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7, 2013

薄熙来支持者成立中国“至宪党”,请支持响应

原文网址: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7.html

王铮女士一直力挺薄熙来,而且是在薄熙来遭难之际力挺薄熙来,可见其侠肝义胆,堪比鉴湖女侠秋瑾。

王铮发起成立“中国至宪党”,并虚位以待,诚邀薄熙来为该党主席。我认为这不失为挑战中共独裁统治的又一壮举。如果响应者众,不仅能够拯救薄熙来于水火,帮薄熙来东山再起,助薄熙来重返中国政治舞台,而且必将对中共政权构成威胁。

薄熙来已身陷牢狱。不论薄熙来过去的信仰、政治主张如何,也不管过去薄熙来是否贪污、腐败,但薄熙来从这次审判中,必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公敌!中共的独裁统治是中国的万恶之源!只要中共当政,中国就是暗无天日,人人都将生活在恐惧之中,人人都有可能随时被非法双规,被绑架,被嫖娼,被喝凉水死。

摆在薄熙来面前的唯一生路就是同中共彻底决裂,高举反共大旗,向叶利钦及戈尔巴乔夫学习,从中共内部来瓦解中共。或者是向豹子头林冲那样,火烧草料场,夜奔梁山。如果薄熙来霸气尚存,那就应该学习刘皇叔、曹阿蛮那样,去逐鹿中原,一统天下。

我愿意助薄熙来一臂之力,助薄熙来东山再起。

我赞成王铮女士的组党号召,我愿意助王铮女士一臂之力。为此,我正式任命我本人为“中国至宪党”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兼军委主席。

下面转发王铮铮女士的关于成立“中国至宪党”的公开信,请大家支持、响应、传播。

刘刚
2013年10月7日


给薄熙来的第一封汇报信

王 铮

尊敬的薄书记:您好!

法院剥夺了您“政治权利”终身,但我们可以赋予您“政治荣誉”终身!就象中共中央早就免了您重庆市委书记职务,但大家依然称呼您“薄书记”一样,法院剥夺不了百姓给您“政治荣誉”的权利!

我是北京高校的一名普通教师王铮。本与您素不相识,却因为您结识了这个时代颇为难得的一群人。他们在您得势时从未接近过您,但却在您落难时义无反顾、不离不弃!在我看来,这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真正本色!没有哪个职业比教师更应该清楚这种本色的可贵。所以当得知这样的人群存在时,我没有理由不与他们并肩,并尝试着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从此,我便与他们成了“我们”!也被网间称作“挺薄人”。

一年多来,我们与您共同经历了:3.15免职的山雨欲来;4.10党内调查的阴风满楼;9.28“双开”、“双罢”的穷凶极恶;10.26最高检立案的装腔作势;7.25公诉机关的杀气腾腾;8.22-26“被告”的精彩辩驳;9.18国耻日宣布判决时间的邪恶;9.22济南中院亵渎法律的枉法判决。

这期间,在每一个时点上,我们都顶着各种压力为您抗争着,每个“挺薄人”都因此有着自己的挺薄故事。有人说,我们的这些故事会载入史册,但“挺薄人”不想要历史记得我们,更不想让您的遭遇成为历史,“挺薄人”的信念是:历史不能低级地重复!好人必须有好报!

您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让我们忘记了一年来所有的委屈和辛酸。您精准的提问,不卑不亢的辩驳,坦诚的自我担当,令无数人叹服,包括您的反对者!虽然无法理解妻子和其他人捏造事实的证言,但您却始终没有把任何责任推给妻子和其他人。5天的庭审,不仅尽显您的才华和人格,更让事实证明了您的清白与无辜。

然而,9月22日的判决,却不仅判你有罪,且刑至“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检察院亵渎法律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公开审判过程,成了公开戏耍法律和民众的过程!在法律面前,连您都得不到丝毫的公正,普通百姓的冤屈还能指望什么公正?社会公正又从何谈起?所以,您的荣辱已深系千家万户!“挺薄人”必须为您加倍努力。现将最新努力计划汇报如下:

一、10月2日已开始着手为您筹建政党

此举非一时冲动。系落实1月5日对新中央的提醒,并经反复考虑后确定。

今年1月5日,在写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及习总书记的《勇于改错,才能让中国共产党重获威望》公开信中曾提醒:中央若执意知错不改,薄熙来的支持者会为其依法筹建新党!并陈述了法律依据。之后,我们一直殚精竭虑地以真诚、耐心、理性对待当局,但9月22日的判决让我们不得不彻底放弃“中国梦”的幻想,理性地决定为您筹建政党。

1. 必要性

地球人都知道,您的案子其实是政治问题刑事处理。但中央大概是不懂法,没想到您的确没有刑事问题,所以济南中院的庭审让中央出了大丑,最后的政治性判决也就显露无疑。

若依法,您无罪!但若要剥夺您政治权利终身,您就必须得有罪!而且必须有够判无期或死刑的罪。因为《刑法》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无期,二是死刑,其他量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均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也就是说,判您无期的目的是为了剥夺您政治权利“终身”,而不是1-5年!可见中央的政治决心,所以我们不得不做长期斗争的准备。

既然是政治问题,那么最终必然要通过政治手段解决。若要等待政治气候变化来还您公道,这一年多我们就没必要为您坚持,这个社会也就没有进步可言!但以个人对抗多个组织,无论我们多么正义,这种力量上质的差别都无法改变结果。

而在一个强大的组织面前,即使再弱小的组织,它们之间也只是量的差别,结果的改变就有可能发生。所以积极的办法是:改变我们个人对抗组织的状态,依法建立组织,以组织对组织的方式解决问题。既然是政治问题,当然应该成立政治组织——政党。

2. 可行性

即合法性。结党犯法是对现行法律的严重误解。成立政党是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的最简便易行的结社方式。

根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即中国公民可以自由结社(包括结党)。但这种自由,通常受下位法的具体管理和约束,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但该条例第2条显示,成立政党不适用该条例。而至今尚没有其他法律约束政党的成立,即目前成立政党既不需要注册登记,更不需要审批,只受宪法约束(如“中国共产党领导”、“毛泽东思想指引”、“社会主义制度”等宪法规定)。因此,成立政党实际是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的最自由的结社方式。中国共产党和八大民主党派在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没有进行登记就是这个道理,是正常的、合法的。

认为中国实行“党禁”,是不了解中国法律的想当然,或是对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混淆。在中国,结党很自由,但结党“营私”则违法,因为政党是公益性组织,且必须遵守宪法。如果成立政党是为反对共产党领导,当然要被禁止,因为该行为违法宪法。某些新政党成立后被追究刑责,并不是因为成立政党违法,而是其成立后的某些活动触犯了刑法,如制造、购买武器等。而我们要成立的政党不仅遵守宪法,而且坚决维护宪法,并遵守其他一切法律。所以参加者没有法律风险。

建国60多年来,中国一直只有九大政党,不是因为国家实行了“党禁”,而是因为新的、合法的政治主张并没有超出九大政党,更没有足够的群众基础。但“薄熙来事件”让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了,所以与此相关的新政党自然会应运而生。

正义的东西是否能取得合法形式,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是否先进和优秀的标志。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成立政党最容易取得合法形式,所以我们若能顺利组党,不仅能体现共产党依法执政的进步,还将能充分体现中国现行法律和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3.风险性

组织合法,参加者未必安全,但组织不合法,参加者必定危险!所以成立政党必须依法。

我们依法行事的前提下,风险来自于当局可能的不守法。在已经发生的事实中,当局的确不守法,但还算有度。否则我不可能发出那么多信,您也不可能有机会在法庭上讲话。所以我们没必要与当局完全对立,谁都不信,我们就什么事都做不了,等于束手待毙。

我们与当局的关系,跟当年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完全不同。如今我们是合法的,当局是违法的,而这些法又都是当局自己定的!所以我们在法律和道义上处于明显的优势,这种优势我们绝不能丢掉!

现实的状态是:我们守法,当局不守法;但如果我们不守法,当局就会更不守法!所以,避免更大风险的办法就是:纵使当局千般违法,我们也不能违法!相信书记能明白,这不是书呆子的做法。

法律是现代社会的现实武器和文明武器!任何势力都不得不认可它。法律之所以对当权者的杀伤力很弱,是因为懂法的人太少,而敢于并善于对当权者用这种武器的人更少。

肆意枉法的当局实际是被惯坏了的孩子,家长用家规来约束它,不是要害它,而是要让它学好。所以二者在相互关系上不应是彻底的敌对。党对群众的领导权是群众给的,群众才是党的衣食父母!所以从根本上说,当局的坏毛病是我们当初惯出来的,所以我们如今冒的风险是自食其果,没什么好抱怨的,我们必须承担!

二、政党宗旨及加入条件

拟建政党名称为“中国至宪党”,“至宪”之意为:宪法至高无上。本党主要由支持“共富”实践反对违宪改革的主张者组成,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维护宪法,建设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

本党自成立之日起,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行为准则,以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为神圣使命,并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本党依照宪法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但反对其超越宪法的领导。

薄书记,尽管上届中央开除了您的党籍,这届中央剥夺了您政治权利终身,但我相信,这并不能改变您内心的执着!所以王铮不会违背您的政治信仰。您的信仰都在宪法里面,而为您成立的这个党,旗帜鲜明的捍卫宪法,所以您尽可放心!

加入“中国至宪党”的条件: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自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赞成薄熙来先生领导的共富实践,承认本党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党。本党党员不受其他政党成员的身份限制。要求加入本党,须由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在您获得自由之前,将要求所有成员尽一切可能节俭消费,以示患难与共之决心。

三、您将是中国至宪党的终身党首

根据现行法律,即使剥夺您政治权利终身,您依然有权担任任何政党的领导。

《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可见,法律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唯独没有剥夺被判刑人担任政党领导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为您筹建政党,您可以坦坦荡荡地接受民间给您的政治荣誉。

您的领导地位将正式写进中国至宪党党章。不是为了个人崇拜,而是因为您对宪法的贡献!

从大连、辽宁、商务部、重庆,您一路走来,每一处群众的口碑都是您获得政治荣誉的资本。而您亲手打造出来的“重庆模式”更是大政治家的远见卓识!您自知没有机会用君临天下的方式纠正国家近几十年的严重错误,便用亲身实践的方式向国人和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的共富道路完全走得通!这是百姓真正拥护的道路!是真正与中国宪法相一致的发展道路!

“毛泽东思想指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宪法中享有同等地位。但近几十年来,毛泽东思想不断被歪曲、丑化、妖魔化,是您用“唱红打黑”的方式,旗帜鲜明地将毛泽东思想重新迎回意识形态。这种不以个人恩怨论政治短长的胸怀,才是真正政治家的胸怀。原以为您在重庆的作为是与宪法不谋而合,连续5天的法庭辩论让我明白,原来您的法治思维在所有人之上!

健康的国度需要光明磊落的政治家,而不是处心积虑的阴谋家或谙熟潜规则的权谋家。中国需要您这样阳光的政治家!为您筹建政党是我们的光荣,恳请您不要拒绝!

如果有一天,中国共产党后悔对您所做的一切,愿意还您应有的荣誉,中国至宪党的存留将由您决定。

四、二审判决后,将正式宣布政党成立并知会九大政党

9月22日法院判决后,官方一直没有公布您是否上诉的消息。不过现场旁听人传来您当庭愤怒斥责的消息,已让我们知道了您的态度。只是对上诉结果,我们没有丝毫的乐观,但会密切关注您的每一个信息。

三中全会之前若得不到二审判决的结果,我们将会在三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天正式宣布中国至宪党成立,并知会中国共产党和八大民主党派。此后,该党将依法开展活动。

此信将寄给您的律师转呈,并由中国至宪党筹委会存档。


中国至宪党发起人:王 铮

联系电话:13810849783

邮箱:zara.wen@blackcanada.com

2013-10-7


(见信,有加入本党意愿者可向 zara.wen@blackcanada.com 索取申请表)

1 comment:

  1. 依据:中国至宪党章程
    第三章 经费
    第十九条 本党活动经费以党费、党员捐款和社会捐助为主,争取政府的公益事业支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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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中国至宪党党员缴费方式(100元/年):
    Beneficiary’s Bank: China Merchants Bank, H. O. Shenzhen(CHIPS UID:298375)

    SWIFT Code: CMBCCNBS

    Beneficiary’s a/c no.: 6214830201224911

    Beneficiary’s name:Peng Hu


    Bank HeadOffice address: China Merchants Bank Tower No.7088, Shennan Boulevard. Shenzhen, China 518057

    Correspondent: Citibank N.A., New York (CHIPS ABA: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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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中国至宪党党员缴费方式(100元/年):
    彭湖,6214830201224911,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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