭文贵的超限战。

这才是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现今,胡舒立、潘石屹都已经在美国对郭文贵发起诉讼。在未来的两三个月内,将会有众多的人对郭文贵发起类似诉讼,yuge,黄艳,韦石,西诺,郑介甫,谢健生等人,应该很快就会对郭文贵发起连翻累牍的诉讼。

一旦开始了这些海外诉讼,郭文贵将陷入真正的孤身作战。

国内的新老领导将无法对郭文贵伸出援手。

美国政客,川普总统、国会议员,FBI、CIA也都只能作壁上观。

美国舆论如果报道郭文贵被一些女性起诉,将会掀起美国公众对郭文贵的鄙视甚至愤怒,对郭文贵一方极为不利。

郭文贵支持者们也只能是有力使不上。如果继续公开谴责胡舒立等人,将会用作不利于郭的证据,法庭会相信这一切都是郭文贵造成的不良影响,郭文贵是始作俑者。

郭文贵对这些讼诉,将会疲于奔命。

Shy‏ @snipersoul222,7:13 AM - 9 Jun 2017:黄艳的公开说法在美国绝对属于 侮辱歧视女性。

很多人认为黄艳不敢在美国控告,甚至认为是黄艳是公众人物。这就是大错特错了。

即便黄艳是妓女,黄艳起诉郭文贵也会受到美国舆论的同情。

即便黄艳是英国女皇,她的这种隐私也不允许公开被暴露,除非是经由法庭审判。

黄艳的淫秽录像即便是事实,如果郭文贵公布这些录像,那就是犯罪!因为郭文贵获得这种录像的过程就是犯罪!这种视频在美国是不会作为合法证据的。

李文和当年就是被FBI跟踪,FBI发现李文和回中国时带了机密磁盘。FBI为了抓捕李文和,就给李文和设套,将一个机密磁盘放到一个垃圾箱里,结果李文和将这个磁盘捡了。被FBI抓个现形。后来李文和的律师就是声称这个磁盘是非法证据,这个证据就不被法庭接受。李文和胜诉。

李文和獲釋後,他的律師以政府將李文和的名字洩漏給媒體為由,提起侵犯隱私權的訴訟。2006年6月3日,美國聯邦政府和五家媒體組織(華盛頓郵報、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美國廣播公司和美聯社)宣佈他們會一起向李文和支付一百六十萬美元,以解決李對政府侵犯其隱私的指控。

李文和反诉FBI,让李文和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

当年我是纽约科学院的人权委员会的理事,理事会每个月都有一次例会。在李文和被FBI调查期间,我们的每个月例会都是在为李文和呼吁,起草了很多公开信,由美国各地的大牌科学家联署,声援李文和。美国的那些科学家一说起李文和,都会说:Our Hero!不为别的,就为了李文和能够敢于起诉FBI!

美国政府和五家新闻媒体仅仅是将李文和的名字曝光出来,就构成侵犯隐私权!那么,可想而知,郭文贵在视频上大讲特讲“黄艳的小手”、“胡舒立杀人”、“胡舒立的私生子”,一旦被起诉,美国法院将会如何判处郭文贵了。判决结果将是显而易见!

在司法制度上,中国可以看作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皇帝拥有对所有人的生杀予夺之权。而美国则是分成个许许多多的小王国,在某个小王国里的法官就是一个国王,一旦有人被送交到法官的法庭,法官就拥有了对你生杀予夺之权。他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判你入监15天!他可以制造出任何理由将你终身囚禁!当然,这个国王轻易不会那样做,就如同共产党也不会将所有的臣民都斩尽杀绝一样。

ctwall‏ @ctwall3:鹅的个神那,你把美国的法律都能给扒出了社会主义色彩,不能再往下说了,刘刚。否则,人类最后一点希望就让你给埋葬了。

刘刚:我说的是美国法制是有多个小国王,而中国是一党专政的一个国王。这是本质上的不同。

这就如同说两党竞选或轮流执政同一党专政一样地是本质上的不同!

说得更直白些,美国民主制度的精髓就是分权体制。

美国政府是在时间上分权,是不同的政党在时间上轮流执政。

而美国的司法则是在空间上分权,是不同的法官在不同的领地、不同的空间上分权。

针对郭文贵的超限战,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盘古氏骗贷案








这是盘古骗贷案法庭聆讯的部分记录。

看过这个法庭聆讯后,很多网友都评论说这个骗贷案根本不成立,因为郭文贵的盘古氏公司从银行贷款,而在2014年6月3日又将本息全部归还了,这就是一个正常的合法的借贷还贷过程。

但是,这个案件的重点是在借贷过程中的私刻公章、以及用造假材料骗得银行32亿元贷款!

打个比方说,如果某人拿到了城建五公司在银行的保险柜的钥匙,然后就伪造了城建五公司的相关证件,用这些伪造的证件和保险柜钥匙进入农业银行,打开保险柜,拿走了城建五公司存放于保险柜的32亿元现金。然后,在2014年6月3日又将40亿元现金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回到同一个保险柜。

你还认为这是一个正常合法的借贷还贷过程吗?

我相信,这种行为在任何国家都会被判定是金融欺诈甚至是盗窃行为!伪造公章则是次要的犯罪。

这种犯罪在美国绝对是要严加惩处的。如果在美国被查出这种犯罪,我保证罪犯会被判处20年以上徒刑!

所以,大连西岗法院的这个判决,最最主要的是将郭文贵在金融领域里的一些欺诈行为公之于众,进而会让美国及西方国家认清郭文贵,为红通郭文贵制造舆论,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证据。

最最重要的是,大连西岗法院将郭文贵作为另案处理,郭文贵将成为这个诈骗贷款案的主犯被起诉。

如果大连金岗法院的这次判决将郭文贵也作为被告来一起审判,中国就无法在美国来继续追诉郭文贵了。因为美国法律是不允许一案多次起诉。

而今,大连法院明确地摘除郭文贵,当然可以继续追诉郭文贵了。

设想一下,如果郭文贵不回国接受法庭审判,农业银行完全可以向美国法庭起诉郭文贵的诈骗贷款案。美国法庭一旦受理这个案件,最后判决结果将是什么?我猜想美国法官会判处郭文贵20年徒刑!

道哥 @Daoger3:就算是金融诈骗,发生地在中国,美国法院受理的可能有多大?

刘刚:设想一下,如果某人犯了杀人罪,然后逃到美国藏匿。你认为美国会拒绝受理受害人来追诉这样的罪犯吗?

freedom‏ @cncqfreedom007:刘刚没有法理道理。
第一,农行领导层已经决定贷款了,再去履行手续(庭审视频有透露),主观上没有骗的必要。
第二,有足额的抵押,履约有保证。客观上风险可控。
剩下的就是恶法判刑了。刘刚的比喻偷换概念,借怎么偷可比性?

刘刚‏:何谓已经决定贷款了?已经决定贷款了,何来履行手续?

你不妨试试,你去银行贷款,哪一家银行会在你没有提交足够的合法手续的时候就会“已经决定给你贷款”的?

你的手续是伪造的,骗取了银行贷款,银行有审查不仔细的失误,但也有追诉的权利。

这就如同是你冒充某人的儿子,跟某人要钱,某人误将你当成是儿子了,给你32亿元。但后来发现你是冒充的,某人当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控告你诈骗,并追讨损失。

道哥 -不羈的風繼續吹迎接光輝歲月 ✊ ✊ ✊‏ @Daoger3:钱没还依然是诈骗,问题是钱还了啊?

刘刚‏:你的这话就跟郭文贵说党给中国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一样地没有逻辑。

郭文贵诉苦说他在小时候是吃不饱穿不暖的草根,而今却成了亿万富翁。因此就结论说是党给十亿人民解决了温饱。

可郭文贵就瞪着眼睛不说他当年吃不饱正是共产党造成的。没有共产党,他当年的吃不饱或许根本就不会出现!

假如有一天郭文贵被共产党绑架了,饿他八天八夜,然后让他回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有饭吃有衣穿,郭文贵一定要对共产党感恩戴德,向人们宣传是共产党才让他又吃饱了饭,进而宣扬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大救星!

郭文贵也就是这么个逻辑。

道哥 @Daoger3:大湿的话本人一直非常关注,一直用心听着。🙏在下愚钝,没办法,还是没想明白,借钱已经还了,怎么还是诈骗罪呢?顶多治个私刻证章罪吧?


刘刚‏:那不是借钱还钱的问题,而是骗钱、偷钱在先,然后再还钱!

按照你的逻辑,强奸犯可以说他没强奸,因为他是将精液又给掏出来了!

盗窃犯也可以说是不曾偷过,因为他八百年后会将钱连本带利地还回去!

杀人犯也可以说是没杀人,因为那个被杀的人八百年后又转世托生了,被还回到这个世界了。

風時羽動‏ @AyWind:可以讓完全清白的郭強,郭美告中共六四殺了幾萬人,再告中共防火牆違反言論自由違反中國憲法。

麦田‏ @WheatFieldes: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清白,他儿子有公司

風時羽動‏ @AyWind:那就請文貴的媽媽來告,再告中共非法囚禁盤古員工,暴力執法,製造偽證,誣陷無辜。

刘刚‏:就这么一个在美国告共产党贪官一件小事,你先是让文贵的子女来告,再让郭文贵的妈妈来告,下一步你会建议让郭文贵的小白狗snow到法庭去告!

既然你认为可行,你为何就不能身体力行地亲自去告呢?中国十几亿人,难道除了郭文贵和他的小狗,就没人能够让你期盼了吗?在你眼里,竟无一人是男儿啦!

陈韵尚品‏ @ChenYantian:是啊道哥,只要站在郭的立场一点点,就会知道他每天所承受的压力是多么的巨大,他是很需要刘刚这样有经验的人为他防范于未然的,可是他却却弃珍玉而重砖瓦,杨健翱与昭明直接上,影响了他的判断,间接上造成了推友们的离心力。唉,刘刚无欲无望,有的只是全心全意,郭的此类做法,种下了他的烦恼之根。

刘刚:郭文贵在视频里对新领导倍加赞赏,声称新领导是坚持依法治国,还为郭文贵的盘古氏骗贷案找出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可我看来,这位新领导的确高明。郭文贵挣扎了几个月,就是不肯走向砍头闸被刀砍斧劈。新领导三言两语,就给郭文贵套上了绞索,而郭文贵却以为给他送上了一个依法治国的最新最美的花领带!是捧着抱着郭文贵去上吊嘛!

静默‏ @HeoHappy99:已经还了银行的本金和利息。无主观骗贷, 未造成银行损失。最多算违规贷款。这类事在大陆很常见, 只能说是瓷国特色。不能拿美国法律的标准衡量郭在大陆的行为。

刘刚:你的意思那些人伪造公文和印章都不是主观故意,而都是笔误一样地不小心伪造成了城建五公司?

你能算算这种笔误的概率有多大吗?

郭文贵如果是在国内,这个案件大概是判3 - 7年。但郭文贵现在是在美国。如果在美国起诉,你就不能要求美国来套用中国法律或中国案例了,而只能是套用美国法律。

静默‏ @HeoHappy99:银行本身也有鉴别印章真假的责任。不是么? 30亿这么多贷款? 随便一个假章就放贷了?如果银行没责任, 那骗贷不是也太容易了么?

刘刚:你难道没有被偷的时候么?你被偷的时候也肯定有你的责任啊。

你是否要求法庭给你定罪而释放贼啊?

仧长老‏ @changzhanglao:在这个案例中,放贷的银行都替被告喊冤。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52556

刘刚:长老啊,美国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麦克·杰克逊几次被以性侵告到法庭,几千万歌迷肯定是要为杰克逊喊冤。但是,那是没用地。

O.J. 辛普森被审判时,大多数美国人都认定辛普森杀妻,但法庭判他无罪释放。法庭是不容舆论干扰地。审判员一经选定,甚至是不准看报纸看电视地。

仧长老‏ @changzhanglao:知道这些案例。我举这个例子是说明中国有此判例,但中国不是判例法,每个法院都有自己的尺度。中美法律体系不同之处太多。

刘刚‏:我是提醒郭文贵及其支持者们要准确地了解自己所处的形势,而不能只是看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而对不利的因素视而不见,甚至就是将不利的因素都愣是给解释成对自己有利,是不成问题。那就是自欺其人了。如同得了癌症,早发现早治愈。一旦到了晚期,就只能等死了。

我不懂法律,不懂中国法律,也不懂美国法律。但大家看看我的推文和博客文章,我讲的这些有哪一个不是最最基本的常识啊?可就有很多人闭眼不见常识,非要一厢情愿地只是看到自己期望看到的现象,期盼自己希望得到的结果。当无法驳倒我的时候,就一哄而上地说我是精神病或疯子!这种不按社会常识来思考的人才是真正的疯子和精神病!

盘古氏骗贷案微博评论


大连金岗法院对盘古氏骗贷案号称是微博直播,但所播出的内容却是有选择的,微博评论更是有选择的,甚至就是这起审判的幕后主使有意发出的某些评论。从这些评论中,我们不难看出那些要置郭文贵于死地的人对这次公开审理盘古氏骗贷案的真实目的:那就是要将郭文贵的诈骗贷款行为公之于众,而且是要准备对郭文贵进行所谓的国际审判!这充分暴露出中国是下决心要到郭文贵的居住国继续追诉郭文贵!






盘古氏骗贷案开庭公审,实则是搜集郭文贵诈骗罪的相关证据


我在上面的评论都是基于看到了大约五分钟的简短庭审视频作出的。刚刚才看了一个140分钟的庭审视频,我方才感觉到这个庭审看似是对盘古氏高管雇员杨英、吕涛、谢洪林的开庭审理,实则是对主犯郭文贵及郭强的起诉来收集法庭证据,与其说杨英、吕涛、谢洪林等人是被告,莫不如说他们是被传到庭的证人,是法庭对这几位证人进行法庭质询,再形成法定证据,以便今后对郭文贵和郭强进行起诉。这更类似于美国法律程序中的Deposition!

下面是从视频中节录的几个相关法庭证据。


向法庭出示的盘古氏伪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盖章。


盘古氏伪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盖章。


盘古氏公司伪造的城建五公司的32亿元假发票。


盘古氏伪造的四份假合同。


盘古氏伪造的城建五公司发言廖安国的签名。


伪造印章、伪造签名的鉴定书。

单只看上述这些证据,再加上杨英、吕涛、谢洪林向法庭提供的证词,足以证明是郭文贵从头到尾制造了这起用伪造文件和伪造证章骗取农业银行32亿元人民币的恶性骗贷案件。

通过法庭质证及律师辩护,杨英的证词是证明了杨英是受郭文贵指令,甚至是以解雇相威胁,提供了公司三年盈利的虚假报表。但表示对骗贷不知情,其责任最多就是知情不举。

吕涛的证词证明了他受到郭文贵的亲自指示去伪造印章,并向谢洪林提供了相关印章的复印件。但起初并不知道是要用来骗贷,只是在后来才发现被用于四份虚假合同。

谢洪林的证词证明了他是受到吕涛的指示去找路边小贩制作了伪造印章。谢洪林一再声明是受到吕涛等人威胁才不得不去伪造证章,声称家庭困难,一旦失去工作就意味着家破人亡。

以上三人全部供述郭文贵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整个骗贷过程都是受郭文贵的指示和威胁下进行的。而且,三人的辩护律师都强调这三人在整个骗贷过程中没有获得任何个人利益,是事前不知情,事后不是受益人!

作出如上供述后,杨英、吕涛、谢洪林都是检举揭发主犯郭文贵的有功人员了,是证人!罪魁祸首就是郭文贵一人!

盘古氏骗贷案郭文贵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的可能走向


根据上述分析,盘古氏骗贷案就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金融诈骗案,郭文贵是这起诈骗案的罪魁元凶。

有人说,中国的银行贷款都是这样,都是需要作假。我当然知道。但是,郭文贵目前不会回到中国去接受审判,而中国的这次开庭审理是摆明了要对郭文贵继续追诉,那就是有可能到美国起诉郭文贵。

我们假设中国农业银行到美国起诉郭文贵骗贷32亿元人民币,美国法庭会如何审理此案?

根据以上提供的证据和证词,郭文贵的金融诈骗罪是证据确凿,美国法庭判决结果应该是监禁20年以上,而且要根据郭文贵的资产状况,进行十分严厉的罚款,应该至少罚款五倍以上,就是说会罚款30亿美元!

美国的金融秩序比较健全,对金融诈骗是严厉惩罚。通常,这种恶性骗贷在美国是很难发生的。一旦发生,一定是发放贷款的银行有内鬼,或收受贿赂,帮助骗贷。美国FBI必定会介入调查,一旦查出银行中发放贷款的人收受贿赂,或明知造假文件,也批准贷款,必将这些责任人员绳之以法,判刑会比郭文贵还要严重,会有几个相关人员被判终身监禁。

更为恶劣的是,郭文贵骗贷的32亿元是指定用于城建五公司的开发建筑项目,但实际结果却是一分钱都没有用于指定的开发建筑项目,而是被挪用为购买民族证券等金融投资项目。这是美国法律更要严厉制裁的,因为这种行为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美国法庭对银行中监管贷款使用去向的负责人员会以渎职罪判重刑。

试想,如果银行将这笔贷款指定是用于建造北京围困房屋的改造工程,郭文贵拿到钱之后,却是将钱用于购买股票,结果导致围困房屋因没有及时改造而大面积倒塌,这种行为不是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么?

杨英、吕涛、谢洪林等被告以及他们的律师在辩护时都是反复强调这笔贷款都是连本带利提前四年返还银行了。这种辩护在中国法庭或许能作为减轻刑罚的利用,但在美国法庭,几乎就是没什么太大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折合部分罚款而已。

有人极力为郭文贵辩护,说郭文贵在这起骗贷案中是不知情,还说郭文贵不是公司法人,等等。但是,这种辩护方式是无法推翻上述证据和证人证言的。郭文贵承担什么责任,不是由网民来决定的,更不是由郭文贵本人来决定的,而是由法庭聘请的陪审员来投票决定的。

至于杨英、吕涛、谢洪林等人在这起骗贷案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会判什么刑罚,那就由中国法庭来判定了。因为中国法庭以及审判,就没法将他们再到美国法庭起诉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们在美国被作为共同被告,他们所得到的刑罚一定会大大高于在中国所能给予的刑罚。

我上述讲的20年刑期,有人说我是危言耸听。但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是美国的某家同等规模的上市公司,仅仅是伪造3年公司财务记录,将亏损刻意伪造成盈利,一旦被法庭查实,就足以判终身监禁了!

是否告郭文贵,由谁来告,都只是共产党一句话的事,跟是不是受害者没啥关系。

其实最适合告郭文贵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国!他的章和签名都被盗用了,贷款也应给他使用。

很多网友为老郭辩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当你看到向老郭的后脑勺射向一个暗箭时,你告诉老郭“别回头,向前走,啥事都没有”。那就是存心害老郭了。

有网友还说“老郭的专业就是搞阴谋诡计,国内这种伎俩岂能瞒过郭文贵?”

这如同就是说“老郭就是屠夫,害怕被枪毙吗?”一样地不相干。

刽子手是能杀人,但并不意味这他就是刀枪不入啊。

我只是看到老郭正在一个万丈悬崖中坠落,却有一群人高喊着:老郭,你大胆地向前走,死不了!

我可以说,老郭这样的骗贷行为及违法行为还有很多。但只是这一件就足以将老郭和郭强送上法庭了。

国内时,老郭有保护伞,自是没问题。但到了美国,一旦被一个国家在背后推动着去追诉,那就是惨了。

我上述所讲的这些,并不意味着郭文贵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只要事先早作准备,提前防范,堵住漏洞,完全可以克敌制胜。这就需要郭文贵发挥智慧,出其不意地打击对手的最薄弱环节了。

盘古氏骗汇案的开庭审理,实则是为追诉郭文贵的儿子郭强!


这次开庭审理分为骗贷案和骗汇案两部分。上面我只是分析了骗贷案部分,那就是为追诉郭文贵打伏笔、收集证据。而骗汇案部分则是为追诉郭文贵的儿子郭强打伏笔、收集证据。对此,我就不费笔墨多作评论了。

网友问答


southernbamboo‏ @southernbambooo:刘刚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有一个问题:郭不是美国公民,案件也不是发生在美国,案情也与美国无关,美国法庭依据什么来受理此案(假如中国政府到美国告诉)?中国政府又依据什么向美国法庭提出控告?

刘刚:美国联邦法庭管辖范围:

1. 原告或被告在美国居住。
2. 指出适用法律条款。
3. 涉案金额一万美金以上。(或许有变化)

具备了上述几条,就能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至于具体起诉理由,开庭之前是没人检查的。你尽管随便写。另外交手续费350美金,法庭就立案了。

网友L问:农业银行是受害者吗?农业银行可以到美国控告郭文贵吗?

刘刚:在美国法庭,是否是受害者,是要在法庭审判后决定的。庭审之前,只有原告和被告。其实,未必是农行出面起诉,更有可能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国出面起诉。

网友L问:像这种案子,在美国是公诉案吗?会在起诉之前就把当事人抓起来关三年吗?

刘刚:如果你偷了钱,然后被某人毒打一番,你能说你是受害人而不被追究盗窃的责任吗?

老郭亲友或员工在中国被非法监禁,跟老郭在美国被起诉是无关事件。如果美国法庭受理此案,老郭的律师讲述其员工在中国被非法监禁的事情,法官会立即制止。否则,这个案件永远都审不完了。

就像我文章中出示的那几个假合同、假印章、假发票、伪造的财务记录,这些证据就足够美国法庭审判这个案件了。双方律师只需证明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就行了。

网友L问:你的意思是说它们会拿着那些假合同、假印章、假发票、伪造的财务记录到美国起诉老郭?

刘刚:起诉时什么都不用。只需填写原告和被告姓名,在某一个法律条文上画一个勾勾,再交上350美金,就算是立案了。法庭就要向被告发传票,也可以你自己送达。

送达后,法庭就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律师和原被告到庭。双方律师看对方提供的证据,被告律师向法庭提出撤诉理由,原告律师则是提出反对撤诉理由。法官只是根据哪个律师的理由充分,决定是否结案或继续。这种开庭可以长大十几年。

举个例子,高寒2008年在美国起诉刘晓波,至今已经9年,就是双方律师向法庭提供类似的法律文件,可以永远继续下去。

这里的网友对美国的立案过程有误解,这主要是不了解美国的警察同中国警察承担的责任是完全不一样。美国警察只是承担维护秩序,一旦有人涉嫌犯法,警察只是将嫌疑人送交法庭,警察不负责审讯、侦查等等刑侦任务。大多数证据都是由双方辩护人(或检察官)来提供。所以,立案门槛很低,就是个手续费问题。

陈韵尚品‏ @ChenYantian:说没有构成犯罪的,是护主心切下的想当然,郭自己也知道量刑是三到七年的。刘大师的分析完全是建立在事实依据上的,对郭有百益而无一害,这个案子审理后,对郭在国际社会上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老外的法律,对欺诈罪判决很铁面,因为他们很注重诚信与公众意识。

刘刚:美国是一种诚信社会,很多行为要靠人的诚信来维系。而中国是相当于囚犯管理方式,是每个人都要被警察和党务系统来监管。

比如,中国量刑时抢劫判的奇重,偷窃次之,诈骗就算是轻罪了。

而美国将诈骗行为判得奇重,偷窃次之,抢劫如果是抓不到,那就是人气逍遥法外了。

美国为何将欺诈判得奇重啊?因为欺诈是破坏信用体系。一旦信用体系被瓦解,美国的金融、银行、保险就没法维系了。

对于偷窃,美国有一系列的防贼防盗系统,一般美国人很难敲门别锁去行窃,有那么几个毛贼,抓住了就轻判一下,没必要杀鸡儆猴。

美国的抢劫犯罪比较普遍,但大多就是吸毒者抢劫。

对这些吸毒人员的抢劫,你即便是判他们20年徒刑,也不会对那些抢劫犯罪有什么警示作用。


刘刚
2017年6月9日


盘古氏公司骗贷骗汇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直播 郭文贵 https://youtu.be/KMtHu63ItGA

这就是郭文贵的新老领导向郭文贵保证的“依法治国”,也是郭文贵在此审判之前兴高采烈地接受的“公正审判”。我们不妨再结合在此之前中共方面制作的一些抹黑郭文贵的视频,就不难看到,这次对郭文贵的盘古氏公司骗贷骗汇案的公审不过就是为将来在西方国家对郭文贵进行追诉的开始。正如郭文贵经常说的:一切都是刚刚开始!


郭文贵不是人?有这样对待自己女员工? https://youtu.be/uagr028hCJY


身陷囹圄中的盤古高管們杨英和吕涛談郭文貴 https://youtu.be/y8PFB10QKRg


涉項俊波?郭文貴財務總監楊英講述内幕 https://youtu.be/Q4nwiiOu4OM


看看博讯能拿到什么级别的视频 国安部副部长马建的审讯实况 https://youtu.be/4Khg81oVtDY

下面是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论述针对郭文贵超限战的部分内容。

针对郭文贵的超限战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7/06/66.html

傲览千古‏ @lxg6226 Jun 2:郭文贵童鞋在目前貌似已经陷入了一个兵围垓下的险境了——被一群裆国力挺的猥琐淫商和媚体人齐声告上了美国法庭。

未来局势如何发展?以万夫不当之勇的郭文贵童鞋可以在美国法庭上将它们逐一杀得片甲不留,折戟沉沙吗?大家不妨拭目以待吧!

刘刚: 这位的问题是不懂美国法律了。

胡舒立和潘石屹是原告,即便是败诉,甚至是诬告,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而郭文贵是被告,那就是要被拖着上庭应诉,万一有不到庭,就会被缺席审判,那就是输了官司,付出巨额赔偿。

原告的风险是0,被告的风险是无穷大。

到时中国可以派出上万人来起诉郭文贵,郭文贵就是请一万个律师也应付不了这种群狼的缠讼。

张宏宝只是被三个女人缠讼,请了O.J.辛普森的律师来做辩护律师,历经5年缠讼,打了50个官司,当50个官司都撤诉之际,就是他生命的尽头。死后,法庭缺席审判,将上亿美金遗产作为原告赔偿金。

吴弘达是被陕西民运人士杨海的老婆王菁控告性骚扰,证据就是吴弘达邀请王菁及两个女孩去吴家做客,住了一晚上,吴家的厕所不能反锁!谁家厕所有反锁啊?结果吴弘达几个月之后就被淹死在巴哈马海底。吴弘达建立的劳改基金会就擅自同王菁庭外和解,上千万美金就成为赔偿金了。而且性骚扰改成强奸犯罪!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知道,《劳改基金会》没有性器官,如何能成为强奸犯罪的主体啊?如何就同王菁擅自庭外和解呀?这都是中共事先埋下的圈套,就用这种方式将吴弘达图财害命,杀人灭口!

这就是超限战!

试想,中共完全能派出一万个王菁来控告郭文贵!一个王菁能起诉郭文贵十个案件。

每个案件大约平均每个月开庭一次,每次开庭郭文贵作为被告必须得出庭,需要半天时间。这样的一万个王菁就能让郭文贵每年要花60万天时间上法庭!这就需要有两千个郭文贵来应付这些官司!但却只有一个郭文贵,郭文贵每天就得输掉1000个官司!一个官司就算是赔偿一万美金,每天就得赔偿一千万美金!

薛红梅‏ @hongmeiqp:算了吧,江泽民被告很久了。 郭还可以搞他们二人。

刘刚:你举出的江泽民被告的案例不适用,因为江泽民不在美国,他可以不到庭。

你应该举出克林顿案例和摇滚巨星杰克逊性骚扰案例。

克林顿是美国总统,就因为同陆文斯姬在白宫里玩了几次,陆文斯姬吹牛的时候不小心给说出去了,结果克林顿被联邦检察官斯塔调查了一年,搞得克林顿倾家荡产,声名狼藉,

差点被弹劾。克林顿卸任总统后,为了偿还80万美金律师费,不得不四处演讲来挣钱,结果才四处要钱,连阿拉伯穆斯林的钱都大把大把地收,这才导致希拉里的一幕又一幕的丑闻,最终希拉里进军白宫败北。

也就是克林顿脸皮厚点儿,否则,早就撞白宫自杀啦。

还有人认为郭文贵有钱有名气,还有20万粉丝,不怕被缠讼。摇滚巨星杰克逊的身价应该跟郭文贵有得一拼吧?郭文贵目前不过是20万粉丝,可杰克逊至少有两千万歌迷吧。

1993年夏天,杰克逊被一位名为乔丹·钱德勒的13岁男孩和他的牙医父亲埃文·钱德勒指控性侵犯儿童。

杰克逊于2003年11月被捕,并受到了与片中13岁男孩相关的7项性侵犯儿童和2项施用酒精指控。

2009年6月25日,杰克逊在他位于洛杉矶荷尔贝山租赁的住处逝世。

自从十多年前娈童案以后,迈克尔就变得很孤单了,多数时间是远离朋友一人独处。而近几年,他的身体健康出现明显恶化,

尤其是当年为了治疗白癜风大量使用药物和多次整容留下的后遗症开始并发,身上皮肤经常想火烧一样疼,不得不大量吃止痛药;更糟糕的是,早年受伤而整容的鼻子出现组织溃烂,简直就跟要毁容一样!

正是那几起性侵案,最终让杰克逊郁郁而终。

xdxd‏ @ny_xdxd:
当然原告告不赢的话还要支付被告的一切诉讼费和法庭费用,怎么能说原告随便告没有一点风险呢!

刘刚:我被共匪女谍曾霞敏和郭盈华在美国法律缠讼长达7年,诬告几十次,使得我十几次被捕入狱,最后法官判定是曾霞敏诬告,只是将她关进监狱一天。没有任何其它惩罚。

我不知道你说的这种支付被告一切诉讼费和法庭费用是哪国的法律。

请问,你能否给我拿出一次你在美国获得的这种费用啊?

啊不咋地国籍 @bestjadeisgreen:前提是告郭的人告对人了,对于狡兔三窟的郭来说,一百一十个名字你找调查公司查出来就得花费美金无算加上一年半载时间,零风险但立案成功率为0? 你确定你起诉的人叫郭文贵吗???https://twitter.com/bestjadeisgreen/status/870124742862401536 …

刘刚:你根本不懂美国是如何立案的。美国立案时只要你将原告被告的信息填写了,就给你立案了,立案理由你随便写,法庭根本没人看你写的什么立案理由。立案后,你就可以给被告送传票,传票送达后,就开始反复不断地开庭。开庭期间,法官也不看双方的证据证词。通常就是双方律师拿出理由来要求延期开庭。

这种延期开庭可以一直延期下去。

我同曾霞敏的最初的案件就是一个关于孩子监护权案,从2013年8月审了四年了,就是每个月到庭一次,法官换了几个了,每次都是一句话不说,就是给出下次开庭时间。到现在法官都不曾认真看过初始的诉状!


高尔特‏ @holymation:扯。郭文贵也告他们就是了。

刘刚:我给你举出几个具体例子了。

张宏宝被闫庆新、张琪、何南芳三个女人告了五十多起案件,持续四年,死了,上亿美金资产被掠夺。

吴弘达被王菁一个女人控告性骚扰,尚未开庭,人就死了,上千万美金被掠夺。

现在控告郭文贵的至少是有胡舒立和潘石屹吧?你看郭文贵能挺几年?

1996年5月,我刚到美国时曾经同吴弘达一道拜访美国国会的一些议员,包括南希·佩洛西,沃尔夫等等,那些议员见到吴弘达时那个亲热哟,都是一句话:“my hero!",翻译成汉语就是“我的偶像英雄”,随后就是拥抱、接吻!

2016年,吴弘达被告性骚扰后,我再见吴弘达,他已经是门庭冷落,进到国会已经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了。没有国会议员愿意见他了。

吴弘达在美国国会的影响曾经是中国人群里最高的,应该比目前的郭文贵要高出许多。但一旦被告上法庭,就立即都变成负数。

还有人建议什么反诉。一旦反诉,就死得更快。这是我之所以能多活几年的经验之一。


仧长老:难道只有和解?

刘刚:老郭目前是盲目乐观。一旦开始诉讼后,美国的总统、政府、FBI、CIA都对法庭无法施加影响。郭文贵动不动就说川普总统对他如何如何,FBI、CIA 如何保护他。但郭文贵也应该知道,川普作为美国总统几次被诉诸到法庭,有一个胜诉吗?川普连自己的案件都无法打赢,如何能帮助郭文贵打赢官司啊?

仅仅是胡舒立、潘石屹、韦石的这几个诉讼就会让郭文贵疲于应付。

我早就对郭文贵提醒过,一旦胡舒立来美国起诉他,他就几乎是在法庭上被缠死。他目前的爆料视频都将会成为对他不利的证据。
最好的方式是尽早离开美国。

即便是现在成为美国雇员,都没法帮他打赢官司。

胡舒立的诉讼一旦开庭后,法官就会禁止郭文贵在视频中提到胡舒立本人及工作单位的名字,就是所谓的隔离令,一旦违反,立即是重罪。

还有,郭文贵对黄艳的攻击,一旦黄艳来美国控告郭文贵,郭文贵将十分不利。美国法官是绝对不允许如此公开攻击女性的。

在郭文贵的思想意识里,不打人不骂人就是好人。而打人骂人的人就是流氓。这是中国人的概念。而在美国这种文明社会里,打人骂人基本上就是很少存在的。人们将那些在公开场合里说话不讲逻辑、骨子里透露出对穷人的起诉、对女性的侮辱蔑视统统看成是流氓。老郭的视频,中国人看起来很解气,

殊不知一旦拿到美国的媒体或法庭,就会激起民愤。这是为何美国媒体都要坚持政治正确的根本原因。

老郭连续不断的爆料,在美国社会里,就成为一种大众传媒了,对这种有社会影响的传媒,美国是要求符合高标准的道德规范,比如不能伤害妇女儿童,不能散布有害言论或形象,等等。

而老郭作视频的时候,则是对自己依旧是那种中国社会的低标准,诸如不打人不骂人,等等。

老郭的炫富,这在美国文化里是遭人恨的。甭说你炫富,就是你真的很富,如果你表现出很低素质的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都会让美国人反感。一旦拿到法庭上,这会让法官和陪审团产生厌恶心理。

对我们大多数人中国人来讲,我们会理解老郭在视频里展示的是对共产党的蔑视,对盗国贼的仇恨。但是,一旦被拿到法庭上,让法官和陪审团来看,就会让陪审团倾向于认为老郭说话夸张不实、盛气凌人、欺男霸女的印象。会对老郭非常不利。

@sikaikucha:死神逼近郭文贵。一旦对手从缠讼中看到希望,就会立即组团赴美起诉,到时,郭连妥协交易的筹码都没有了。

刘刚‏:况且,那些起诉老郭的人一旦胜诉,会拿到大笔赔偿,这对很多中国人都是有很大诱惑力的。

仧长老:老郭应该征询法律意见后想好措辞再说

刘刚‏:长老,那些美国律师根本不会提出这些意见。美国律师是巴不得郭文贵打这些官司,然后就可以大把大把地挣郭文贵的律师费了。

我多次讲张宏宝和吴弘达的案例,难道你们就不能从这些案例中总结出经验教训吗?

他们的死,就是没有认识到超限战的厉害。

再比如俞强生,你认为俞强生应该去向律师或FBI征求如何保护自己的意见吗?

没人会给他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只能由他自己去防范这些可能的法律超限战。

谢建生、斯诺、郑介甫、韦石等等,都很快会起诉郭文贵。

这些人一旦起诉郭文贵之后,叶宁就会公开出面,发动上百人来起诉郭文贵。

在中国的那些愚民眼里,郭文贵骂中国贪官的做法,让他们很是解气。但在美国社会受教育的人的眼里,就能看出郭文贵知识水平匮乏,精神境界不高,讲话方式不是美国媒体中能够接受的行为,总之一句话,就是政治不正确。

我过去给老郭提出很多建议,让他不能如此爆料,要分散他爆料所可能产生的风险。比如,我们可以办一个网络学校,请老郭讲课,课程内容可以叫作”中国社会现状“ 或是 “演讲技巧”,在授课中讲出他的爆料内容。他的爆料,可以理解成为是一种虚构的案例。

如此这般,就将爆料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转嫁到网络学校,让网络学校当被告。而网络学校又可以说成是事先未审查讲课内容,甚至就是将爆料中的人名和内容都说成是虚构的情节。

即便是官司输了,不过就是停止授课,最多不过解散网络学校而已。

ctwall‏ @ctwall3:刘大湿,你分析得非常准确到位,但我还是要小声地提醒你:你忘了?老郭有自己的律师团队。

刘刚:在美国,这种超限战只是针对很少数人的,而且通常不会被识别。美国不会有哪个律师真正意识到这类缠讼,也不会意识到这是超限战。不会有美国律师有反超限战的有效方式。就如同是针对宾拉登的恐怖袭击,美国人没有什么有效的防范招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消灭他们的老巢,但这代价太大。另外,老郭请的律师,当然是希望老郭多打官司啦,这才有大钱好赚。

对付中国的超限战,美国是没人懂得的。中国有懂得的,那都是特务才懂。

我成为反超限战的大师,那是久病成医。可是没人认为我会的这种经验会对他有帮助啊。

所以,世界上不会有人去学习这种反超限战战略和技术。

象胡舒立这些人起诉郭文贵,只需要350美金,就能在十分钟内立案。没人看起诉的内容。

George gao‏ @Georgegao57:刘大师,如果郭先生首先在美国法庭起诉胡舒立,老潘等等一群人,是否会是个反击的办法?

刘刚:你首先要明白,好虎架不住群狼。老郭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你就是一头猛虎,你咬死了胡舒立,会站出无数个胡舒立。

其次,胡舒立在中国,老郭控告胡舒立,胡舒立不到庭,你是毫无办法。

老郭倒是可以反诉。如果老郭去逐一反诉,那正中超限战的下怀。因为对方就是要将老郭拖入一个又一个的永远都不会结案的法律缠讼。

如果对方起诉老郭一百个案件,你又反诉一百个,那就变成200个案件了。对方是有足够的时间来上庭,而老郭一个人是无法分身的。

有十个人告郭文贵,郭文贵就几乎是无法应对。老郭有一个诽谤罪名败诉,再告郭文贵,那就是轻而易举地让老郭败诉。

只要有一个告赢了老郭,那些被老郭点到名字的,包括夏业良、章立凡、文昭等人,都能控告老郭了。谁不想通过法庭给自己正名,还能捞一大笔啊。

看章子怡控告韦石的过程,如果博讯不妥协,就会被关门破产。如果章子怡继续告下去,博讯即便是有几亿美金资产,也得赔个精光。章子怡完全可以列出因为博讯的诽谤,使得她损失上亿美金的片酬。

你可以设想,如果纽约时报如此爆料,那会立即让美国社会群起声讨纽约时报。

即便是对一个妓女,也不可以说什么“怀孕的小手”。

我们这些没有影响的小网民这样说无妨,但老郭有亿万资产,一旦败诉,那就会赔偿上亿。

美国的赔偿可不仅仅是根据原告受伤害的程度,而更多的是根据你的赔偿能力。

美国的药厂,一般每年的赔偿额要几十亿美金。这是美国很多律师赚钱的很大生意。老郭这样搞下去,最后就成为美国律师们的大肥肉了。

老郭至少在爆料中避免应该提及任何女性的名称,不要发布任何人的证件、银行账户,避免提及隐私。

你看看那些美国富翁被告上法庭的,有多少赔得倾家荡产。

有一个罗马尼亚人医生,在美国纽约有一栋六层楼,在美国娶了个西班牙女人。离婚时,法庭判决一半资产给女方。医生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拒绝执行。法官立即改判将大楼判给女方,外加现金账户中的大部分。医生于是将大楼四处布置炸弹,跟楼同归于尽。遗嘱是:

honey,I have nothing now! 亲爱的,我现在是一无所有了!

我还有很多办法帮他。可老郭就是莫名其妙地恨我。


刘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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