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0, 2015

吴弘达给王菁的公开信(三),及贾建英揭露杨建利的亲笔信

关于杨建利,我本不打算进一步揭露。可郭国汀等人一再让我拿出证据。

我能拿出什么证据呀!

李幼升是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博士生导师,他被总参逼迫,曾经亲手给南大女大学生刁爱青活摘,将刁爱青的肾脏移植给当年的南京军区司令、后来的总参谋长陈炳德的儿子陈杰,将刁爱青的脸连头皮带脖子象脱袜子一样地给扒下来,移植给总参特务头子王八蛋王小民的母亲!见链接:

总参“731”在行动:拯救薄熙来和周永康

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731.html


李幼升后来多次匿名上网揭露总参活摘刁爱青的罪行。总参王八蛋王小民经常以笔名“妈卖马屁”、“只剩下两弹一枪”在网上对李幼升进行赤裸裸的死亡威胁,还硬要李幼升拿出证据来。

李幼升不得不回应:

你要什么证据?是带血的刀?还是脱下的袜子?

就连李幼升同总参王八蛋的在网上的唇枪舌剑,大都被王八蛋的总参给全部删除了。但我还是能找到一些网上的蛛丝马迹,见下面的Google 搜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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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锁定南大碎尸案真凶! 【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至第3920楼第 3920 楼 妈卖马匹 2013/4/19 15:08:41 的原帖:
按你的说法刁爱青被监禁了4天之久,这就推翻了对话的关键内容之一。我愿意听取任何符合逻辑的说法,但是要有依据。

转至第3921楼第 3921 楼 ahzsf 2013/4/19 15:19:39 的原帖:
我不是推理,只是事实,嘿嘿,这个案子有特定的因素,也有必然的因素,他是一种传承,是一个即将结束的人授予另一个开始的人,这是完美的一次传授,每一刀和每一刀都不同,应为那是一种方法,一种教授的方法,你懂吗,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能理解克服心理让自己能够第一次掌刀的感觉吗

转至第3922楼第 3922 楼 妈卖马匹 2013/4/19 15:23:35 的原帖:
事实就更好了,拿出你的依据。
哼,依据,我给你什么依据,带血的刀,还是留下的袜子,切,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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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无论是带血的刀,还是脱下的袜子,都被王八蛋们销毁了。即便是你将带血的刀连同脱下的袜子都放在他面前,他还会继续狡辩,要让你证明这带血的刀就是活摘刁爱青的刀,证明这脱下的袜子就是刁爱青的厚脸皮!

或者,他们就会象刘路等人目前正在做的那样,将所有揭露他们的人都打成精神病和疯子!看看刘路在下面跟帖中的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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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路 “你一个被法官指定监护人的人,一个被精神病院“颁发”鉴定书的人” 2015-04-10 02:23:48
谁会在意你的高论呢?
你还是自娱自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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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王小民那伙总参王八蛋做得更过分,他们派出杀手,将所有那些上网揭露活摘刁爱青的人都当街爆头,甚至是连十几岁的娃娃都不放过,这包括陈杰,湖南警察段志鹏,段志鹏的舅舅,陈杰的女儿,等等。当年的爆头哥周克华就是总参派出的杀手去南京杀死段志鹏的舅舅,后来又在重庆杀死段志鹏,总参最后将警察段志鹏的尸体来顶缸被全国通缉的总参杀手周克华!

这些王八蛋,跟他们还有道理可讲么!

既然郭国汀等人要证据,我就不妨出示几个,还真是脱下的袜子!墨迹还未干!

啥都别说了,全在信里,还是亲笔信!

刘刚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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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给王菁的公开信(三)
作者:
吴弘达

原文网址: http://observechina.laogai.org/content/04092015-1415/%E7%BB%99%E7%8E%8B%E8%8F%81%E7%9A%84%E5%85%AC%E5%BC%80%E4%BF%A1%EF%BC%88%E4%B8%89%EF%BC%89

原文首发时间应该是 2015年4月1日到4月10日之间。

转发时间: 2015年4月10日。



王菁的“急先锋”

任何人都有说话的权力,特别是在美国这样的自由国度。因此,在某些人紧随王菁发表支持她的言论、作为她的急先锋迫不及待地冲出来的时候,也无可厚非。不过,我也有给大家陈述一些事实,供读者从多方面思考的自由。

吴弘达“涉嫌强奸”的消息最初是由“博讯”在2月5日发给劳改基金会的信里提到的,其中只提到吴弘达涉嫌“性骚扰”(可能“强奸”)四位18岁以下的、从大陆逃出来的异议人士的女儿,但没有提到王菁被“性侵犯”的事。我们当即给“博讯”回函了,“博讯”也给我们回函,表示不会做不实的报道。不过,当日,韦石一直在“推特”上不指名地用“如果一个近80岁的老人,利用善款要挟,在她们的父亲在监狱时,强暴逃亡美国的女孩,这是天理不容的。博讯今天晚些应该有报道。”当3月2日我们看到王菁发表的公开信后,我们现在知道王菁早就在地底下开展“活动”了。在我发出回应王菁的公开信后,“博讯”同时转载了王菁的公开信以及吴弘达的回应(一),但此后我的回应(二)就不发了,而只是不断转载和刊发那些有利于王菁的文章。

3月9日,有一位“博讯”的记者对我进行采访,此后却没有发表,听说原因是王菁拒绝采访。3月25日,“博讯”又发来一份专函,要求我核实一份2007年有关我家庭内部的法院文件。当天我在波士顿出差,我妻子给了他们一份回函,要求博讯不能为此炒作。不过“博讯”似乎等不及了,马上发了一篇署名“吴一丹”的文章,语气急促,意在攻击我。现在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博讯”的观点和立场是什么。

据我们了解,王菁早在“博讯”2月5日推特爆料之前已开始广为传播有关内容,”3月2日,“中国政治犯关注”正式张贴了王菁的“公开谴责信”,王菁的丈夫杨海在推特上号召“请我的朋友、战友、兄弟们转发”。我在美国很多年,没有听说过“中国政治犯关注”这个组织,到今天为止,我们也不清楚这个组织的背景。据说该组织相当努力地散布和传播这个消息。

网上对王菁支持最多的是两类人,一类是法轮功背景的,比如李洪宽、徐沛等人,一类是一些与劳改基金会有“渊源”的人士,还有个别借着这个事件炒作自己的。我与法轮功的“过节”,大家都清楚,无非就是我认为他们所谓的几千人被“活摘器官”不符合事实。我至今仍然认为,共产党残酷迫害法轮功是有罪的,人有信仰的自由,为此,在我们的劳改纪念馆里,也有法轮功遭受酷刑的图片。可惜,从2008年劳改纪念馆创建至今,我还不知道有哪位法轮功成员前来参观过他们受迫害的图片。法轮功人士今天对我破口大骂,甚至诅咒,并不是基于王菁事件所应遵循的法律和事实,而是伺机发泄,对此我不予理会。今天,我想说的是第二类人,那些与劳改基金会和我有“渊源”的声讨者,网上有若干个最积极地、一个接一个排序发声,并竭尽能事而对我进行抨击、声讨、咒骂的王菁的支持者。我今天在此把这几个人物的背景和与劳改基金会的渊源如实说说。

这几个人是谁呢?王小宁、俞凌夫妇,廖天琪,王金波,唐伯桥,何德普,司鹏程。
1. 王小宁、俞凌夫妇。
从2006年到2007年,当雅虎和中共安全部合作出卖中国民主人士的情报,导致王小宁入狱的时候,王小宁的被捕及判刑并未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而另一位同样境遇的师涛则获得了“独立中文笔会”和“中国人权”的强力支持,并在香港控告了雅虎。我那时很关注王小宁的案子,2007年3月劳改基金会在美国代表俞陵起诉雅虎。到了2007年5月份,师涛的案子在香港败诉了,师涛的律师要求加入到王小宁的诉讼案件里,开始我没考虑过师涛,最后我同意了。2007年11月份,美国国会要求雅虎负责人来国会作证,此后,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雅虎做出了赔偿,达成私下的和解,此后,不仅是王小宁、师涛,也包括许多中国民主运动的人士,都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补偿。

我后来才知道,王小宁夫妇都是所谓的红二代,他们的父辈分别是劳动部和机械部的副部长。据俞凌讲,在“六四”屠杀时,他们夫妇俩的小腿被同一颗子弹打穿。当时我没有警觉到,尽管王小宁还在坐牢,但俞陵出入中美之间却是相当自由的,也同样出入自由的,还包括另外一位异议人士的妻子(下面会谈到)。大家知道,到今天为止,很多被监禁的民主人士的妻子远非那么自由。

俞凌起诉我的案子,是以她撤诉告终的,完全不像他们文章所讲述的那样,某些感兴趣的律师是否可以去法院查查文件?俞凌不但悉数拿走320万美元赔偿额<这其中包括她亲手签字(捐款信上有中文,俞凌完全清楚她在做什么)捐给劳改基金会的100万美元>,而且拿走了我为她投资获利的二十多万美元且拒绝交付投资获利的利息税,最后,我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了一万多美元的利息税。至于他们起诉劳改基金会、雅虎、我以及相关人士所花费的律师费,王小宁在骂我的邮件里提到了,那个数字实在不小,不过那是俞凌、王小宁自找的,给他们出主意的人安的是什么心呢?王小宁称我用他的赔偿款援助了别人,他可以公开这个帐目吗?他有什么依据胡说八道?!今天王小宁已经刑满释放,他在做什么,他发表了多少文章,写了什么,大家都很清楚,我就不说了。至于王小宁这320万美元的赔偿数字,本来是保密的,是廖天琪违反了与雅虎的秘密协议而第一个公开的,俞凌对此非常清楚。

所以我觉得像王菁这样自称的所谓的民主人士之妻,竟然得到王小宁这样毛粉的大力支持,甚至某些人幕后导演也为未可知,这就是“民主人士”的大串联表演。

2. 廖天琪
廖天琪曾经是劳改基金会的接班人,是我把她从德国调到美国劳改基金会的。1999年前,我并不真正了解这个人,知道她是“民阵”欧洲分部的主席。1999年她丈夫自杀后,我在德国见到了廖天琪,她竭尽能事,让我同情她,觉得她有能力,也应该有一份好工作。当时,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弗兰克.沃尔夫和南希.波洛熙的一个提案,拨款支持中国的海外民主运动。我准备申请其中的一些经费开展更多的人权研究,为此我请廖天琪来美国加入劳改基金会,我们为她办理了H1 Visa。在劳改基金会工作不久,她买了房,买了车,她很高兴。到2008年,她要求回德国工作,因为她有了孙女儿。劳改基金会同意并付给她10万美元,包括她当年的全年工资以及聘请助手、电脑和差旅费等费用。作为劳改基金会的主任,我们付给她非常优厚的工资。

2009年,她选择担任独立中文笔会会长的工作,不得不辞去劳改基金会的主任一职,我们付给她一年年薪的离职费。

2010年5月,劳改基金会理事会重新选举理事,她没有得到应有的票数,她并不是被开除或除名,而是正常选举中落选,她对此大发雷霆,对人说,她要“打垮吴弘达”、“打垮劳改基金会”。我听说后回答:打垮谁是各人所求,请问为什么要打垮劳改基金会?

我在“我所认识的廖天琪(二)”里提到过我曾收到大陆来的一份关于她父亲在中国的经历的资料。看过那份资料后,我对廖天琪的父亲廖宗泽产生敬意,不过廖天琪不这么看她的父亲,她说“他杀人太多”,她对国民党不满,对父亲也不满,这可以理解,但因为政治观念不同而绝情于老父,骨灰都不知去向,我是不能理解的。反之,廖天琪对“中共”倒是比较有好感,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她为德文版毛泽东选集翻译委员会委员,也翻译邓小平文选,不过她从来没跟我说过。廖天琪在负责“观察”网站的五年时间里上没有写过一篇实质性批判中共的文章,反而在纪念“六四”的时候,长篇累牍地在“观察”上刊登怀念她丈夫的文章,引起观察编辑们的不满。

至于廖天琪在劳改基金会在香港和台湾的书展筹备完结却突然甩手不干而对劳改基金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我已经在“我所认识的廖天琪(一)和(二)”中叙述得很清楚了。

廖天琪在劳改基金会期间,拉帮结派,找各种理由打击“不听话”的员工,甚至强使某位刚入职的女员工跟另一位员工吵架,搞得办公室乌烟瘴气。

廖天琪在背后大力唆使和支持俞凌(王小宁)控告我,大力支持司鹏程、甚至还支持在加州的赵京告我,她在底下做的活动是很多的,我们的律师曾经三次去函警告廖天琪。她的其他更恶劣更阴毒的活动,总会有昭然若揭的那一天。

3. 王金波
我不认识谁是王金波,但是他送过材料来申请人道援助,我们审核了他的材料,我认为他该得到补偿。王金波于2008年获批劳改基金会的人权资助,并于2008年8月、2010年6月两次拿到共3000美元人道援助款,是较早接受资助的国内异议人士(民主党人)之一。2012年3月,王金波称因为帮助刘晓波的夫人刘霞而受到迫害,再次提请人道援助款,不过,这时候我们得到信息,说王金波在2011年2月26日“王金波的独立博客”上贴出一篇诽谤劳改基金会和我的文章。劳改基金会证实后去信质问他,他回答确有其事,但他说自己没仔细看,是转贴别人的文章,并说这是我们的“疏忽”,于是劳改基金会没有给他这笔申请款。这是几年前的事情。当时处理这笔援助款的同事说,那篇文章的标题就是诽谤性的,王金波怎么会如此“不仔细”呢?王金波一边拿着劳改基金会人权基金的资助,一边对基金会和管理者肆意诽谤,着实令人匪夷所思。王金波后来回信说“保留对你们进行反批评的权利”,现在他对我极尽咒骂之词,这是批评吗?听人说,王金波很怕别人知道他拿过劳改基金会的资助款一事。我实在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恶毒地辱骂我。

4. 唐柏桥
唐柏桥是湖南学生运动的领袖,他逃亡香港以后,我每次去香港都跟他见面,并且通过他跟其他湖南逃出来的学生联系。当时,唐柏桥同某一人权组织联系,说他有一个规模庞大的、1500名以上成员的政党组织,这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不过我依然非常支持他,在经济上、政治上支持他。1999年,我还邀请他到美国国会作证。他以“八九”天安门学生的身份同其他四个人在国会作证(其他三人,一位天主教神父,一位西藏的喇嘛,一位年少即进入劳改队的犯人)。劳改纪念馆里也有他的照片和介绍,我把他作为“六四”学生的一面旗帜。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大陆,唐柏桥等人被港英当局安排到美国。来美以后,他又和一位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女生交往,这位女生的哥哥曾经是我在清河农场(北京市第一劳改总队)劳改时的犯人朋友,他姓全,本是满清爱新觉罗一族的后裔,后来改成“全”姓。他母亲经常来清河农场探视其子,其母为人厚道,因为我在北京没有家属,其母对我非常怜惜,常给吃喝,我记在心里一辈子。我也在那时候认识了全的妹妹。唐柏桥与全的妹妹交往时,他们家庭很反对,我还尽力帮忙说服,希望成全他们。最近十来年,我跟唐柏桥没有什么交往,也不知道他们家庭如何,更不知道今天他怎么会成为王菁的先锋。

5. 何德普
我没有见过何德普,他的太太贾建英与我第一次见面是2008年,她同俞凌一起来美国,当时何德普还在牢里。见面之前,我跟贾建英在邮件上有不少沟通。劳改基金会给她许多帮助,何德普说他儿子来美国我没有帮忙,那么只问一件事情:是谁帮助他儿子申请政治庇护的?我是坐飞机去他儿子那里,陪着他跟移民官见面谈话的。

我和贾建英2008年见面时,她跟我非常详细地谈到了她在国内孤独痛苦的生活,包括警察如何在她的家门口设岗监视她。后来贾建英又跟我讲到她丈夫被逮捕的细节,而且对当时在美国积极活动的杨建利作出了批评。我现在手里有不少何德普的材料,包括贾建英手写的“控诉”杨建利的文字,以及她转给我的杨建利等人的“审问记录”的复印件。这几年,我听到几个人对我说,贾建英称写的“控诉”杨建利的文章是我强迫的。现在我就公布一下她手写稿的原件,请大家看看这样手写的文字怎么是我强迫写的。去年“六四”期间,我在国会看到贾建英的儿子,他说是杨建利叔叔带他来的,似乎关系不错,那么贾建英当初为什么要对我哭诉“杨建利出卖何德普”呢?到底是谁出卖了谁呢?

2010年的夏天,我在弗吉尼亚某图书馆门口看到贾建英和俞凌、廖天琪在一起,还有何德普的儿子。听说俞凌支付了贾建英的来美的旅费,甚至可能资助她的儿子,俞凌当时已经在法院控告我了,贾建英很清楚。我回家后即给何德普打电话,问贾建英在不在,何德普在电话里随口就说:“贾建英买东西去了,一会儿就回来”。我问了两次,他都说,贾建英现在不在家,她一会儿就回来。这是我第一次给何德普打电话,我没想到他竟然张口就撒谎。贾建英怎么来的美国我不知道,但我那时已经知道她跟俞凌一起来美国出入也是相当自由的。

更有趣的事情是,今天的何德普突然对廖天琪在劳改基金会的所作所为大加赞赏,似乎他很了解“内情”,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作为“中国著名政治犯”的反共异议人士何德普,你读过王小宁那些颂毛颂共的文章,为什么不敢像查建国那样公开站出来反对?你赞同吗?你出狱后做过什么“异议分子”的事情,写过什么人权方面的文章?我想知道,何德普夫妇如果用了俞凌和王小宁的钱,当他们的政治立场不一样时,他会怎样做。

劳改基金会给何德普的人道援助超过一万美元(包括给贾建英的现金),但是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何德普嫌不够!所以,他赶紧跳出来充当王菁的急先锋。

6. 司鹏程

司鹏程是2003年从印第安纳大学毕业后到劳改基金会来找工作的。他对我说,听说你很有名,我想请你帮忙申请政治庇护。跟他谈话后,我认为他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跟中共有重大的分歧,但我还是帮助他——如果他在劳改基金会工作两年,那就有了他不敢回国、担心受到中共迫害的政治庇护的理由。后来我给移民局写了信,最后他的政治庇护获得批准。司鹏程是学法律的,但当时还没有拿到执照,他没有其他专业背景,他在劳改基金会工作,主要是做行政方面的杂务工作,他维修电脑、复印文件、筹备一些活动,兼作卫生、油漆等等。司鹏程很会拍马屁,每当我和我儿子过生日,他都会送一份厚礼,悄悄放到我车上,不让公司其他人知道。五年以后,他提出要去进修英语,为考取华盛顿特区的律师执照做准备,我同意了,给了他两个月的时间(2008年7,8两个月,支付全额工资)准备英语。司鹏程后来考取了执照,可以找到相关的工作了,于是他离开了公司,他还为此写过辞职的Email。但他离职以后,2010年,他突然在法院起诉我,说我把他开除了,要求赔他50万美元。他还说,我对他讲过:“希望他(司鹏程)跟着我做一辈子”,所以我对他的解雇是不对的。2011年他又第二次起诉我,一共有六大项目,最后一项是,他说,吴弘达对我说:“你知道得太多了,你必须离开。”并说我妄图贿赂他,遭到他拒绝后,我就把他开除了。现在司鹏程的起诉一案已经到了最后阶段,前面五项所谓对我的指控,包括假冒历史、非法游说、假公济私、贪污等已经败诉,被法院驳回,他要求赔偿两百万元的荒谬请求也已经由法院否决了。关于最后一项所谓他“被开除”的问题,前几天他的律师已经通知法院,不会为司鹏程做辩护了,法院批准了这项申请。懂法律的人知道,律师是不可以解雇客户的,律师为什么辞职,司鹏程自己心里最清楚。

司鹏程曾经写过一篇“右派,你们为什么不忏悔”的文章,这篇帮助中共说话的文章受到许多人的批驳。至于司鹏程本人在公司的表现,偷着给女朋友印书搞坏一台崭新的打印机、把公司缴费的电话私自给他老爸打长途,占尽公司的便宜。这些事情,廖天琪作为主管,比我更清楚。廖天琪到了独立中文笔会,马上就把司鹏程带去管财务,延续他们在劳改沆瀣一气的那一套。

在处理司鹏程的起诉案时,我得知,2002-2003年,司鹏程在中国因伪造证据、诬告他的校长盗用他的著作而被判有罪。该案最后以司鹏程支付罚款结案。今天他在美国更换了身份,竟然又做了一名律师,开始和廖天琪串通诬告我,他虽然没有公开地表示支持王菁的案件,却在今年3月份把王菁的案子作为一个实例提供给法院作为对我的诉讼,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王菁的“公开谴责”后,有这些急先锋们马上一个接一个按顺序出来为她站台,也在意料之中。王菁准备的2万字材料至今也没有声息,除了大造舆论毁坏我和劳改基金会的名誉,她有什么证据可以拿出来?我对此拭目以待。因为事关三位未满18岁女孩子(包括她自己的亲生女儿)的声誉和我的人格、品行问题,我不会像当年对待廖天琪——曾经的同事,和对待俞凌——尚在坐牢的异议人士的妻子那样隐忍,一忍再忍,我会奉陪王菁到底并且坚决反击。最后,我想说,王菁到底对两位异议人士的女儿是照顾有加,还是利用、诱导、撒谎、占尽便宜,事实会给出回答,孩子们长大以后也会逐渐分清是非,这里毕竟是美国,不是共产党统治的天下。

附录2. 贾建英手写的“控诉”杨建利的文字,以及她转给劳改基金会的杨建利等人的“审问记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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